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15号: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3-02-05 17:43:35 【字体:

云南省财政厅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2年第15号(总第100号)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2年5月至6月,对云南省财政厅2011年度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经省人大批准,2011年省本级年初一般预算收入200亿元,一般预算支出449.5亿元;后经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515.1亿元。2011年省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4.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2.3%,比上年决算数增收61.2亿元,增长33.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73.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0.1亿元,增长23.8%。省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7亿元,增长44%;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4.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亿元,增长26.6%。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强一堡”发展战略,采取积极措施,创新方法、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运行质量,强化财政监管,积极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全省财政收支双双创近10年较高增长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积极促进了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一是进一步加大民生和基层投入。全省民生支出2100.7亿元,比上年增加530.7亿元,增长33.8%,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保障有力,公共财政成果更多地惠及全省城乡居民。全省财政新增支出重点向基层倾斜,省财政补助下级支出1568.9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28.7亿元,占比40.1%,比上年增长37.2%,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二是积极支持“三农”加快发展。全省财政坚持巩固和发展农业基础地位,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农林水事务支出409.8亿元,比上年增长25.2%。突出农田水利建设,认真落实“兴水强滇”等发展战略,润滇工程、江河湖泊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一大批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得到支持。继续实施农业综合直补政策,大力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和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全力支持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

三是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筹集资金101亿元支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内水环境综合治理、滇池补水工程、滇池治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安排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安排资金5.8亿元,推动创新型云南“八大工程”实施,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争取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额度79亿元,重点用于在建项目,优先保障了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的地方配套。

四是财政管理工作改革进一步深化。着力调整完善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创新理财方式,推进省级偿债准备金管理运营方式改革。积极构建公共预算标准管理体系,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全省综合预算管理体系初步建立。通过完善预算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方式、优化财政支付流程、明确大额资金下达和支付时限、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等措施和办法,全省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不够细化。

在批复的省级部门年初预算中,一般预算项目支出有123.96亿元未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上年项目结转支出预算执行到位率较低。

由于部门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2010年部分项目结转资金直至2011年第四季度才下达,其中:一般预算指标结转资金一般项目支出安排下达49691.21万元,占全年下达数的14.9%;基金预算指标结转资金安排下达一般项目支出126506.18万元,占全年下达数的26.8%。

(三)部分基金预算统筹安排不够,导致部门资金大量结余。

由于基金预算安排与部门结余资金衔接不够、资金下达较晚、部门工作计划不强及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等原因,致使预算单位部分项目资金滚存结转,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抽查的“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安排的支出”等4项基金在年初部门项目结余1.89亿元的情况下,2011年财政安排了3.14亿元,当年部门使用了1.81亿元,年末形成部门结余3.22亿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要求财政厅严格按规定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督促相关部门细化预算编制;对上年项目结转支出预算执行到位率较低的问题,要求财政厅督促部门及时细化落实项目,及时下达结转资金;对部分基金预算统筹安排不够,导致部门资金大量结余的问题,要求财政厅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基金预算的统筹安排,督促有关部门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减少部门资金结余;对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不规范,造成部门预决算不完整的问题,要求财政厅进一步规范、清理省级预算单位,理顺各部门预算归口管理关系;对部分预算外管理资金未及时清理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财政厅及时清理,尽快纳入预算管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研究细化年初预算,切实推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实现按预算编制时间和要求同步编制投资计划或项目实施计划,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科学划分预算单位级次,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三是进一步清理财政资金账户,严格规范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处室整改落实。

(一)对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财政厅启动了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审体系改革,从源头上治理年初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一是规范项目入库、实施项目评审标准分数线管理,加大项目支出细化评审工作力度,构建了“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新模式;二是完善预算批复、大力压缩项目支出代编预算规模,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对上年项目结转支出预算执行到位率较低的问题,一是修订了《云南省省级预算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下达时限;二是督促协调部门逐项分析结余资金形成原因,加快上报项目和评审进度,及时下达资金。

(三)对部分基金预算统筹安排不够,导致部门资金大量结余的问题,一是加快建立健全政府性基金与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制度;二是加强基金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编审体系;三是结合政府性基金管理特点,查找重点环节,与部门一道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工作。

对审计建议,省财政厅积极采纳,并逐一落实。一是通过启动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强化预算绩效引导、构建预算调整制衡机制、建立全过程预算评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提升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情况和行政单位隶属关系,认真组织研究预算单位级次管理问题,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三是将建立财政专户开设管理备案制、专户定期报告和检查制等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财政专户管理基础工作。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2年3月至4月,对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局”)2011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以下简称省直征局)及相关企业。

一、基本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省地税局以组织税费收入为中心,以稳定促进发展为主线,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税收形势和改革发展任务,依法加强税费征管,抓好税费收入分析、收入预警、税源监控等工作,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实现了税费收入的快速增长,圆满完成了各项收入任务。2011年组织税费收入合计1196.95亿元,同比增长30.02%,增收276.34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审计也发现,省地税局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还存在部分税收漏征漏管、大集中系统中减免税数据不真实完整、发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外资企业税源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

