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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云南省审计厅关于锁龙寺至蒙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彝良县双河水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锁龙寺至蒙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对锁龙寺至蒙自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锁蒙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锁蒙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成都—昆明—河口公路云南省境内的一段,起于弥勒市朋普镇锁龙寺,止于蒙自市小东山。项目概算投资416 956.47万元,全长
截至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审批手续基本完整,能够按建设管理要求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落实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指挥部还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和建设质量。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税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852.47万元。
审计发现,项目施工单位因重计、多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852.47万元。
(二)多计建安营业税及附加47.79万元。
该项目施工单位按审计认定的工程价款,应计提建安营业税及附加10 379.81万元,已计提10 427.60万元,多计提营业税及附加47.79万元。
(三)多计固定资产、少计待摊投资12.64万元。
经盘点,发现已损坏的固定资产未作报废资产处理,导致多计固定资产、少计待摊投资12.6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锁蒙公司按本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相关单位;对多计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问题,要求锁蒙公司予以核减;对多计固定资产、少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要求锁蒙公司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作待摊投资处理,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项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宜,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应严格按预留项目实施尾工工程,并据实开支预留费用,不得挪做他用,尾工工程完工后,按规定完善资料,尾工工程预留费用若有结余,应在决算中调整,冲减相应工程投资;二是应按相关规定,完善有关手续,及时与资产管理和资产接收单位办理资产移交,与各参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应收、应付款项;三是应安排专人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归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档案资料准备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锁蒙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852.47万元的问题,锁蒙公司已按照审计报告办理结算和调整账面差异数;对多计建安营业税及附加47.79万元的问题,由于该部分税金已缴至红河州地方税务局,因涉及“营改增”政策变动,锁蒙公司针对该部分税金正在与税务局沟通协调;对多计固定资产、少计待摊投资12.64万元的问题,锁蒙公司已根据审计报告调整相关账务。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彝良县双河水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厅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对彝良县双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负责建设的彝良县双河水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双河水库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双河水库建设项目位于昭通市彝良县荞山乡双河村角奎小河右岸支流咪咡河上,库区主要由咪咡河的雄马沟、滥海子沟和海坝沟三大支流组成。水库库容2 180万立方米,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供水为主,兼顾农村人畜生活供水和防洪保护作用的水利工程,设计灌溉面积5.25万亩,供水人口3.72万人、牲畜2.05万头,供水量3 170.
项目于2009年9月开工,截至2015年12月底,除渠道工程处于全线停工外,拦河坝工程、输水隧洞工程、溢洪道工程、木龙安置点及高坎安置点等已完成。
截至
审计结果表明,双河水库建设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基本完整,建设资金来源合规。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按建设管理要求执行了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财务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但也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项目成本归集不完整,未及时报账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96.62万元。
本次审计,管理局送审金额15 032.06万元,审计审定金额14 935.44万元,审计发现多计、错计、重计以及部分新增单价过高等原因多计工程款96.62万元。
(二)项目成本归集不完整,未及时报账2 880.54万元。
截至审计时,管理局已拨付移民、环境投资和环湖公路等项目资金
8 793.73万元,但仍有2 880.54万元未及时报账,不能完整反映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管理局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对项目成本归集不完整,未及时报账的问题,要求管理局督促相关单位整理项目资料及原始凭证,尽快报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鉴于渠道工程停工时间较长,管理局应积极与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渠道工程建设;同时,应就停工事项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索赔事项。二是管理局应对由乡镇及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的公路、安置点建设进行监督,对已完工的项目及时要求各实施单位完善、整理相关原始资料并及时报账,确保项目投资的完整性。三是管理局应认真分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相关工程管理经验,尽快协调组织实施渠道工程及相关收尾工作;加快已完工程结算审查认定工作,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避免出现合同违约纠纷。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管理局进行了认真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管理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对项目成本归集不完整,未及时报账的问题,管理局已按审计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