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6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云南省审计厅厅长 谢健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省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有关审计整改要求,加强安排部署,加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促进财经秩序规范向好。一是持续高位推动审计整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抓整改,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对审计整改作出批示,要求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二是积极协同发力推进整改。全省各地各部门从政治高度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建立整改协同机制、举一反三全面核查等方式形成了更为有力有效的工作合力。三是督促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各类监督机关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在巡视巡察中重点关注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问题进行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共同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深改。四是促进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339个细项问题,已整改820个,制定完善制度378项,追责问责97人次。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执行进度、追回违规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方式整改。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通过规范预决算编制、清缴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归还原渠道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方式整改。
(三)政府债务方面的问题。通过归还原渠道资金、将应缴利息上缴财政、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等方式整改。
(四)重点民生资金方面的问题。通过发放或清退各类补贴、清理收回结余资金、归还原渠道资金、盘活闲置资产、完善相关制度等方式整改。
(五)重点领域方面的问题。通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安装修复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安排拨付资金、追回违规资金、完善相关制度等方式整改。
(六)重大项目方面的问题。通过安排拨付资金、追回违规资金、核减投资、对责任人追责问责、优化信息系统功能、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整改。
(七)国有资产方面的问题。通过省属企业主责主业清理整治、追回违规资金、落实配套资金、登记入账固定资产、补划耕地、查处违规采矿、河道水库整治清理等方式整改。
三、后续工作安排
正在整改的519个问题均按时序稳步推进,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一是压实整改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审计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加大统筹协同。加强部门间横向协作及部门与地区间纵向联动,强化追责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整改。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治已病”、举一反三“防未病”,注重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及时完善制度规则、堵塞漏洞、加强监管,构建“审计—整改—规范—提高”的工作闭环。
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以高质量审计整改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