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等4个州市2012年车辆超限治理工作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14年第8号(总第115号)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自2013年3月至6月,对昆明市、昭通市、红河州、楚雄州2012年度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以下简称超限治理)的开展情况以及相关费用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超限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均成立了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在制度上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超限治理工作体制。
2012年,4个州(市)共收缴公路超限赔补偿和罚没款39130.08万元(赔补偿款1642万元、罚没款37488.08万元),共收到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拨入超限治理经费26111.5万元,共支出超限治理经费19212.14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4个州(市)超限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基本做到了有序开展。经过多年整治,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基本得到遏制,车货总重超过55吨车辆上路率明显下降,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有所减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超限车辆对路面的损害,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但也存在超限治理管理体制不顺、超限治理工作重罚轻管、超限治理处罚标准不一、超限治理专项经费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限治理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主要存在公路管理体制不顺畅,机构设置重复,执法手段单一,绝大部分仍以罚款作为主要手段。
(二)超限治理处罚未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各地处罚金额均低于处罚标准,且处罚金额不一,影响了治超执法的公信力。
(三)超限治理经费支出结构不尽合理,大部分用于人员支出。2012年,4个州(市)超限治理经费用于人员支出和机构运转达9994.32万元,占总支出的52%;公路维护保养及站点建设支出3126.34万元,仅占总支出数的16%,公路养护资金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四)部分超限治理站点应及时调整,加强科学合理布局。由于二级公路、高速公路建设和路网结构调整加快,导致部分超限治理站点已不能发挥超限治理功能,有待重新选址,以达到站点合理布局、有效超限治理的目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专题上报省政府。
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理顺超限治理管理体制,整合治超执法力量和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严格执法,从根本上形成对超限车辆有效的监督;二是强化源头监管工作,加大对货场装货、非法改装车辆等行为的管理力度;三是加强对超限治理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管,规范票据领用,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比例,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科学合理布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路面执法稽查。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个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充分采纳审计建议,积极按照审计调查报告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一是积极对超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展开调研,从内部完善治理,细化工作措施;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国省干线由省公路局统一治超的工作机制,初步理顺了公路管理体制;三是继续完善相关制度,统一处理处罚标准,规范道路运输行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严重超限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永德县大雪山水库工程竣工决算
和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3年3月至7月,对永德县大雪山水库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负责承建的永德县大雪山水库工程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永德县大雪山水库位于县城东面大雪山乡大炉场村委会旧寨自然村,距县城
截至审计时,大雪山水库工程到位资金共计1649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6236.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2486.25万元,设备投资217.73万元,待摊投资3317.02万元,其他投资215.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大雪山水库管理局在项目建设管理中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工程建设实施了有效的管理,实现了对工期、投资的有效控制。财务核算基本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核算,工程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基本能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存在多计工程投资、应缴未缴税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236.41万元。
本次审计,审计厅在云南禹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禹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核查,审减工程款金额236.41万元。
(二)应缴未缴印花税合计1.9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管理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应缴未缴印花税问题,要求管理局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款。
根据审计情况,审计厅建议:一是针对项目法人在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初设单位勘查资质和监理单位资质不达标的问题,建议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在招标工作中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合理规避工程建设风险,以便于工程质量管理及投资控制;二是对于尾工工程,管理局应严格按预留项目实施尾工工程,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尾工工程完工时,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审计,若有节余,应冲减工程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