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审计厅出台全省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推进人财物管理改革进程
来源: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7-03-02 09:46:00 【字体:

自我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以来,面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现行财务管理方式方法差异较大的现状,为规范全省审计机关财务管理,根据改革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及时间节点需要,审计厅组织相关人员紧锣密鼓开展相关工作,通过收集资料、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在借鉴其他单位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相关法规,于近期起草了《全省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正后,印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执行。

《办法》共十章五十二条,分别对改革后全省审计机关的财务管理体制、部门预决算编制、支出管理、银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与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制度、财务监督、政府采购、票据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紧密结合全省审计机关实际,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适用范围全面。《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包括省厅、各州(市)、县(市、区)审计局。二是涉及财务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根据审计行业特点,《办法》对改革后各级审计机关财务管理的全过程行为进行了规范,从财务职能部门的设立、工作职能范围到各项财务活动的开展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三是针对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出现问题较多方面的工作做了特别强调。如:针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申报2017年度部门预算时申报资料质量普遍不高、返回修改次数较多的实际,在《办法》中对部门预算申报方面做出了详实易解的诠释。四是针对审计机关多年来的一些财务管理薄弱环节做出了具体管理规定。如:针对部分审计机关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主体责任不清晰,常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办法》中专门对合同管理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针对今后各级审计机关的基础建设项目支出管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五是强化了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管理。如:在经费支出方面,对各级审计机关做出了限额审批规定,并采用备案制;在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等方面,明确了由省厅进行监督考核并实行严格的奖惩机制。六是根据现状切合实际。如:在各级审计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方面,为便于操作、保证高效,在与省财政厅进行沟通后,规定改革后各级审计机关的政府采购原则上在属地进行。

古语“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全省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各种财务行为,为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今后审计工作实现全覆盖开好头、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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