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鹤庆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8-29 09:10:00 【字体: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鹤庆县审计局是鹤庆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州级和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法规草案。

3.向中共鹤庆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鹤庆县人民政府委托向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包括国家、省级、州级、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5.按照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政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是:鹤庆县审计局(本级)

2.事业单位1个,是:鹤庆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审计厅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鹤庆县审计局

纳入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1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故由鹤庆县审计局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鹤庆县审计局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和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认真履行主责主业开展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民生社会事业情况、政府投资情况等开展审计监督。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按时限要求部门认真整改落实,对部分整改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按期整改清零。加强审计队伍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审计职业精神、不断提升审计专业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审,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履行好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的文件、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作为审计工作的政治保障,引领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339,29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5,647.57元,占总收入的98.8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3,652.03元,占总收入的1.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9,794.93元,下降9.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6,132.70元,下降4.4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333,662.23元,下降83.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对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减少;二是2024年减少了县级财政拨付的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535,277.97元。其中:基本支出5,045,434.97元,占总支出的91.15%;项目支出489,843.00元,占总支出的8.8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328.04元,下降1.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5,716.84元,下降3.55%;项目支出增加93,388.80元,增长23.5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对应的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审计项目增加,委托业务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45,434.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63,818.19元,占基本支出的90.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1,616.78元,占基本支出的9.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84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348,123.00元,主要用于保障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需的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及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其他人员支出项目支出128,5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审计工作开展的编外人员工资支出。

2024年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支出13,200.00元,主要用于研究型审计建设相关的购买报刊、杂志等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5,647.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1%。与上年相比减少246,155.20元,下降4.46%,完成年初预算的92.2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对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5,85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6%,完成年初预算的91.70%。其中:行政运行3,161,903.76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489,843.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514,103.78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预算未调减。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52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完成年初预算的91.9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7,773.28元,主要用于鹤庆县审计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7.15元,主要用于鹤庆县审计机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社会保险费支出减少,预算未调减。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6,28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65,539.32元,事业单位医疗41,839.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9,302.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00.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医疗保险费支出减少,预算未调减。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6,9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完成年初预算的95.02%。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26,996.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积金支出减少,预算未调减。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700.00元,决算为24,805.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07.45元,增长2.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0.00元,决算为22,279.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82%,完成年初预算的9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00.00元,决算为2,52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18%,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6.45元,增长0.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61.00元,增长28.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61.00元,增长28.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700.00元,支出决算为24,805.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07.45元,增长2.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0.00元,决算为22,279.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00.00元,决算为2,5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6.45元,增长0.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61.00元,增长28.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61.00元,增长28.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公务交流增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审计机关交流增多,接待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学习交流等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828.78元,比上年增加46,209.51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增加,差旅费增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鹤庆县审计局资产总额2,041,553.21元,其中,流动资产164,099.66元,固定资产1,492,016.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5,437.2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526.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135.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51,81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29.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79.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0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0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附件:

1.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2.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3.鹤庆县审计局2024年度决算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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