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玉溪市审计局“三同步”探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同责同审
来源:玉溪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1-25 15:57:00 【字体:

为更加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玉溪市审计局按照“同步审计、同步责任界定、同步处理”的“三同步”原则,积极探索和推进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全市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积累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是提前统筹谋划,扎实开展审计调查。年初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根据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按党委领导和政府领导分别立项。在下发审计通知书的同时,针对书记、县长任期情况及任期内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充分审计调查,初步确定需重点审计的事项和延伸审计的党委和政府组成部门。

二是认真研究分析,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以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的财政收支审计为主线,将政府办、国土、交通、农业等7个政府组成部门作为县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延伸审计对象,将县委办、宣传部、统战部等3个党委组成部门作为书记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重点延伸审计对象。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形成审计目标层层分解、审计负责层层明确的审计组分工体系,两个方案既独立又相互联系和补充,为优质高效完成审计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精心组织现场审计,实现审计资料成果共享。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由总协调人负总责,各小组负责人分别负责,组织各小组结合实际开展现场审计。审计结束后,将各小组审计情况汇总,审计结果、资料共享共用,达到了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四是把握同责原则,客观求是界定责任。严格对照领导干部评价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分工不同,本着“重大财政收支问题共同反映、上会问题同责界定、部门问题个别反映”的原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责任界定,将涉及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及共同决策的问题分别在县长、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反映,将政府组成部门存在的其他问题在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反映,党委组成部门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在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反映,做到了“四权一廉”情况既有共同反映又有个性特点。同时,根据问题涉及的常委会、常务会议决策情况界定相应责任,统一在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中提出处理意见,书记的报告中只对问题定性,并要求党委督促政府认真整改审计揭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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