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主要负责人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促进财经秩序规范向好。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推动形成更为有力有效的整改协同机制。截至2024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339个细项问题,已完成整改820个,制定完善制度378项,追责问责97人次,其余问题正按整改要求有序推进。
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执行进度、追回违规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通过规范预决算编制、清缴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归还原渠道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政府债务方面的问题,通过归还原渠道资金、将应缴利息上缴财政、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重点民生资金方面的问题,通过发放或清退各类补贴、清理收回结余资金、归还原渠道资金、盘活闲置资产、完善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重点领域方面的问题,通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安装修复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安排拨付资金、追回违规资金、完善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重大项目方面的问题,通过安排拨付资金、追回违规资金、核减投资、对责任人追责问责、优化信息系统功能、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进行整改;国有资产方面的问题,通过省属企业主责主业清理整治、追回违规资金、落实配套资金、登记入账固定资产、补划耕地、查处违规采矿、河道水库整治清理等方式进行整改。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审计揭示问题、推动整改问题“通篇文章”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合规到位、扎实有效,以高质量审计整改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