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3-08-31 11:44:00 【字体:

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景东县审计局”)是景东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法规草案。

3.向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和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常态化“经济体检”要求,围绕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点资金和社会关切的重大事项,突出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资金管理、民生资金管理等审计。2022年,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2项,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9篇,提出审计建议60条,被采纳60条,上报审计信息56篇,被采用51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县审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政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所属单位1,为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景东县审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县审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东县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景东县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审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010,086.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5,389.64元,占总收入的96.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4,697.10元,占总收入的3.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1,099.37,下降2.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6,621.53增长6.5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97,720.90,下降71.88%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且在职人员正常薪级工资增加及职务职级的晋升,导致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2.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因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任务变化而正常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审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