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审计促进出台“四类人员”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来源:瑞丽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5-17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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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瑞丽市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全省扶贫系统2016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相关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并就该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成果促进相关单位出台了《清理核实“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村委会干部、经营商铺或运输服务业人员、有非生产性用途车辆及商品房人员)的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试行)。
审计组采集瑞丽市建档立卡户花名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各乡镇村委会干部信息、房产登记信息、个体工商登记信息及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等数据,通过计算机进行比对分析筛查,发现了该市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精准识别不够到位的疑点。审计组将疑点交于相关单位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反馈至审计组。
针对核实下来确实存在的问题情况及下一步具体整改处理措施,该市扶贫、纪委、组织、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督查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2次,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原因具体分析,并根据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讨论研究并明确提出了《清理核实“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村委会干部、经营商铺或运输服务业人员、有非生产性用途车辆及商品房人员)的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对“四类人员”的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规范了对建档立卡户的动态化管理。
目前,该办法已征询扶贫办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正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复中,待正式批复后,将按此办法规定对核实人员进行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