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4-08-31 09:55: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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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泸水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水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水市审计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2.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法规草案。

3.向中共泸水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泸水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泸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级、州级、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泸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审计厅安排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加快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泸水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水市审计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政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是:泸水市审计局(本级)

2.事业单位1个,是:泸水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水市审计局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审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水市审计局

纳入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1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故由泸水市审计局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9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74万元,占总收入的91.4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73万元,占总收入的8.5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28万元,下降10.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91万元,下降10.2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6.36万元,下降9.7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度年内退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地方财政拨入审计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4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91万元,占总支出的77.11%;项目支出169.43万元,占总支出的22.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5万元,增长0.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82万元,增长7.09%;项目支出减少30.67万元,下降15.3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按标准测算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死亡抚恤费属于项目支出,2023年没有此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0.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9.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4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73.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3.33%,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审计处理处罚成本性返还项目支出27.2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08%,主要用于开展审计工作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8.7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0.59%,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委托项目聘请审计中介服务的委托业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3%。与上年相比减少86.36万元,下降12.03%,主要原因:一是年内在职人员退休两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在职人员死亡抚恤较上年减少;三是项目计划调整,审计业务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8%。其中:行政运行279.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经费支出77.6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事业运行支出123.88万元,主要用于泸水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27.2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9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3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0万元,均主要用于职工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7.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9万元,决算为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9万元,决算为5.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89%,完成年初预算的8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2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1%,完成年初预算的23.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9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9万元,决算为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79万元,增长16.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56万元,增长1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老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上级及其他州市同级部门到我局开展公务活动,产生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审计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学习交流等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6万元,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按定额标准测算的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水市审计局资产总额86.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8万元,固定资产74.5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2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泸水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附件:1.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泸水市审计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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