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9日某网友留言:
您好!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工作从2015年至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在2018年建立经常性制度。同时,据了解,有些省份在2014年就已开展试点。想咨询贵厅两个问题:第一,2014—2020年这7年期间,贵省每一年对辖内哪些城市或地区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第二,贵省从哪一年开始要求对辖内所有城市均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即哪一年开始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谢谢。
2025年5月15日省审计厅回复:
您好。您于2025年5月9日在云南省审计厅公众咨询栏目留言收悉。您咨询的内容为“2014—2020年这7年期间,云南省每一年对辖内哪些城市或地区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云南省从哪一年开始要求对辖内所有城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即哪一年开始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现回复如下:
2014—2020年,省审计厅对以下地区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4年保山市、丽江市、楚雄州,2015年普洱市、迪庆州、怒江州,2016年昭通市,2017年西双版纳州,2018年普洱市,2019年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怒江州,2020年临沧市、保山市、丽江市、楚雄州、文山州、德宏州。
2018年,我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规定,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