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审计署授权,我厅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上旬起,对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2023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一)审计范围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2023年度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绩效情况,必要时将追溯至有关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二)审计内容
1.项目立项和管理的合理合法合规情况。
2.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3.项目执行和绩效情况。
4.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4月上旬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5天。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仲崇峰(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211)
审计组成员:张立志(主审,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507)、杨安吉(行政执法证号:25030426002)、李国斌、王露、吕宗金、王建辉、陶昌杉等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张立志 13529299291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省财政厅、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省审计厅办公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五华山北后楼(邮编:650021)
监督电话:省审计厅机关纪委 0871-63631962
云南省审计厅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