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砚山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9-03 10:58:00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砚山县审计局是砚山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我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我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按照国家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审计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订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开展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上级授权审计省、州、县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上级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8)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的绩效进行审计评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级驻境外机构财务收支,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政与电子数据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是:砚山县审计局(本级)

2.事业单位1个,是:砚山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审计厅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砚山县审计局

纳入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1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故由砚山县审计局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砚山县审计局坚守审计机关政治定位,深耕主责主业,以党建为引领,从严管党治审,用高质量审计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共完成审计项目22个(含往年结转10项),出具审计报告33篇,审计单位22个,提出审计建议61条,提交审计信息37篇,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公告4篇,11篇审计工作专报均获领导批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739,943.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0,404.09元,占总收入的89.8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79,539.74元,占总收入的10.1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0,110.87元,增长14.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0,889.12元,增长8.1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79,221.75元,增长139.39%。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地方财政拨付政府投资审计业务经费增加,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739,943.83元。其中:基本支出3,308,542.09元,占总支出的69.80%;项目支出1,431,401.74元,占总支出的30.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6,760.99元,增长14.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750.49元,下降1.31%;项目支出增加640,511.48元,增长80.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用支出减少,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地方财政拨付政府投资审计业务经费及拨入执法办案工作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8,542.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54,873.91元,占基本支出的8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3,668.18元,占基本支出的10.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1,401.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565,862.00元,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计业务相关经费支出。

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7,000.00元,主要用于征订审计报刊。

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审计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69,00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479,539.74元,主要用于委托审计中介服务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0,40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8%。与上年相比增加327,886.12元,增长8.34%,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52,73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9%,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5%。其中:行政运行1,963,977.74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审计局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951,862.00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审计局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636,891.78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砚山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中央对地方的行政补助和审计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收入,报刊征订支出增加,导致审计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58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完成年初预算的92.6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452.96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审计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1.48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职工工伤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相应的保险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5,19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3,506.71元,事业单位医疗37,142.6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6,584.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61.81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审计局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2人,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2,8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其中:住房公积金222,892.00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审计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76.23元,决算为18,834.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18.98元,下降10.9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76.23元,决算为18,424.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82%,完成年初预算的8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8%,完成年初预算的4.1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52.98元,下降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6.00元,下降57.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6.00元,下降57.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76.23元,支出决算为18,834.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18.98元,下降10.9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76.23元,决算为18,424.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三公”经费审批,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控车辆运维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52.98元,下降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6.00元,下降57.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6.00元,下降57.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三公”经费审批,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控车辆运维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668.18元,比上年增加32,757.49元,增长10.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按定额标准测算的公用经费正常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砚山县审计局资产总额6,419,950.65元,其中,流动资产148,774.04元,固定资产6,258,224.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952.2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8,534.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8,673.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面原值154,7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砚山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286.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926.3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6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财政财务收支有关法律法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附件:

1.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3.砚山县审计局2025年度决算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