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3-08-31 18:18: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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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以下简称思茅区审计局)是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法规草案。

3.向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和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受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区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和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思茅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服务全区发展大局,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2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8项,出具审计报告20个,审计决定16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8,547.00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建议58条,报送审计信息27篇,有力的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思茅区审计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股室),包括: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政审计股、固定资产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

1.思茅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下属事业单位0个。分别为:

1.思茅区审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末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思茅区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思茅区审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274,039.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4,039.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98,018.27元,下降16.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2,692.13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审计机关金审三期设备购置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950,710.4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来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083,504.20元。其中:基本支出5,079,197.43元,占总支出的71.70%;项目支出2,004,306.77元,占总支出的28.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0,590.99元,增长3.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5,870.54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基本工资、津贴福利、五险等支出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56,461.53元,增长38.43%,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任务变化而正常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思茅区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79,197.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66,192.36元,占基本支出的89.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3,005.07元,占基本支出的10.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思茅区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4,306.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审计业务项目经费支出772,541.91元,用于审计项目支出,占比38.54%;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95,773.80元,占比39.70%;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422,300.36元,占比21.07%;疫情防控经费13,690.70元,占比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7,730.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7%。与上年相比增加785,696.25元,增长14.28%,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录用和调入人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53,97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7%;其中:行政运行3,328,259.47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费772,541.91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617,185.80元,主要用于下属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他审计事务支出435,991.06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金审三期设备购置、研究型审计、新冠疫情防控等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8,10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8,104.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0,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80,1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44,5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8,80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00.00元,均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5,0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其中:住房公积金355,04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900.00元,支出决算为33,68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924.1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5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900.00元,支出决算为33,68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924.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198.40元,增长3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1年、2022年均为0.00元,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37.40元,增长31.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61.00元,增长32.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的交叉审计业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履行审计机关主要职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005.07元,比上年增加20,622.49元,增长4.19%,主要原因分析规范政府会计核算,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思茅区审计局资产总额3,510,966.04元,其中,流动资产1,218,764.85元,固定资产2,027,311.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4,89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2,458.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8,596.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1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1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1.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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