1、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漏管34户涉外企业纳税人。

2、部分地税机关少征30户涉外企业纳税人的城建税及附加税金合计72500.38元。

(二)省地税局未严格按要求规范各州(市)上缴发票工本费和月报管理工作。

(三)省地税局大集中系统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全省减免税审批信息和实际减免税情况。

三、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切实构建地税与国税、工商、财政、社保、民政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尽快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构建纳税人户籍管理信息网络,全面准确地掌握税(费)源情况,完善税(费)源数据库管理;二是加强减免税数据管理工作,尽快优化完善大集中业务系统中减免税模块或开发能够全面反映减免税内容的减免税申报管理服务平台,有效利用信息系统对减免税信息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减免税政策的税收调控效应;三是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尽快制定、完善全省发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发票印制、库存、领购及缴销、工本费核算、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同时加强发票工本费核算,理顺核算方式,定期进行对账及库存盘点,提高发票的内部管理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发票“以票控税”的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结束后,审计厅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省地税局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制定了整改意见和方案,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并逐一施行。具体整改情况是:

(一)关于外资企业税源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中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漏管34户涉外企业纳税人的问题,经过地税部门积极整改,目前已经有21户企业办理完税务登记证,4户企业正在办理,9户企业已经注销。对于部分地税机关少征30户涉外企业纳税人的城建税及附加税金的问题,经过各级地税部门追缴落实,至12月已全部追缴入库。

(二)关于未严格按要求规范发票工本费和月报管理工作的问题,省地税局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结合实际,起草了《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将发票工本费的管理融入到了《办法》中,《办法》对发票内部管理的印制、库存、下发、领购、缴销、工本费核算及发票检查各个环节予以明确,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同时征纳部门和财务部门也高度重视发票工本费核算工作,从理顺发票工本费核算的账务关系、明确各自在发票工本费核算中的职责、建立发票的定期盘点制度等方面加以整改,加强账实、账账核对,确保发票工本费核算的科学、准确。

(三)关于省地税局大集中系统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全省减免税审批信息和实际减免税情况的问题,省地税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实施两步走:一是在现有管理手段下,由计统部门牵头,加强对减免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统一了减免税的数据口径,避免“数出多门”,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和完整性。二是积极组织研发了基于云南地税纳税服务平台的全新的减免税管理信息系统,为减免税审批和管理的专业化创造条件。通过减免税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全省地税系统将能够以减免税审批和申报数据采集为切入点,及时全面采集纳税人减免信息,实现减免税基本事项认定、申报、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生成、分户台账等业务的电子化管理,确保减免税信息的真实、准确。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2年4月至6月,对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民委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全省民族事务,机关内设13个处(室),直属事业单位8个。

2011年省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3493.79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2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3493.79万元,预算外资金支出25万元。年内追加调整预算经费及项目经费6304.64万元(其中项目经费调增5153.17万元)。

2011年省民委收入10111.47万元,支出9320.5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338.94万元)。截至2012年5月,省民委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为7311.2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省民委部门预算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预算资金收支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重复报账、虚开发票套钱套物、扩大支出范围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民委个别处(室)以相同的事项弄虚作假,重复报账2.79万元,“搭车”报销接待费用3.79万元;少数处(室)虚开发票,套取钱、物共计4.04万元;虚列支出9.16万元;超标准举办会议,并向本单位参会人员发放补贴1.95万元;扩大机关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补助个人2.07万元。

(二)报账资料不完整、原始凭证不合规;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影响资金使用效率;费用报销审批权限设置过宽,审核把关不严。

(三)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导致账实不符;价值14.69万元的新购固定资产闲置,未能及时发挥使用效益;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理;公务用车超编。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复报账、“搭车”报销、虚开发票问题移交省民委机关纪委作进一步查处;对虚列支出问题责成省民委收回经费;对借会议发放补贴和扩大机关工会经费开支问题责成个人退回资金;对报账资料不完整、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责成省民委清理往来款项,纠正不合规的报账业务;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责成省民委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清楚,严格遵守固定资产购入、领用、报废、核销等管理制度,制定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办法,对超编车辆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厅建议:省民委强化资金的统一核算管理,完善内部各项制约机制,把各业务处室掌握管理的项目资金,从管理上集中提升到委的层面进行控制,实行统一调度,统一安排使用,避免造成资金在使用上过于分散、效益低下的问题产生;在资产管理方面,遵循“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物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各类资产的存在形态,对盈亏要查明原因;在会计核算方面,完善报账业务的程序管理,严把审核审批关。把审核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原始资料的合规合法性作为财务核算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经常性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民委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固定资产清理小组。审计期间收回重复报账、“搭车”报销、虚开发票资金7.32万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收回虚列支出经费9.16万元;审计期间收回发放的补贴和用工会经费补助个人资金4.02万元;对报账资料不完整、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按规定补充了相关明细结算单;对长期挂账往来款进行了清理;对费用报销审批权限设置过宽问题正在修改相关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2年4月至6月,对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国土厅”)201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其所属的执法监察总队、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国土规划整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矿业权交易中心等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土厅是我省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地质勘查、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2011年,经省人代会批准,财政厅批复国土厅201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14550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14万元、项目支出143190.37万元;批复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为83680万元。

