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审计监督促进澄江市出台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来源:澄江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17:07:00 【字体:

    

  2019年,澄江市审计局开展了村镇4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揭示了基层普遍存在“三资”管理职责不清、资产处置随意性大、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及部分村级组织存在管理安全风险等问题。澄江市委积极采纳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台了《澄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及今后一段时期三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建立农村集体产权登记制度,有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登记颁证,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权属;落实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在坚持村组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完善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制度,对于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水面等集体资源进行详细登记,统一管理。 

  二是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规范村组集体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村账镇管,零户统管”制度,严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对全市村(社区)干部、村(居)小组干部补助实行上限管理,谨防套取补助的行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公开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取得收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可以直接经营,也可以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发包、租赁、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转让等应当按照“四议两公开”规定程序进行决策,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杜绝场外交易。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租赁、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资产租赁建立公开招投标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实行阳光操作。 

  三是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财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到阶段性工作、常规事项定期公开,村民关注的焦点问题、热点事项重点公开,难点问题、复杂事项持续公开。各职能部门每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审计局对每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实行全覆盖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检查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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