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3年第2号:云南省20个县(市、区)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3-06-13 16:37:00 【字体:

云南省20个县(市、区)2011年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2013年第2号(总第102号)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7至11月,云南省审计厅对石林等20个县(市、区)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自2009年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至2011年在城乡共开展了10类4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投入经费由2009年15元/人逐年提升到2011年25元/人。20个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到位22892.4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8357.4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660.8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39.43万元,县级补助资金534.74万元。通过县级财政拨付使用单位补助资金22249.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省自2009年启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审计的20个县根据国家、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城乡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初步建立了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保障、宣传教育为主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不断增多,服务人群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在逐渐缩小,项目实施社会效应逐步显现。但审计也发现,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县资金配套不到位、滞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普遍存在资金结余大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审计调查显示,在实施过程中,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的完全知晓率不高、部分县健康档案信息资料记录不实、慢性病管理工作不到位、项目实施进度慢等问题较突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查出违规及管理核算不规范资金6834.29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767.52万元,管理核算不规范金额3066.77万元;2011年末补助资金累计结余16886.18万元。

(一)地方财政补助资金配套不到位403.53万元。其中,玉溪市级财政未足额安排新平县和易门县补助资金101.35万元;曲靖市级和宣威市级未足额安排补助资金201.3万元。

(二)滞留补助资金、拨款不及时2098.92万元。有8个县的财政、卫生部门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了项目实施效益。其中:新平县668.6万元、芒市404.24万元、香格里拉县256.84万元、泸水县163.73万元。

(三)未按规定安排、拨付补助资金1176.07万元。其中:腾冲县卫生局未在考核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补助资金524.15万元、对不属于提供服务的单位拨款65万元;楚雄市卫生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其他医疗单位102.58万元;宣威市卫生局违反规定编制决算286.46万元。

(四)超标准多报、多领或多兑补助资金104.78万元。其中:易门县多报、多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2.31万元;永胜县卫生局违反规定多兑现资金75.2万元。

(五)挤占挪用补助资金1422.7万元。20个县中有17个县存在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弥补行政经费开支、超范围支出等。

(六)虚列支出,改变补助资金结余性质789.75万元。

1.景洪市等3个县将尚未支出的补助资金虚列支出转入“其他应付款”或“暂存款”科目核算103.58万元;

2.2个县虚列支出73.28万元,其中:景洪市嘎洒卫生院虚列下乡补助支出57.23万元;永胜县程海卫生院虚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6.05万元;

3.芒市的基层卫生机构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结

余532.21万元,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科目核算。

4.腾冲县的部分乡镇卫生院将补助资金结余80.68万元挂“其他应付款”科目。

(七)麒麟区的个别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私存公款92.48万元,用于兑现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八)审计发现的其他违规问题,涉及金额746.06万元。

1.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746.06万元。如楚雄市等4个县的部分用款单位违规将补助资金转作本单位医疗收入(或事业收入)352.14万元;腾冲县未设专账专项核算332.37万元;大理市现金支付各乡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5.81万元、文山县部分乡镇卫生院领取培训费5.74万元未纳入单位账务统一核算。

2.楚雄市卫生局、财政局印发的《楚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实行)》部分规定与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0〕311号)不符。

(九)实地抽查项目管理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14个县的部分乡镇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填写不完整、抽查的部分档案不真实,城镇居民健康档案整体建档率低、电子档案录入不及时;二是有9个县的部分乡镇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不够、开展的健康知识讲座等工作量不达标、内容不真实;三是10个县的部分乡镇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不到位、未按规范要求对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和开展辅助检查项目;四是2个县的部分乡镇项目实施进度慢,个别乡镇至2012年仍未完全开展该项目;五是审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政策的完全知晓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覆盖率、慢性病指导服务知晓率较低,均在40%以下。

(十)补助资金结余大,未发挥使用效益。

2011年末,20个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达16886.18万元,占3年(2009年至2011年)总补助资金49829.25万元的33.89%,有5个县2011年末补助资金累计结余均占3年总补助资金的50%以上,其中:镇雄县占71.41%、芒市占56.02%、大理市占53.5%、泸水县占52.51%、易门县占51.76%。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各县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在审计期间对部分问题已积极进行整改,自行纠正金额921.62万元。审计厅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县的自纠情况,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其中:出具建议整改函2份,涉及金额157.63万元;收缴财政108.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673万元;调账处理776.39万元;其他处理1052.22万元。

