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西双版纳州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州委书记陈玉侯作重要指示
来源: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1-25 15:54:00 【字体:

近日,西双版纳州召开州委常委会议和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双版纳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并以州委、州政府两办文件形式印发执行。

在州委常委会议上,州委书记陈玉侯对今后全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陈玉侯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坚持改革创新,紧盯重点节点,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升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水平,确保权力依法依规“阳光”运行。陈玉侯强调:一要加强沟通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坚持“开门办审计”,形成“审前共商、审中互动、审后运用”的工作格局;二要突出审计重点,针对重点地区和关键岗位,盯住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干部政策执行、责任履行、权力运行、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三要实现全面覆盖,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科学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推进经济责任问责追责向县乡拓展,发挥领导小组作用,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四要强化结果运用,把审计结果同干部任用、问责追责、考核奖惩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审计成果利用。    

《制度》根据中央、省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制定,明确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制度》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州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州纪委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和州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州委组织部、州监察局、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审计局、州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审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问题。

《制度》的制定和实行,将对今后全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和规范审计行为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制度》精神,按照陈玉侯书记指示要求,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更好地推动全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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