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4-09-04 11:1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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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永胜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胜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胜县审计局是永胜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2.起草或拟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3.向永胜县人民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4.审计部门及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等。

5.按照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永胜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永胜县审计局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始终坚持“争一流、促跨越”的争先进位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准确把握党赋予审计工作的新定位、新任务、新使命,聚焦审计主责主业,深入研究开展大数据审计项目,转变审计方式方法,力求做到审计结果报告更准确、更精练、更管用,推动审计成果转化最大化,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着力提升审计项目质效,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胜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办字〔2019〕3号)和《永胜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胜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改发〔2019〕1号)精神,永胜县审计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财经审计股、法规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是:永胜县审计局(本级)

2.事业单位1个,是:永胜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永胜县审计局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审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永胜县审计局

纳入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1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故由永胜县审计局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29.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05万元,占总收入的98.1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6万元,占总收入的1.8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27万元,增长7.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90万元,增长6.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7.37万元,增长295.9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永胜县审计局新录用两名公务员,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使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根据退休人员的工资基数变动情况,县级财政拨入的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有所增加,使其他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5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19万元,占总支出的77.60%;项目支出125.01万元,占总支出的22.4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26万元,下降1.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63万元,增长18.83%;项目支出减少78.89万元,下降38.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使得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县级财政预算的投资审计经费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有所减少,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胜县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4.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胜县审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0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项目支出85.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8.11%,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计业务相关经费支出;持续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项目支出10.1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09%,用于持续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9.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3.80%,用于地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8%。与上年相比增加17.45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永胜县审计局新录用两名公务员,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7%。其中:行政运行248.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事业运行62.35万元,主要用于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106.6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审计项目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0.1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6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2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7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0万元,均主要用于全局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8.37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9万元,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万元,决算为1.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万元,决算为0.9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71%,完成年初预算的30.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9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万元,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万元,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永胜县审计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二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3.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8.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作业务量增加,上级到永胜县审计局开展检查工作较多,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驻村工作及单位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来访以及各县(区)工作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2万元,比上年增加5.90万元,增长18.0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数量增加以及审计业务量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胜县审计局资产总额181.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99万元,固定资产140.5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4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13.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永胜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0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07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附件:

1.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永胜县审计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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