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审计局以分类管理制度促进审计行为规范
来源:富民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1-04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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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富民县审计局为缓解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人力资源匮乏的矛盾,在多年的探索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审计从业人员职业特点,采取了分类管理办法,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一是制定《富民县审计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富民县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富民县审计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富民县审计局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和《富民县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全方位健全在职人员履行国家审计职能的行为规范。
二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5家具备从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制定《富民县聘请(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富民县聘请(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考核暂行办法》,最大限度约束中介机构参与审计行为。
三是拟定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富民县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意见》,从业务工作规范和审计行为管理等方面,为全县14家重点部门和乡镇(街道)内审室开展县级重点部门和乡镇(街道)下属机构和村级经济组织内部审计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制定《富民县审计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与外聘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其弥补审计力量不足的审计行为进行细化管理。目前,已逐步形成了“国家审计依法履职、社会审计规范参与、内部审计补充有力、外聘人员行为得当”的审计从业人员行为监督管理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