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创新实录
守正创新 提质增效 以高质量审理服务保障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6-02-27 10:28:31 【字体:

“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审计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定性处理,持续提升审计质量、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努力当好维护审计监督权威的“稳定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中的“枢纽”和“防线”,为全省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树牢新时代审理工作理念

突出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审理工作“首先要从政治看”的理念,紧扣“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作为分析问题的基本遵循和定性判断的重要标准,确保审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树牢服务观念。聚焦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中心任务,主动将审理工作置于审计质量全链条控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推动审理工作重心从监督向服务延伸,从“程序性审查”向“质量与效能并重”转变。

坚守依法底线。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将“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依据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贯穿审理工作全过程,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和刚性约束。

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提质增效方法

创新审理方式,严守质量防线。坚持问题和效能导向,持续优化审理流程,提升工作质效。运用分类审理模式,对重大项目实行集中审理,整合专业力量,强化过程把控,做到早研判、早预警、早规范。严控审计关键环节,科学压缩审理时限,围绕审计“六要素”深入研判复杂问题,客观出具审理意见。强化协同联动,对内通过集体研究会审凝聚共识,对外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深耕研究型审计,筑牢制度根基。坚持研究先行,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系统性、前瞻性研究,及时将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先后出台《云南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等10项制度,涵盖审理流程、集体决策、质量管控等重点环节,构建起权责清晰、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审理制度体系。常态化做深做实审理“后半篇文章”,按季度编发《审理情况简报》《审理案例分析及问题解答》,通报典型性和普遍性审计质量问题,溯源析因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推动问题查实查深查透,切实将审理成果转化为审计质量提升成效。

厚植履职能力,锻造专业队伍。以赛促训激活力,联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首届审计审理技能竞赛,吸引行政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内审机构约3300人参赛,有效激励审计人员苦练内功,争先创优。以学促干强本领,每年组织审计质效提升专题培训,紧扣实务需求开展系统教学,推动学用相长。以战代练增实效,在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中全面推行集中审理,在以审代训、实战练兵中提升审理人员专业素养。

立足效能提升,持续优化服务保障

完善闭环管理,构建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立足效能提升和风险防范,着力构建“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审计质量控制闭环。事前强化对审计实施方案的审理指导,明确质量要求;事中加强对审计组审计证据收集和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对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事后严格执行复核和集体审议制度,并将审计质量结果纳入考核重要内容。

严把移送关口,提升移送质效。出台《云南省审计机关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聚焦“移什么、向谁移、怎么移”三个关键点,推动审计资源向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倾斜,强化“择要而移,择重而交”。同步制定常见违法犯罪问题和违纪问题适用标准清单,切实提升移送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抓实整改闭环,强化成果运用。将推动审计整改作为审理工作的重要延伸,在审理意见中突出审计整改刚性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标准。要求审计组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法规政策,紧扣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形成“以整改促质量,以质量促规范”的良性循环,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真改、实改。

“十五五”时期,云南省审计机关将始终把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保质量、防风险、促成果、树权威、提效率”工作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一以贯之把好政治政策关、法律法规关、事实证据关,持续推动提升审计成果的高度和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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