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11号:云南大学呈贡校区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结果等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2-11-29 17:36:19 【字体: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结果

2012年第11号(总第96号)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1年7月8日至8月31日,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016.77亩,分两期建设。截至审计时,一期项目已完成总建设任务85%,二期项目尚未展开。

截至2011年8月,省发改委批复一期单项工程投资概算103692.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1606.49万元,其他费用7148.7万元,预备费4937.75万元。2008年7月开工建设,其中主要项目的立项、可研、场址选择、地震安全、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等已获得批复。

云南大学呈贡新校区按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建设,资金来源由云南大学通过政府信用贷款、部分校区有偿置换、银行信贷、学校投入、政府补助、社会融资等多渠道解决。

截至2011年6月30日,云南大学呈贡校区项目到位资金为166025万元,其中:省财政厅拨款1100万元、省教育厅拨款36000万元、云南大学自筹拨款21000万元,商业银行贷款107925万元,到位资金占一期总投资的95.09%。项目完成总投资为155478.4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4081.07万元,设备投资11364.48万元,待摊投资40026.91万元,其他投资5.9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合规,工程价款的中间结算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建设指挥部建立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工程建设实施了有效的管理。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出借项目建设资金、部分项目未批先建、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等管理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出借项目资金7651.94万元逾期未收回。

2007年6月,云南大学将项目资金6025.15万元借给呈贡新城管委会用于征地和工作经费,约定借期三年,资金产生利息1626.79万元。截至审计时,出借资金仍未收回。

(二)工程结算严重滞后,影响项目后期建设进度。

截至2011年8月,项目一期工程已竣工验收73个,施工单位报审结算项目8个,仅占11%。工程结算严重滞后,致使单项工程实际完成投资未能得到核实,影响已完工程的结算办理。

(三)部分项目未履行审批程序,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项目如会泽楼组团、会堂组团及基础设施项目存在未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问题,涉及金额40330.76万元。

(四)应招标未招标项目3个,涉及金额1909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出借项目资金问题,要求云南大学尽快收回出借的资金;对工程结算严重滞后,影响项目后期建设进度的问题,要求云南大学高度重视工程结算审查工作,及时完成一期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的准备工作;对部分项目未履行审批程序,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要求云南大学吸取教训并报原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在呈贡校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善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对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鉴于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在新生入学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使学生按时入学的实际情况,对此问题不再处理。但要求云南大学应吸取教训,完善相关手续,在后期的项目建设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审计厅建议:一是云南大学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严格履行招投标法手续,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更加合法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对已完工程的结算工作,对已竣工验收的单体工程应及时办理资料归档及竣工结算,为后续的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做准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云南大学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违规出借项目资金的问题,及时向借款单位发出专函《关于再次商请昆明呈贡新城管理委员会按协议归还借款的函》(云大函〔2012〕17号),催要出借款项,目前尚未得到整改;对工程结算严重滞后,影响项目后期建设进度的问题,云南大学已全面启动呈贡校区一期建设工程各单体的结算审核工作,近期组织完成初步结算审核;对部分项目未履行审批程序,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云南大学已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专项提出申请报告,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已以《关于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会泽楼及学生会堂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云发改社会〔2012〕446号)文件进行了正式批复。云南大学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严格履行招投标法手续,使项目建设管理更加合法化、规范化;呈贡校区建设中下一步工作将抓紧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及时办理资料归档及竣工决算等相关工作。

 

 

怒江大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1年6月至12月,对泸水县县城搬迁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承建的怒江大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怒江大道作为金厂岭至六库公路(以下简称“金六公路”)规划中的组成部分,全长5063米,其中:新建城市道路3503米;老城区道路改造道路1560米。项目于2003年10月25日开工建设,2006年11月15日完工。2008年6月25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截至2011年5月31日,怒江大道实际到位资金16627.32万元,其中:中央拨入1000万元、省级拨入3100万元、县级拨入5163.32万元、怒江六库给排水公司借款1414万元、泸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500万元、怒江州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拨款4450万元。

项目审定投资21923.18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6007.52万元,待摊投资5915.6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与到位资金相比,存在资金缺口5295.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怒江大道作为怒江新行政中心的主干道,经过3年的通车运行,工程质量整体良好。该项目建设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财务核算基本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要求核算,工程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基本能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但也存在投资严重超概算、多计工程价款、招标制度未完全执行到位,工程结算程序不合规,项目建设资料不完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概算投资15923.18万元。

根据原怒江州计委《关于对怒江大道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的批复》(怒计投资〔2003〕388号),该项目投资规模6000万元。截至审计时止,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1923.18万元,超概算投资15923.18万元。

(二)多计工程价款3371.13万元。其中:汽、柴油补差重复计算多计60万元;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措施费多计567.04万元;行车干扰费多计45.39万元;土石方工程多计1320.47万元;部分项目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子目套用错误、材料价差调整错误等多计1378.23万元。

(三)工程结算程序不合规。管委会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直接委托当地建设银行和定额站编制怒江大道项目竣工结算资料。

