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航空宾馆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对上海东方航空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宾馆)负责承建的上海东方航空宾馆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东航宾馆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东航宾馆项目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88号,装修总建筑面积25 964.46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 237.86 m2,地下建筑面积2 726.6 m2),完成投资额50 568.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执行了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工程管理制度,基本能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但也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多计设备投资、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74.91万元。
本次送审金额为15 222.87万元,发现因工程量多计、定额错用、定额高套、重复计费等问题,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74.91万元。
(二)多计设备投资38.21万元。
东航宾馆项目竣工后购置商务车一辆计入项目设备投资,多计设备投资38.21万元。
(三)多计待摊投资15.87万元。
本次审计认定多计待摊投资15.87万元,其中:审减与项目无关费用等共计136.83万元,审增少计的材料检测费等共计120.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东航宾馆进行整改;对多计设备投资和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要求东航宾馆调减建设成本,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核算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二是尽快清理债权债务,办理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及时归档竣工资料。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东航宾馆积极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东航宾馆已调减了支付给相关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并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多计设备投资和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东航宾馆已从建设成本中调减,并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
昭通至彝良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对昭通至彝良二级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昭彝二级公路)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昭彝二级公路,起于昭通市昭阳区北闸镇徐家营村,止于水麻高速(渝昆高速)麻柳湾出入口收费站110米处,路线全长92.126公里。项目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5月完工,2016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初设批复工程概算为231 245.4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资本金,其他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截至2016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202 927.32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19 86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790万元,自筹资金182 272.32万元。项目审定完成总投资226 794.4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审批手续基本完整,能够按建设管理要求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落实了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了项目建设目标实现。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613.56万元。
审计发现,因重计、多计工程量、单价定额错套或不合理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1 613.56万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825.04万元。
抽查发现,建设单位因账务处理不规范多计待摊投资825.04万元,其中:重复记账增加保通费725.04万元;应付账款列账无依据,其他待摊投资增加1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昭彝二级公路管理处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责成昭彝二级公路管理处对多计的待摊投资进行了调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规定,据实办理工程结算,并调整相关账务,按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账务处理,加强复核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尽快组织人员收集、整理、汇总相关档案,工程建设全过程资料应分类收集整理装订成册,防止重要资料丢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昭彝二级公路管理处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1 613.56万元的问题,管理处据实办理了结算,并进行了相应调整;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管理处已进行调减,并调整了相关账务。
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对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承建的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程起点为昆明市安宁市桃花村,与昆明绕城公路西南段相接,经和平村、明朗、团结、乌龟山、桃园(沙朗)茨坝、九龙湾(大波村),止于八宝山,接已建成的昆明市东连接线,全长55.22km;主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行车设计速度80 km/h,路基宽度32m,另同步建设明朗支线5.18km,明朗支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行车速度60 km/h,路基宽度23m,主线及明朗支线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项目于2010年7月1日开工,2013年11月7日竣工,2013年11月6日由云南省公路局负责主持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建账及进行会计核算,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管理有关程序的要求组织项目建设,但建设中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因工程量多计、合同单价套用错误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833.74万元。
(二)2003年至2013年,指挥部与云南恒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签订安装及服务合同17份,依法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 2 922.09万元。
(三)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评标和定标,投标缺乏竞争性。土建附8标施工招标形式为邀请招标,6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在资格审查时5份投标文件因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未通过评审被否决,云南阳光道桥股份有限公司以11 652.40万元中标,与投标控制价仅相差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指挥部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要求已经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多计款项应予以收回,尚未支付的多计款项不得再支付;对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的相关管理规定,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对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评标和定标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及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组织投标及定标。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指挥部加强投资控制,提高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严密性;严格新增单价的审批,避免费用的重复计取;二是尽快落实本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的结算以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同时加快筹集资金,避免应付工程款久拖不结引发社会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指挥部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在与相关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结算中进行了扣减;对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将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对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评标和定标的问题,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将在今后的招标评标中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红河州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项目
建设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4月16日,对红河州新鸡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鸡公司)负责实施的红河州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起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新安所镇西南侧,与拟建蒙自至文山至砚山高速公路相接,通过蒙文砚高速设置的蒙自南立交与蒙新高速公路进行交通转换,止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鸡街镇西北侧,与鸡石高速公路顺接。路线全长37.13公里,其中:新建段里程32.12公里,沿用鸡石高速公路约5.01公里。本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392 348万元,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为特许经营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合作建设。2015年11月11日正式开工,2017年11月15日通过交工验收,2018年3月5日全线通车运营。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执行了相关建设程序,基本按建设管理要求执行了相关建设制度。但也存在无依据计取待摊投资、投资超概算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无依据将行政处罚罚款1 656.61万元计入待摊投资。
(二)两阶段施工图路线走向调整变化导致投资超概算,未履行审批程序。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无依据将行政处罚罚款计入待摊投资的问题,要求新鸡公司应与红河州政府厘清土地使用权取得责任,明确违规使用土地责任主体,调整非建设开支账目;对投资超概算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要求新鸡公司应及时编制调整补充概算,完善报批手续。
为完善项目管理,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将工程变更、新增清单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防止结算纠纷;二是加强工程建设资料的统一收集、整理、保管工作,防止重要资料缺损影响结(决)算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鸡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对无依据将行政处罚罚款计入待摊投资的问题,新鸡公司正与红河州政府协商按PPP协议约定厘清土地使用权取得责任,进一步确认违规使用土地罚款的承担主体;对投资超概算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新鸡公司已完成概算调整编制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2016年至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以下简称昆明分局)2016年至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隶属省水文水资源局,为省水利厅垂直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2个监测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76人、核定车辆编制为5辆。2017年底实有在职职工72人,离退休职工2人,实有车辆2辆。
2016年,省财政下达昆明分局年初部门预算总额641.87万元,当年总收入1 978.20万元,总支出1 832万元,年末结余资金1 961.85万元。
2017年,省财政下达昆明分局年初部门预算总1 171.19万元,当年总收入2 656.24万元,总支出1 943.52万元,年末结余资金2 338.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昆明分局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编制年度预算;财务资料较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的收支情况。但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不到位、支出审核不严格等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核定总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3 422 593.73元。
(二)重复报销差旅费9 900元。
(三)重大投资项目超批复面积且未履行报批调整手续。
(四)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1 117 610.66元。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工资支出会计账面金额与附件金额不符;二是事业收入与事业支出会计账面金额与附件金额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核定总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问题,责令昆明分局自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昆明分局已清退收回重复领取的差旅补贴;对重大投资项目超批复面积且未履行报批调整手续的问题,责成昆明分局尽快向相关部门办理报批调整手续;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的问题,责成昆明分局上缴省级财政;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昆明分局清理核实,规范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职能,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重点控制野外津贴、巡测费、差旅费的监管与发放,保证资金的安全与支出的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昆明分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梳理,提出要求限时整改,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一)超核定总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问题,昆明分局令行禁止,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自2017 年起已全面停止发放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
(二)重复报销差旅费问题,涉及人员已按时足额清退了差旅费。同时,修改完善了《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制定了《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出差审批、报销流程。
(三)重大投资项目超批复面积且未履行报批调整手续问题,已完成调整报批手续。上级主管单位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下达了《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关于昆明水文巡测基地、松华坝水文巡测基地车位面积的批复》(云水文字〔2018〕140号)。
(四)应缴未缴结余资金问题,已按规定将应缴未缴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昆明分局已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确保经济业务核算的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