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云南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十三五”云南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审计工作发展形势
(一)“十二五”审计工作成绩显著。
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审计机关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职尽责,共审计单位5.3万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31.85亿元,建章立制899项,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
各个审计领域取得新成效。开展“一条线”审计完善了财政审计大格局,专项审计坚持做大项目出大成果服务了大民生,实行必审制和跟踪审计制扩大了政府投资审计覆盖面,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6个评价办法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连续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项目促进了美丽云南建设,企业金融审计闯出了全覆盖的新路径。
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通过实施云审、金审工程建设,云南审计事业实现了快速转型发展。建立“全过程”审理制度严把审计质量关,5个审计项目被评为全国优秀或表彰项目;与南京审计大学等3所院校搭建了厅校合作平台,培训审计人员7456人次,审计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建成财政、地税、社保、金融联网审计系统,向数字化审计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建立审计信息“直通车”制度,解决了审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审计成果运用水平明显提高;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策研究、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应急审计研究等20多个课题,为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撑;坚持阳光法则,推进政务公开,公告审计结果2.4万篇,维护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创新机关党的建设,将支部建到网络上、党小组建到项目上,通过扎实开展“四群”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树立了忠诚于党、忠诚于审计事业的坚定政治立场和崇高的审计职业道德。在全国首家建立了审计文化书屋,积极开展书香云审等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审计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建成了省级文明行业,6个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二)“十三五”云南审计事业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工作越发受到重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提出了明确要求。两办《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审计全覆盖、推进审计职业化等方面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十三五”时期,我省要在战胜诸多困难和挑战的基础上,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任务艰巨繁重,机遇与挑战并存。全省审计机关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清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取意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完善审计制度,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把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促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做好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我省如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云南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要求,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贯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贯彻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更加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形成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审计管理体制。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依法推进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审计机关内部架构,科学配置审计资源,推动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自觉接受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到2020年,基本形成机构设置科学、权责划分明晰、人财物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审计管理新体制。
——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加强审计监督,统筹审计资源,分类实施。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对重点部门、单位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实行必审制,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
——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培养和管理机制,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根据公务员法和审计职业特点,结合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选任、职业保障、岗位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招录审计人员可加试审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
——实现云南审计工作的创新发展。树立科学的国家审计观,把创新作为贯穿“十三五”审计工作的主旋律,坚持在工作中创新、在创新中工作,加强审计创新与实践,开创云南审计跨越发展的新路径;健全审计内部规章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实行审计全过程动态监管,着力构建审计新模式;继续推进“云审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审计发展基础,提升审计能力,传承审计文化,打造审计铁军;全面实施“金审三期”工程建设,着力构建“三大平台”“三大系统”,大力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总结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新方式。
四、基本原则
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以新理念把握引领新常态。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不能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积极促进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的转变。
——坚持依法审计。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审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尖兵和利剑作用,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做到“零容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客观求实。审计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注重做到“三个区分”,即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区分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区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等,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
——坚持鼓励创新。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加强分析、谨慎研判,牢牢抓住“八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化解产能过剩,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质增效,有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提高资金绩效的创新举措,要坚决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坚持推动改革。熟知大政方针、改革动向、政策背景,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改革和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紧紧盯住“五个制约和阻碍”,即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制约和阻碍创新创业、激发活力,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五、主要任务
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入手,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发展,一手抓重大体制障碍、制度性缺陷,促进深化改革。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发挥实效为目标,以揭示问题和实现问题整改论成果,把政策跟踪审计固化为“十三五”时期审计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中“督察员”、“先遣队”的作用。
——完成审计署各时段安排下达的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各级各部门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着力推动政策落地,促进整改问责。持续关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等方面,跟踪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具体细化抓实际落实、实际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以及重大失职渎职、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违纪违法等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动整改问责。
——着力推动深化改革,促进改革协调推进。审计中要密切关注各领域改革措施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抵消等问题,要积极探索、总结完善改革发展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推动形成新的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制度体系。立足我省实际,结合审计实践,不断完善操作规范、报告公告、整改问责等,到2018年形成我省科学完善的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制度体系。
(二)财政审计。以保障公共资金的安全绩效、促进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为目标,依法对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不断完善目标统一、内容衔接、层次清晰、上下联动的财政审计大格局。
——进一步完善财政审计大格局。加快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推动全口径预算和细化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将预算执行与决算草案审计有机结合,监督检查预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绩效性,重点关注政府预算编审体系改革、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和各项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实。
——提升全省地税联网审计系统应用。对地税系统收入征管情况两年内至少审计1次,重点关注依法征收、税制改革和征管体制改革推进落实,以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大众创业、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审计调查,促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推进依法治税。
——着力构建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新机制。建立“一般部门批量审、重点部门年年审、问题部门跟踪审、多个项目结合审”的审计新方式,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5年内至少审计1次;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等情况,促进严格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立部门定期报送相关电子数据的长效机制,2018年前建成全省部门审计数据库。
(三)金融审计。以维护安全、防范风险、调整结构、促进发展为目标,助力金融改革,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推动金融企业体制、机制转型和业务重构,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现代地方金融运行机制。
