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试点省级科研经费“打标识”实施差异化管理的通知》,对省级科研项目经费进行“打标识”差异化试点管理;省国资委健全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进一步助推科技成果转化,云南“松绑”科研经费迈出新的步伐。
2025年,省审计厅坚持系统观念,做实研究型审计,在科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中跳出传统“查账”单一模式,深入剖析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聚焦科研经费管理“过细过死”、成果转化激励不足等痛点,提出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以“小切口”改革推动释放创新活力的针对性建议,上报的《关于强化科技领域审计监督与深化改革政策取向一致性的研究报告》得到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等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明确要求相关部门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为推动省领导批示要求落实到位,省审计厅切实加强整改跟踪督促,省级主管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将审计整改作为打通科技创新政策堵点的重要抓手。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针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预算编制繁琐、支出限制过紧、调剂程序复杂等问题,大胆破题,联合推出省级科研经费“打标识”差异化管理办法,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特定类型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赋予专项标识,纳入试点范围的项目在经费管理上实行有别于传统模式、更加尊重科研规律的差异化政策。
此项改革整套措施环环相扣,集中释放八个方面利好,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送上了实实在在的“减负包”和“自主权”,着力破解科研经费管理中“该放的不敢放、该管的没管好”的难题。一是简化预算经费编制,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精简合并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不再要求精确到“分毫”;二是取消一般性支出限制,对“打标识”项目不再硬性限定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一般性支出额度限制,赋予项目实施单位更大统筹权;三是优化预算执行考核,改变以往“突击花钱”“年终一刀切”的考核方式,建立更加符合科研渐进性特点的执行进度评价机制;四是完善经费拨付管理,探索按任务节点和里程碑拨付经费模式,减少资金沉淀与等待时间;五是健全经费调剂机制,下放直接费用调剂权,科研人员无需层层审批即可根据科研实际动态调整直接费用;六是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的采购机制,缩短采购周期;七是完善结转结余管理,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自动办理结转,不再“一收了之”;八是优化绩效运行监控方式,减少过程性检查,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让科研人员“摆脱”繁琐程序的束缚,集中精力深耕科研工作。
同时,针对审计揭示的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分配机制不活、科研人员获得感不强等问题,省国资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优化省属企业薪酬管理配套办法,明确在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关键核心人员,可实行更加灵活的中长期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额基数。这一制度设计有效打通了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落到生产线、变成现实生产力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激活了科研骨干和一线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内生动力。
从审计建议的提出到推动部门协同整改、政策落地见效,审计机关不仅揭示了科技领域资金管理使用的“病灶”,更在“治已病、防未病”中推动了制度体系的重构优化。下一步,云南省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踪整改成效和试点推进情况,切实把研究型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云南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