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广大审计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近日,审计厅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举行了集体宪法宣誓仪式。面对国旗,厅党组书记、厅长吴绍吉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领诵誓词,全体参会人员右手举拳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建立向宪法宣誓制度”。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为着力加强审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省审计厅首次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举行了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
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芸在主持宣誓仪式时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向宪法宣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向人民、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审计厅举行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目的就是以宪法宣誓为导向,激励和教育审计人员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使命,在全厅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良好氛围。
宣誓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集体向宪法宣誓,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庄严宣誓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对尊法的自觉。我们将永远铭记誓言,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守法律底线,做到依法审计、依法用权,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