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第2号:云南省财政厅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4-01-27 15:49:00 【字体:

2014年第2号(总第109号)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公告)

目录

1.云南省财政厅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云南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6.云南省司法厅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7.云南省财政厅2011年至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8.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9.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0.云南省农业厅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1.云南省卫生厅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2.云南省粮食局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3.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4.云南省总工会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5.云南省移民开发局2011年至2012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6.云南大学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7.云南师范大学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8.云南农业大学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9.云南开放大学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财政厅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3年3月至6月,对云南省财政厅2012年度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经省人大批准,2012年省本级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1.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78.1亿元;后经批准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664.5亿元。

2012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83.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1.8亿元,增长17.2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96.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8.2亿元,增长20.45%。省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8.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5.6%;基金支出完成25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0.8%。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5亿元,支出2.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省财政厅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着力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更加突出民生、基层和产业支出重点,省级财政的经济调控职能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力支持了“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目标的实现,超额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突出民生领域,加大对下倾斜力度,民生基层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民生支出2 615.3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3.2%,其中:教育支出完成674.9亿元,增长39.7%。教育、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的较快增长,使公共财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到广大城乡群众,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产业发展。全省财政经济建设支出突破800亿元大关,重点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公路铁路、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筹措产业发展资金31.2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筹措资金6.45亿元,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推动“创新型云南八大工程”的实施,提升云南经济增长的技术贡献率。

三是推进财政改革和创新,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建立完善“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预算编审新体系,着力改进完善财政资金的绩效考评机制,加快构建“一横一纵”的云南财政绩效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积极推行提前通知对下转移支付措施,促进地方提高预算完整性;努力清理归并账户,财政专户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收支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影响预算的完整性。

1.耕地开垦费未征收入库纳入预算管理,滞留在国土部门核算管理,涉及耕地开垦费收入10.07亿元。

2.有11个部门及所属单位房屋出租收入、利息收入、资产处置收入1.17亿元,作单位收支或往来款核算,未缴库纳入预算管理。

3.有5所学校培训费、合作办学收入、考试费等0.57亿元未征收至财政专户,滞留在单位管理。

(二)部分年初预算未落实到部门或项目,需要在执行中细化分配。

2012年,在批复部门的公共财政年初预算中,69个部门有171.2亿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未细化落实到项目,占批复部门项目支出的64.9%,比2011年提高了3.95%。

(三)由于部分部门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原因,部分支出预算未在规定时限下达到位,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绩效。

1.年初预算未按规定在当年10月份前下达到位,后2个月下达数41.89亿元,占10.9%。

2.上年公共财政预算指标结转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到位,后6个月下达26.16亿元,占42.2%,涉及58个项目。

⒊代编支出预算未按规定在当年6月30日前细化落实到部门和项目,后6个月下达26.56亿元,占77.11%,涉及26个项目。

(四)委托建设银行清理收回的以前年度省级财政双基专项委托贷款本息0.52亿元,长期滞留在建设银行的2个内部账户上,未收回财政安排使用。

(五)以前年度预算列支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0.98亿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未安排使用,造成资金闲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收支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财政厅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完整性;对部分年初预算未细化落实的问题,要求财政厅进一步采取措施,督促相关部门细化预算编制,将年初预算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部分支出预算未在规定时限下达到位的问题,要求财政厅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绩效;对滞留建行账户的专项委托贷款本息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尽快清理收回财政管理资金;对滞留财政专户未安排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财政厅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拨付资金。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省财政厅应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提高预算收支完整性;完善公务卡监管措施,切实推进公务卡决算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处置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规定;完善会议费管理制度,规范会议支出行为;严格执行差旅费规定,强化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充分利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促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依规管理单位收支。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和部门认真研究、深入剖析,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加以落实。

对部分收支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省财政厅已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清理落实,余额收缴财政管理;对部分年初预算未细化落实的问题,省财政厅明确在编制2014年年初预算时采取全面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综合统筹财政资源配置、强化预算信息公开力度的配套完善措施;对部分支出预算未在规定时限下达到位的问题,省财政厅提出了建立资金下达倒逼机制、加大对本级项目执行督促力度、继续实施预算执行通报制度的措施;对滞留建设银行账户的专项委托贷款本息的问题,省财政厅已明确收回省级财政委托贷款本息余额,用于设立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滞留财政专户未安排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省财政厅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安排资金使用。

同时,省财政厅针对今年省本级和18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研究提出了细化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完善公务卡监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等6个方面21项措施,强化省级预算执行和管理;立足制度建设,起草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反对铺张浪费节约财政资金的通知》等,待省政府审定批准后及时下发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3年3月至6月,对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局)2012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2年省地税局共组织税费收入1429.73亿元,同比增长19.45%,增收232.78亿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989.58亿元,同比增长20.64%,增收169.33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383.62亿元,同比增长14.36%,增收48.18亿元;地方教育附加费收入28.89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48亿元,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16.79亿元;省级收入完成178.99亿元,同比增长20.95%,增收3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省地税局紧紧围绕“依法治税、阳光办税、征管强税、科技管税、人才兴税、着力培税、服务促税”的总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工作,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大执法监督和内部管理工作力度,税收征管水平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圆满完成了各项收入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地税部门未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存在异地征缴税款情况。

