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队伍建设纪实
努力写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6-01-22 15:01:56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审计整改工作始终坚持聚焦“下半篇文章”,不断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并不断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构建整改制度体系

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构建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制度体系。省委审计委员会着眼大局、着手细微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扎紧审计整改的制度“篱笆”,先后印发整改约谈办法、整改责任追究办法、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向行政主管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细则4项制度,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配套制订贯彻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移送处理、跟踪督促检查等6项制度,构建起审计整改工作的“四梁八柱”。

各项制度间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关于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构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的具体措施》为全省审计整改工作定基调、提要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办法》围绕建立台账、实施整改、销号认定、结果公告、评估反馈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和办理流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审计整改系列制度顺畅运行提供刚性保障,对约谈、追责问责等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拧紧审计整改责任链条。

建立健全贯通协作工作机制。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人大机关建立协同联动制度,共同推动问题精准有力整改;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一会商一建议两清单”机制,促进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开展行业自查,促进问题整改,加强事前预防,推动标本兼治。

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

释放治理效能

聚焦全面整改,抓实日常跟踪和闭环管理。建立全口径整改台账,将审计发现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进行跟踪督促,实时更新掌握整改动态。持续梳理分析整改情况,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定期下发清单加强跟踪提醒,防止整改落空;对重点问题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将行业领域的整改“成绩单”上报分管省领导,进一步强化协调督办。严格审核销号,通过分级审核销号机制,有效避免在整改结果认定上打折扣、搞变通,同时充分考虑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进一步畅通特殊销号和延期途径。“十四五”期间,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率均保持在95%以上。

推动专项整改,深化成果运用和协同共治。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整改纳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云南建设专项行动。组织人事部门定期收集掌握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财政部门印发《云南省省级预算安排“六个挂钩”办法》,将审计整改工作与预算安排挂钩。审计机关会同党政督查部门到有关州(市)和省级部门开展实地督查督办,形成督查报告直报省委、省政府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对部分州(市)和省级部门开展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及时将虚假整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移送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省级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行业系统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审计查出问题举一反三和源头治理。

强化重点督办,增强刚性约束和追责问责。根据实际情况对整改责任单位发出函告提醒,对部分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函告有关州(市)和省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对审计机关发现符合约谈情形的,提请党委审计委员会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对审计监督中查出的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重大问题线索,按照管理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查办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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