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认真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近年来,审计厅始终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以强化审计监督能力、提升人才队伍水平为目标,努力打造高素质审计干部队伍,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在审计厅2014年度省综合考评领导小组会议上,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获得全厅干部职工的充分肯定。
一、强化《条例》指导地位,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能力。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中央、省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作为厅党组干部工作的依据和准绳,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动员大会时机,厅党组书记、厅长对《条例》基本精神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强化了新《条例》的纲领和指导地位。全年选拔任用处级干部13名,组织4名处级干部交流轮岗,正常晋升23名处以下干部职务等级,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工作效率,激发了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干部工作制度,加大正规化建设力度。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努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关正规化建设、干部日常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为契机,着力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五个环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制订了《云南省审计厅处级干部选拔配备工作方案》,为今后一个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探索了有益的路子。着眼强化厅党组核心领导地位,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审计厅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提升“三重一大”科学决策能力;着力强化和改进上级审计机关对基层审计机关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厅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审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推动全省审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努力优化干部队伍任职结构,制定了《云南省审计厅选派基层年轻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促进基层审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整体提升。
三、创新干部工作机制,营造良好选人用人氛围。坚持凭实绩选拔任用干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形成了“用好的制度、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良好氛围。一是创新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从指导原则、岗位设置、资格条件、方法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细化干部选拔实施方案;科学确定民主推荐分数比例,提高群众在民主推荐中的权重指数,真正依靠群众选拔出了能力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领导干部。二是注重政策层面倾斜。把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动把他们放在审计一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到基层挂职锻炼,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一年来,共选派9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到基层挂职锻炼,选派2名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挂职锻炼,切实增强了年轻干部应对艰苦复杂环境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
四、提升干部监管水平,维护干部群众“四权”。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力度,大力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维护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是构建完备监督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及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构建上级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网络。二是注重倾听群众呼声。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将监督评议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满意度有机统一,注重研究分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情况,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适时通报整改情况。三是坚持全程痕迹管理。从工作起点到末端实行全程纪实,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程序规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运行流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到位、有据可查。一年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均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干部使用问题的信访和举报,没有发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情况。(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