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保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9-02 09:23:00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审计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承担有关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法规草案。

3.向中共保山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全面工作,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10.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全市统筹力度,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规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中共保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山市审计局,设置中共保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中共保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审计厅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始终将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守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服务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将监督效能转化为发展动能,让“审为国家 计益人民”的审计理念不断得到深化践行。为走稳走好中国式现代化保山实践之路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9,860,366.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3,420.50元,占总收入的99.2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6,946.00元,占总收入的0.7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8,773.31元,下降3.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7,143.42元,增长4.0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05,916.73元,下降90.17%。主要原因是:1.审计项目增加,保障审计项目实施的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2.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因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任务变化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9,877,738.81元。其中:基本支出7,687,981.05元,占总支出的77.83%;项目支出2,189,757.76元,占总支出的22.1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7,341.58元,增长1.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5,615.56元,下降2.73%;项目支出增加352,957.14元,增长19.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用经费开支;2.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任务增加,审计项目实施、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外勤审计保障等专项工作经费需求有所增长,保障各项审计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审计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87,981.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64,150.49元,占基本支出的87.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3,830.56元,占基本支出的12.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审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9,757.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审计业务经费支出1,807,219.45元,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计业务相关经费支出;

其他人员支出241,200.00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发放;

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48,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报纸杂志;

其他就业补助经费支出93,338.31元,主要用于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3,42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5%。与上年相比增加377,143.42元,增长4.01%,完成年初预算的95.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51,08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2%,完成年初预算的96.06%。其中:行政运行6,054,662.56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审计机关本级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2,096,419.45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全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持续深化成本管控,对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在内的多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更大力度的压减和优化调整;进一步从严核定项目经费,精打细算每一笔开支,力求把有限的财政资金使用在刀刃上,充分体现了政府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带头勤俭节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导向,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4,11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7,484.4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2.23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的干部职工和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存在差异,社会保障缴费减少,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4,15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完成年初预算的88.62%。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58,768.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4,209.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72.00元,均用于保山市审计机关本级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有干部职工退休,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4,0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514,071.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审计机关本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和录用人员工资存在变动后公积金缴存基数变动,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380.00元,决算为42,651.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8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4.60元,下降6.5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888.5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52%,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380.00元,决算为2,7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8%,完成年初预算的7.5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14.40元,增长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79.00元,下降57.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79.00元,下降57.1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380.00元,支出决算为42,651.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8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4.60元,下降6.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888.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380.00元,决算为2,7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三公”经费审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和经费开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4.40元,增长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79.00元,下降57.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79.00元,下降57.1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三公”经费审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审计机关外出审计增加,公务用车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审计监督及维持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审计机关检查、调研、请示、汇报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830.56元,比上年减少76,473.20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审计局(本级)资产总额5,677,395.35元,其中,流动资产1,583,180.01元,固定资产3,587,650.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6,564.8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7,476.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8,298.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7项,账面原值375,6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保山市审计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299.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166.1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133.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346.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346.7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财政财务收支有关法律法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附件:

1.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3.保山市审计局(本级)2025年度决算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