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覆盖保发展促反腐重民生护生态
切实做好新时期审计监督工作
——云南省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突出了“全覆盖、保发展、促反腐、重民生、护生态”等工作重点,报告虽短,内容丰富,审计广度、深度有所加强,覆盖面明显增大,反映的问题着重围绕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宏观性、建设性。
一、努力实现“全覆盖”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都对新时期的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凡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都要全覆盖。目前,审计监督的对象众多,面广量大,但审计机关力量有限,难以做到每年对所有监督对象全覆盖。对此,2014年,省审计厅按照审计署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采取了有目标、有深度、有重点的全覆盖,审计工作报告中均有所体现。如对省林业厅的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范围扩大到了省、州市、县林业部门,对全省林业系统实现了纵向的全覆盖;对11家省属投融资公司、7家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实现了横向的全覆盖,审计揭示的问题更具普遍性、系统性、行业性,有利于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制度。
二、积极服务“保发展”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全省审计机关围绕“保发展”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揭示了经济发展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如按照国务院要求和审计署的部署,从2014年8月开始,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持续开展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这是一个新的审计类型,面临着审计机关从过去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必须转型到政策执行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并重。在持续开展的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中,重点关注22个方面的内容,揭示了我省一些重大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简政放权不到位、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对省属11家投融资公司开展了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产品竞争力不足、资产盈利能力弱、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省级财政及17个预算单位财政沉淀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部分财政资金长期闲置、未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促使省财政建立了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
三、加大力度“促反腐”
审计工作报告体现了审计在反腐倡廉政建设中的“前哨”、“尖兵”和“利剑”作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打虎拍蝇”,助力反腐倡廉。如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省属高职高专院校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私设小金库,以及个别公职人员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在企业审计中,揭示了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违规从事高利借贷业务,下属新源公司领导人员涉嫌严重失职、滥用职权等问题;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发现未招投标、违法转包中标项目等问题。同时,省审计厅还积极协助中纪委、省纪委查办了一批重特大腐败案件。
四、充分体现“重民生”
审计工作报告体现了民本审计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审计厅及时组织开展了鲁甸“8.03”和景谷“10.07”地震抗震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持续对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跟踪审计,针对救灾和恢复重建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确保救灾资金真正用于灾区和灾民;组织开展全省城镇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省级公立医院在建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揭示了保障住房违规分配、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医院病房超批复、超标准建设等问题;在全省筹集农、林、水产业化专项资金审计中,查出了资金拨付不及时、虚列支出、以拨作支、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等问题。上述审计,有力地促进了惠民项目建设、惠民资金用到实处。
五、更加关注“护生态”
审计工作报告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的要求,加大了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审计力度。如省审计厅组织相关州市、县级审计机关对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执行湖泊保护条例,部分湖泊周边投资大量房地产及旅游开发项目,部分湖泊湿地管护不善、损毁严重,“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度缓慢、未及时验收并投入使用,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突出;在政府投资、地震恢复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审计中,也高度关注了环境保护与开发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环境保护、守住青山绿水和蓝天白云的建议;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探索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初步积累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