根据国土厅提供的相关预算文件,2011年省财政实际下达项目支出资金110926.41万元。2011年,国土厅完成省级政府性基金(地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入库额117269.74万元,完成年初征收计划的82.47%;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额(实际缴库数)303395.95万元,完成年初征收计划的362.57%。

国土厅机关2011年预算73955.14万元(含年内追加调整及归口管理下达数),其中:财政拨款49780.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4174.99万元。厅机关上年结转2687.18万元;本年收入60952.95万元,其中:财政性拨款收入60931.4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11179.32万元)、利息收入21.46万元;本年支出52023.61万元,其中:拨出41213.96万元、支出10809.65万元;结转下年11616.52万元。预算数与决算数的差额为财政未下达年初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12995.67万元和公用经费预算6.5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随着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办法的相继出台和执行,国土厅财务核算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强化了对预算资金的监管力度。为配合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的启动实施,国土厅还专门制定了《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等多个指导性文件。2011年财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国土厅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审计也发现,国土厅在2011年度的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核算中存在用专项资金弥补超支离退休公用经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部分下属单位少计企业所得税以及超总量发放绩效工资以及委托耕地开垦费资金结余过大、个别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等影响绩效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核算方面的问题。

1、国土厅将已建成并于2008年办理了相关产权手续的办公楼列入基建账套“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未及时转入厅机关行政账套,涉及金额4998.32万元。

2、国土厅负责管理的地勘基金为以前年度省财政从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中拨入的资金,2011年末余额693.62万元。但国土厅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未安排使用该项资金,也未向省财政申报。

3、2011年,国土厅用矿产资源保护及管理专项使用费弥补厅机关超支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1.35万元。

4、国土厅机关将2010年已发生的招待费(礼品支出)52.25万元作为待摊费用记入“暂付款”科目,在2011年的招待费支出中摊销了其中的13万元,年末余额39.25万元。

5、国土厅机关委托业务费支出215.02万元和固定资产购置支出28.11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6、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接待费支出(含礼品购买支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少计企业所得税46.56万元。其中:矿业权交易中心21.93万元,建设用地事务中心15.7万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8.93万元。

7、所属事业单位超过核定总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7.34万元,其中:建设用地事务中心4.74万元、矿业权交易中心2.6万元。

8、未按规定将所属事业单位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发放评审劳务费53.07万元的情况上报省绩效办备案。

(二)部门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1、省国土厅机关未安排使用2010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监管经费结余200万元。

2、部分委托土地整理(占补平衡)项目从实施、完工到验收结算时间跨度太大。截至2011年末,建设用地事务中心未验收土地整理(占补平衡)项目中,有7个为已实施四年以上仍未完工验收的项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省国土资源厅调整有关账目、向财政部门申报净结余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督促下属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缴少计税款、收回超总量发放绩效工资、向省绩效办报备评审劳务费发放情况。

同时,审计厅建议:一是加强与财政厅的协调沟通,切实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部门预算的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核算,及时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现金的规范管理和核算,结合公务卡管理相关规定,转变收支结算方式,减少现金支付业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招待费支出的审核监督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公务活动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招待费的支出规模。三是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改革相关规定;对常态化发放且与工作职能密切相关的评审劳务费应按照绩效工资改革有关规定作进一步规范。四是加大委托土地整理(占补平衡)工作力度,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重视地方政府的合理诉求,合理确定耕地指标分配比例,努力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及时开展新项目建设;加强与项目地政府、国土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厅内各职能处室应协调配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开展对已完工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资金结算工作。五是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对已无项目安排计划的资金应按相关规定向财政申报,统筹安排使用;对确需继续实施的项目,应及时开展相关工作,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土厅对照审计报告的处理意见和建议逐一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及时调整相关账面,将未及时转入厅机关行政账的4998.32万元机关办公楼纳入机关行政账核算;向财政厅申报了693.62万元的地勘基金净结余并提出申请安排使用该项资金;厅机关用专项资金51.35万元弥补超支离退休公用经费和以前年度接待费支出39.25万元挂“暂付款”的问题,已进行了账务调整;厅机关委托业务和固定资产购置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国土厅今后将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避免此类问题发生;下属单位少计企业所得税46.56万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经申报并清缴了税款;下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中存在问题,国土厅已督促各单位收回超总量发放的绩效工资7.34万元,并向省绩效办汇报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劳务费的发放情况;关于厅机关未安排使用财务监管经费结余的问题,国土厅目前准备将该资金用于监管平台建设;关于部分委托土地整理(占补平衡)项目从实施、完工到验收结算时间跨度太大的问题,国土厅已要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抓紧组织实施,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完工并验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2年4月至6月,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建厅”)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厅机关服务中心招待所、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省建设监察协会、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住建厅老年人体育协会7个下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审计中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省住建厅是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管理主管部门。2011年末共有独立核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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