同时,审计厅建议,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抓好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力量,充实基层医务人员,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质量。四是认真研究、制订适合我省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细化办法。五是针对补助资金结余大,未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审计厅已专题上报省政府,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历年累计结余补助资金的使用办法和具体使用方向,最大限度发挥惠民效益。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个县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除前述审计期间,相关部门和单位已自行纠正配套资金不到位、滞留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涉及的921.62万元外,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配套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厅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建议有关市级财政部门补足配套资金;县级财政对补助资金配套不到位的部分已补足并拨付到位;对芒市等8个县滞留补助资金、拨款不及时2098.92万元的问题,已限期拨付处理;对腾冲等4个县未按规定安排、拨付补助资金1176.07万元的问题,已进行调账并归还原渠道;对永胜等3个县超标准多报、多领或多兑补助资金104.78万元的问题,已作收缴财政和归还原资金渠道处理;对17个县挤占挪用补助资金1422.7万元、景洪市等7个县虚列支出,改变补助资金结余性质789.75万元的问题,已进行调账和归还原资金渠道处理;对麒麟区的个别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私存公款92.48万元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作了纠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罚款已上缴市级财政;对实地抽查项目管理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地政府已督促有关部门积极进行纠正和整改;对审计发现的其他违规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

 

石林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7月10日至7月27日,云南省审计厅对石林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全县辖1个街道3个镇1个乡,89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面积1719平方公里,至2011年底总人口24.6万人。2011年底,全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0个,开设病床857张,每千人拥有3.48张病床。石林县2011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共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等10类4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石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尤其是妇幼工作开展较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得到了有序发展,孕产妇对医疗保健服务满意度较高。石林县政府比较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和资金的管理使用,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项报账制。但也存在资金下拨迟缓、资金监管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健康信息资料记录不实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841359.89元。

1.2011年10月,鹿阜镇卫生院组织卫生院职工、乡村医生共33人外出考察,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开支115000元。

2.用专项资金组织人员培训,共计213144.96元。

3.用专项资金购买设备、信息系统248120元。其中:石林县人民医院通过政府采购购买C臂X光机的报账发票(金额758000元,其中: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付100000元),经审计组到有关部门进行真伪鉴定为假发票。

4.2011年,石林县鹿阜镇等7个乡镇卫生院和科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弥补行政经费开支共计265094.93元。

(二)实地抽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发现的问题。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填写不完整、审计抽查的部分档案不真实;

2.抽查的部分乡镇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工作量不达标、内容不真实;

3.抽查的乡镇2011年均未按老年人健康管理要求对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问题,责令县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调整会计账目,将挤占挪用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县政府应督促有关部门积极进行整改,将整改后书面材料上报审计厅。

同时,审计建议: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采取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抓好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大宣传;四是充实医务人员,加强力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五是针对审计发现的有关县人民医院用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建议县政府督促卫生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县人民医院所有发票、票据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纠正发票、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石林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迅速整改,对挤占挪用的资金84.14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全部归还原渠道,其中:针对鹿阜镇卫生院动用专项资金11.5万元组织职工外出考察的问题,责成该院作出书面检查,并已于2012年9月将动用的资金由个人全额退缴单位,归还原渠道;对县人民医院购买C臂X光机用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县人民医院联系供货商已重新取得发票,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2013年审计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县人民医院2011年至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实地抽察项目实施情况发现的问题,县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石卫通〔2012〕62号),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各单位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纠正。

 

东川区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9月18日至10月24日,云南省审计厅对东川区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一、基本情况

东川区属国家级贫困县,全区总面积1858.79平方公里,下辖5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25个行政村。截至2011年底常住总人口27.4万人。2011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共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1年东川区共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44.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26.27万元,省级资金52.46万元,市级资金52.46万元,县级资金13.11万元。县财政局已全部拨付区卫生局。