——加强对全省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及投资类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的审计。揭示影响地方金融业、投资类公司健康发展的突出风险,反映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及投资类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
——加强全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调查,推进我省“金融先行”、“跨境金融”、“民营金融”、“县域金融”发展。加强我省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信贷投向审计调查,力促金融机构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拓宽地方金融审计领域。加强对地方性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审计力度,逐步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地方性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审计。积极探索对新兴金融产品和境外投资审计调查。扩大对金融领域财政补助性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范围。
——完善金融审计方式方法。大力推进金融联网审计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实时监控、动态监测的审计新模式;科学整合全省金融审计力量,推广运用数字化审计新方式,形成全省“一盘棋”的金融审计新格局。
(四)企业审计。以维护国有资产资源安全,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健全完善国有资本审计制度,坚持以真实、合法、效益性为基础,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
——开展国有企业绩效审计,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活力,提高竞争力,促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
——关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措施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重大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调整等情况,对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密切关注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推动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有序推进,保障国有资产和国有资金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和国有资金流失。
——尝试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探索建立国有资本、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重点监督检查贯彻执行 “走出去”战略部署情况、境外投资和经营管理等业务的决策流程和绩效情况、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促进境外国有资产依法运营、安全可控、优质高效,推动健全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
——探索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等电子数据的集中采集和跟踪分析,逐步实现对国有企业“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五)民生审计。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加大对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扶贫、科技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推动社会领域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促进财政资金有效发挥作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强扶贫审计。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监督检查脱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推动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阻碍政策措施落实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提出对策建议,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提高扶贫实效,打赢脱贫攻坚战。
——加强涉农审计。围绕“三农”的工作重点,在揭示涉农资金和项目整体运行状况的基础上,揭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突出问题,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促进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社会保障审计。重点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关注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揭示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碎片化”问题;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合理高效使用;促进政策间的有效衔接和制度整合,以及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推进落实的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揭示建设和管理中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和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以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为审计重点,推动安居工程依法有序建设和管理,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加强重大突发公共事项救助款物和恢复重建审计。加大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有关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绩效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适时公告审计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对教科文卫等领域专项资金审计。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揭示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政策绩效,不断推动体制机制深化改革,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六)资源环境审计。以促进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目标,以监督检查资源环保政策措施落实和资源环境安全为重点,加强对资源节约利用、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等进行全面审计,守住云南“绿水青山”。
——加强土地、矿产、水、森林等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审计。围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水资源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开展审计,揭露和查处无序开发、低效利用、破坏浪费资源等重大问题,促进绿色强省战略实施。
——加强大气、土壤、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情况审计。揭露和查处防治措施不落实、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控制污染排放总量,促进污染防治综合系统建设,改善环境质量,落实环境保护制度。
——加强森林、草原、水生态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情况审计。加强对水土流失治理、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草原、农田、水域生态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等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问题,促进我省可持续发展。
(七)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划和计划的统筹安排,健全被审计对象计划管理,建设并维护审计对象库管理系统和审计软件,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等相结合,整合审计资源,突出问题导向,提高审计效率,逐步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重点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立足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分类别研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容,修订完善领导干部分类审计评价办法。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科学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完善审计情况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结果问责等成果运用机制。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推动完善整改问责机制,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方式,逐步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党政系统内部一定范围内以及向社会公告或通报审计结果,促进发挥审计监督合力。
——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2016年至2017年积极推进试点,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形成规范,2018年起全面推开。通过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云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长期工作规划》。
(八)政府投资审计。以深化我省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服务“五网”建设,建立健全与公共投资审计相适应的监督工作机制,实现公共投资审计的全覆盖。
——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重点开展我省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和“五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关注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投资效益等情况,及时揭示问题、强化整改、促进管理,保障我省重大公共投资落实到位和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
——加强对公共投资风险控制。高度关注BT、BOT、PPP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风险研究,为重大公共投资提供决策参考。
——加强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重点揭露和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决策审批、资金筹集使用、物资采购和招投标、建设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造价、投资绩效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重大管理漏洞和违法违纪等问题。
(九)涉外审计。以促进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健全对外开放新机制、保障国家利益为目标,加强对外援助资金、驻外非经营性机构、利用外资审计,服务“走出去”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加强利用外资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对外履约情况,关注新兴国际金融组织总体发展战略与业务开展等情况,跟踪我省在骨干通道建设、能源资源开发、产业投资及贸易投资便利化、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等重点领域进展情况,促进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综合质量。
——加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审计。对我省驻外非经营性机构进行审计,重点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购建、管理、使用和处置等情况,促进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对外援助资金审计。对组织管理我国政府对外无偿援助、无息贷款、优惠贷款的政府主管部门,国有金融机构等对外援助管理机构,以及在境内外实施援助项目的中方实施单位进行审计,重点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外援助资金预算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等情况,促进提高对外援助资金规范使用和发挥最大效益。
(十)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审计。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及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为重点,加大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顺利实施。探索建立我省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开展对被审计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绩效审计,到2020年,全省审计机关应把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作为常规必审项目。各级审计机关应逐步加大对信息系统审计的力度,切实关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