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云南省审计厅机房空调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9: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ZC2025-G1-03892-DLCZ-0022。
1.2项目名称:云南省审计厅机房空调采购。
1.3预算金额:339500.00元
1.4最高限价:(1)总价最高限价:339500.00元;(2)分项报价时不得超过采购需求表中的预算单价。
1.5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验收。
1.7质保期:10年,期间供应商需提供免费维护。
1.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以下①至④项任意一项:①2023年或2024年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②若为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③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④自然人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6.2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的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的“7.5k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产品需通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天上午6:00至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4000040628。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9:30
2.地点:政采云平台
注: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3.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9:30。
4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鼎易天城写字楼9幢B座70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发布。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乡村产业振兴、绿色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
4.技术操作咨询: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秒懂政采云项目采购”学习或致电政采云平台:9576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审计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五华山北后楼
联系人:鲁昆贤
联系电话:0871-63638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鼎力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鼎易天城写字楼9幢B座701室
联系方式:0871-68185518、1335494916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花园支行
账号:2502124109100081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建聪、倪从俊、贺传超、张丽婷、钱雪英
电话:0871-68185518、13354949169
邮箱:14754056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