截至2012年底,在昆明市3个国家级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登记注册的19354户企业中,有741户企业未在工商注册地、省直征局、昆明市地税直征局有税务登记信息及缴税记录,而分别登记在了昆明市范围内的其他税务机关,其中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175户、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37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129户。

(二)昆明市3个国家级开发区均未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

1.未及时、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1778.19万元。3个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含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街道办事处)在计算按月发放的目标责任考核奖个人所得税时,未并入当月工资中合并计算且未按正确的适用税率进行计算,导致个人所得税均未能及时、足额进行扣缴。

2.部分年所得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员未自行进行年度汇总申报。

3.部分企业在发放高管人才奖励经费及生活补助款时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审计抽查的企业中,有4户企业在发放管委会给予的企业高管人员生活补助或人才奖励款时未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

(三)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地税分局未及时征缴耕地占用税6762.6万元、契税3439.66万元。

(四)抽查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问题。

1.高新技术企业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申报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16.32万元。

2.个别税务机关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备案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抽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税分局减免税备案资料中,在2011年度,云南莱克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资料中无《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等备案资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异地征缴税款的问题,要求省地税局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积极措施,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及时进行清理;对3个国家级开发区均未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的问题,要求省地税局加强对公职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对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地税分局未及时征缴耕地占用税、契税的问题,责成省地税局督促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地税分局限期对度假区管委会尚未缴纳的税款进行征缴;对企业违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问题,要求省地税局及时追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严格规范扣缴义务人扣缴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国税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规范企业税务登记行为;三是加强对土地出让环节的税收征管,严格涉税事项的申报和征缴;四是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申报审核,规范申报备案资料的管理;五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涉税事项的管理;六是进一步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起止时间,规范征管行为;七是进一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地税局及时组织相关单位整改落实;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省地税局积极采纳,并逐一落实。

(一)对异地征缴情况的问题,省地税局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一是强化税收管理,严肃征管秩序。二是严格税务登记,加强户籍管理。三是以信息管税为抓手,强化差异比对分析。由于上述异地征缴企业属于历次征管范围调整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相应县(区)预算级次的调整,情况较为复杂,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清理、调整当中,计划在2013年12月31日前调整完毕。

(二)对昆明市3个国家级开发区均未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的问题,省地税局积极组织追缴、申报。在审计期间,3个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清理,已补扣补缴2350.52万元,年所得收入12万元以上人员中未自行进行年度汇总申报的人员已全部进行了补申报,已追缴4户企业在发放管委会给予的企业高管人员生活补助或奖励经费时未扣缴的个人所得税12.39万元。

(三)对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地税分局未及时征缴耕地占用税6762.59万元、契税3439.66万元的问题,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地税分局已下达《催缴税款通知书》,已追缴入库6094.2万元,剩余税款已要求限期缴纳。

(四)对抽查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问题,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已对违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进行认真清理核实,并对该企业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116.39万元进行了追缴,并追缴滞纳金18.21万元。对个别税务机关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备案基础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省地税局已督促相关地税分局完备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资料。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3年3月至6月,对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2011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发改委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的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等33个正处级机构和省物价局、省能源局2个归省发改委管理的副厅级机构,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发改委统一管理,机构单设、人员单列。下属评审中心、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经济研究院3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培训中心为经营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省发改委2011和2012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对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能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及时安排拨付,财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发改委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且存在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资金管理方面及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批准核销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导致账账不符;已报废车辆未及时与财政部门办理资产报废手续;个别固定资产未入账。

(二)广州办事处未上交房租收入27.77万元;省经济信息中心房租收入未完全上缴省财政15.57万元;省发改委机关2011年、2012年利息收入44.3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省财政。

(三)省发改委机关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支付费用0.83万元。

(四)省经济研究院决算账表不符,报表多计支出785.7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财政批准核销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导致账账不符,已报废车辆未及时与财政部门办理资产报废手续,个别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要求省发改委及时清理资产,完善账卡并调整账务,使资产账卡与实物相符;对广州办事处房租收入27.77万元、省经济信息中心房租收入15.57万元及省发改委机关2011年、2012年利息收入44.3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省财政的问题,要求省发改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将上述房屋出租收入、利息收入全额上缴省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省发改委机关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支付费用0.83万元的问题,责成发改委追回违规支付的资金;对省经济研究院决算账表不符,报表多计支出785.78万元的问题,要求省发改委督促省经济研究院根据实际发生额编报决算报表。

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已报废资产,要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规范下属单位房屋的出租行为,提高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并严格收入管理;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委机关办公室应结合各下属单位的经济业务情况及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督促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责权利关系,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及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省发改委高度重视,及时将需要整改的事项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限时整改。已按财政批复对固定资产账面总额做相应调整;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账相符;对已报废车辆未及时与财政部门办理资产报废手续,个别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正在整改中;省发改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已将房屋出租收入、利息收入87.65万元全额上缴省级财政;已全部清退违规支付费用0.83万元;省发改委已督促省经济研究院按实际发生额编报决算报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至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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