2011年东川区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年初余额162.14万元,本年收入644.29万元,本年拨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575.89万元,年末结余230.5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东川区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区卫生局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科,专门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范围,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例会制度和督导制度,并组成专业考核组,定期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不断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惠民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也存在区级资金未按规定配套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档案不完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东川区财政未按规定的标准足额安排补助资金131200元。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⒈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购置设备107570元。

⒉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开支范围支出共计336044.83元。

⒊东川区第二人民医院挤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82863元,支付给团结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实地抽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发现的问题。

⒈部分服务项目的痕迹资料收集不全,记录不规范,个别机构甚至存在资料混乱,提供不出痕迹资料,存在造假充数现象。

⒉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填写不完整。

⒊抽查的阿旺镇、铜都镇和桥北社区服务中心2011年均未对普通居民开展体检工作,健康档案无体检信息。

⒋抽查的部分乡镇慢性病管理工作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要求东川区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落实。

同时,审计建议: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提高公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二是要加大资金筹措配套力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质保量开展;三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管理,加强政策学习,规范和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基础数据、台账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乡级医务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城乡居民的健康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东川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对东川区财政未按规定的标准足额安排补助资金的问题,已在2012足额安排;对用项目资金购置设备、扩大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和挤占项目资金的问题,已调整会计账目,追回项目资金;对实地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存在的部分服务项目的痕迹资料收集不全,记录不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填写不完整、部分乡镇未对普通居民开展体检工作,健康档案无体检信息等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痕迹资料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开展了专项培训,对健康档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完成了体检及信息录入,并针对管理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台账的完善进行了基层督导。

 

易门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9月17日至10月24日,云南省审计厅对易门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末,易门县总人口为174290人。全县辖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53个村委会以及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14个,其中: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4个、乡镇卫生院7个、村级卫生室53个、民营医院4个、个体诊所46个。开设病床919张,每千人拥有5.3张病床。卫生系统共有职工48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94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2人,乡村医生147人。

截至审计时止,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收入1277.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79.03万元;省级资金100.5万元;市级资金25.5万元;县级资金72.84万元。县卫生局共收到补助资金625.26万元,其中:由县财政拨付616.76万元,由市直接拨到卫生局8.5万元。卫生局拨到全县所属7个乡镇、有关部门和服务机构合计556.86万元;卫生局机关列支40.01万元。结余652.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易门县自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县卫生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基本做到项目、资金一起抓,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工作开局良好。通过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机构协同配合,为全县城乡普通居民群众和特定人群提供了较为规范、有益的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但审计仍发现存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报多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23008元。

根据《易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项目服务及资金量化测算》的数据及县统计局提供的人口数,易门县2011人口数为174290人,2010年人口数为172682人。按国家规定的人均经费标准计算,易门县2011年及2010年分别多报多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33620元和89388元。

(二)项目资金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效益。

截至2012年9月,易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财政累计结余652.61万元,占到位资金51%,资金使用绩效较低。

(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款143912.35元。

⑴县卫生局机关2010至2011年以各种“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列支25414元。

⑵龙泉卫生院2011年共列支70817.5元。其中:列支餐费37235元;列支房屋修缮费5782.50元;列支易门旅行社有限公司培训费27800元。

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列支17377.35元。其中:支付餐费4483.35元、支付车辆保险费及修理费用11594元、购买文件柜1300元。

⑷浦贝卫生院2011年列支餐费22886.2元。

⑸小街卫生院2011年列支餐费7417.3元。

2.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款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

审计抽查的3个乡镇卫生院及县疾控中心均未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款纳入收支中核算,而是放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

(四)项目推进中的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普及工作尚待进一步加强。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不够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收缴多报多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23008元。同时,审计建议:一是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规范资金核算,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三是要求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项目推进的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开展一次认真自查自纠。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易门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了研究和积极整改。对多报多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23008元,已按照审计决定将资金上交省财政;对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款143912.35元的问题,已调账归还资金原资金渠道,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其他有关问题也已整改;对资金结余大、使用绩效较低;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和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已着力进行了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政府认真进行研究,予以积极采纳。

 

新平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9月19日至10月22日,云南省审计厅对新平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一、基本情况

新平县下辖12个乡镇(街道),123个村(居)委会,总人口28.7万人。2011年底,全县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