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要闻
省委审计办 省审计厅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责任划分及定责指引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5-05-27 14:38:08 【字体:

为认真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做实研究型审计,紧盯关键问题,补齐制约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的短板弱项,推动审计成果高效运用,近日,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制定出台《云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划分及定责指引》,通过加强责任界定程序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效。

“一把尺”丈量,解决工作痛点。通过系统梳理国家和省经济政策相关文件明确的党政同责经济事项、全面分析以前年度各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定责情况,形成标准统一的定责指引,推动解决不同审计机关、不同审计组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责任划分、类型认定、标准把握尺度不一,以及责任界定不精准、定责理由不充分等问题,确保在审计实践中“一把尺”丈量同类问题。

“一张表”阅读,确保便捷实用。定责指引以“一张表”的形式简明扼要呈现内容,按照云南省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四权一廉”分板块表述,从“共性”和“个性”两个角度分别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主要经济责任进行划分,对权力边界进行梳理,并根据党政领导各自履行的经济责任以及审计常见问题,全面、清晰列举各类需定责情形。此外,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在表格中增加审计示例板块,帮助审计人员快速“上手”运用,进一步提高了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一杆秤”识别,实现精准定责。定责指引充分考虑政策取向一致性、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所列举的定责情形主要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定责的情形,并在有关问题的表述和责任认定上做到与现行党纪党规保持一致。同时,对部分可以从轻定责的情形作出了说明,将容错情形具象化、场景化,让审计人员能用“一杆秤”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科学“界错”,为开展审计监督划出了“红线”和“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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