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审计厅厅长吴绍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报告了2016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今年的整改报告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整改要求高标准
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云南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加强跟踪检查等审议意见,及时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同时要求各位副省长关注分管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二、整改督促全方位
10月16日至23日,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组成调研组,对审计工作报告揭示部分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调研跟踪,有力促进了各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9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责任,要求16个州市和27个省直部门按照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省审计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4个州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的医保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跟踪检查,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两轮审计整改督查,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彻底整改。
三、整改责任严落实
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整改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整改成效明显。省级财政管理方面,省财政对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目标量化的考核机制,促进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着力抓好整改,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放管服”改革有效落实;重大项目投资方面,各项目单位通过核减工程价款、调整多计待摊投资、收回违规出借资金等方式进行全面整改;脱贫攻坚方面,全省扶贫系统“一条线”审计违规资金整改率达96%,脱贫摘帽和精准扶贫审计整改到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健全医保制度、完善信息系统、清收医保费、筹措拨付资金、收缴违规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清算审计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四、整改成果重运用
省审计厅认真梳理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直通车”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积极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管理监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运用审计成果、采纳审计建议,在及时纠正问题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追责问责,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截至2017年10月,已上缴财政资金21.17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33.49亿元,拨付到位资金59.18亿元,核减投资21.87亿元,健全完善制度231项。
五、整改建议更切实
从整改报告看,多数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已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正在积极整改。为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审计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体制改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二是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落实“一把手”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及时、有效的整改。三是加强整改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审计、监察、督查等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四是加强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双公告”制度,被审计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审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