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出台意见进一步做好老干部离退休工作
日前,审计厅党组专题听取了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出台了《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工作的意见》。这是厅党组贯彻落实刘家义审计长关于“老干部工作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人文关怀,推动老干部工作稳步开展。
《意见》明确了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以及加强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内容。同时,完善了厅领导联系老领导工作机制。《意见》指出,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审计工作创新发展大局的需要,是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效途径。通过加强领导和沟通协调,落实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营造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良好氛围。《意见》对完善退休干部组织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工作、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完善党组织机构以及经费保障、阅文学习、参会通报、文化活动、落实工资待遇、做好医疗保健、解决家庭困难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要不断加强离退休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从思想上树立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意识,加强老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要不断制定和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文化活动、支部建设以及意见反馈、经费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每半年向厅党组或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底通报1次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开支以及党费开支情况,积极参加厅机关和省委老干部局组织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自觉接受监督。(离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