(四)未全面履行招投标程序。该项目主体工程A2、A3标发出招标文件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3家,未继续履行招投标手续,由管委会通过“合同谈判”的方式确认承包商为保山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合同2份,合同金额444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管委会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其余问题鉴于该项目地处欠发达地区,交通不便等特殊原因,且怒江州当地施工企业技术力量有限,难以独立编制竣工结算资料,本次审计未进行处理。但管委会应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审计厅建议:一是管委会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有效利用合同措施等多种方法,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工程造价,以本项目为鉴,在其他建设项目中切实有效地控制建设投资;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对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进行招投标,择优选择符合条件项目实施单位;三是管委会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债权债务,按照本次审定结果对各项结算进行清算并支付工程尾款,整理、汇集有关项目建设工程、财务等档案资料,尽快办理交付使用资产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管委会以《泸水县县城搬迁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怒江大道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泸迁管发〔2012〕27号)文件上报审计厅,查出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管委会因资金缺口尚未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施工单位也已认可对多计工程款的调整。对审计提出的建议,管委会予以积极采纳。

 

丘北(普者黑)至砚山(炭房)一级公路

工程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对云南省普炭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承建的丘北(普者黑)至砚山(炭房)一级公路(以下简称“普炭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普炭公路是文山州与曲靖市之间的重要通道,起点为省道206K125+155,止点连接国道主干线GZ75。该项目连接国道324线和国道323线,是通往普者黑风景区的主要通道和距南昆铁路最近的公路运输通道;该项目全长60.27公里,按集散功能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修建。

截至审计时止,普炭公路实际到位资金92374.3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17463.49万元(含文山州政府承担的征地拆迁费20243.5万元和文山州政府前期工作费用657.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81247.61万元、设备投资641.33万元、待摊投资35558.44万元、其他投资16.1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普炭公路建成通车对满足区域内交通增长与现有公路不适应性的矛盾、改善丘北的交通环境、拉动地方经济发展以及加快普者黑旅游资源的开发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改善我省投资环境、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项目能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财务管理基本能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并使项目投资在批准预算内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部分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95.52万元。

本次审计,审计厅在云南光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基础上进行了复核,同意云南光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结果。在此基础上,本次审计认定多计工程价款495.52万元。

(二)多计提采购保管费142.19万元。

(三)未代扣代缴施工方相关税费9.55万元、尚未计缴指挥部印花税及招投标收入流转税34.5万元。

(四)已处理车辆收入10.1万元未做账务处理。

(五)处理库存沥青金额287.64万元尚未收回。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多计提采购保管费的问题,要求指挥部调减并冲回已结转的建安工程投资;对应缴未缴税金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应缴未缴的代扣代缴税金;对已处理车辆收入未入账的问题,要求指挥部财务补记相关账簿,并将处置资产产生的净收益冲减工程建设成本;对库存沥青处理款项尚未收回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尽快收回欠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指挥部应尽快组织实施尾工工程及相关收尾工作,按预留项目实施尾工工程,预留尾工完工后,按规定完善资料,据实结算,并调整相应工程投资;二是指挥部财务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工作,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会计核算;三是指挥部应及时与资产管理和资产接收单位办理资产移交,完善有关手续;四是指挥部应尽快落实资金缺口,结清往来款项,及时将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装订归档,对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资产移交清单等资料连同相关财务档案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指挥部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指挥部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对多计提采购保管费的问题,指挥部已调减多提金额并冲回已结转的建安工程投资;对应缴未缴税金问题,指挥部已积极向税务部门申报,正在办理当中;对已处理车辆收入未入账的问题,指挥部财务已作账务处理;对库存沥青处理款项尚未收回的问题,指挥部正在办理之中。

 

 

平远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

及效益情况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1年11月3日至2012年2月12日,对云南平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承建的平远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平锁公路”)竣工决算及其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平锁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75)衡阳-南宁-昆明公路中云南境内的一段,是我省“九五”和“十五”期间改造的六条主要干线公路之一。公路主线全长61.306km,其中:文山州16.161km,红河州45.145km。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批准概算201987.5万元。

该项目于2003年11月16日开工建设,实际完成路基土石方1283.54万立方米,防护工程94.57万立方米,大桥18515.01米/78座(单幅)、中桥3877.07米/64座(单幅)、小桥213.76米/16座(单幅),隧道5002米/7座(单幅),涵洞109道、通道71道,互通式立交1处、平交1处;2个收费站、1个综合服务区和1个隧道管理所。完成总投资274772.83万元。2007年2月7日,经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结果,认为平锁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良好,所建设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具备试通车条件。2007年2月12日全线通过交工验收进入试运营。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基本完整,项目按建设管理要求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切实落实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指挥部还制定了关于质量、进度、设计变更、计量与支付、统供物资及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并基本上得到了有效执行,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和建设质量。项目建设科技创新方面,实施了松散边坡岩土改性治理技术工程化研究、高速公路柔性基层沥青路面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等五项科研项目,其中有四项科研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证书,科研成果对我省后续项目实施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但在项目实施管理和造价控制中,也存在规划、设计统筹安排考虑不周,部分施工部位施工工艺经济性考虑不足,部分工程变更管理不严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超概算投资72785.33万元。

(二)多计工程价款10171207.07元。

(三)虚列投资完成及建设成本5125059.26元。

1.虚列投资完成3226553元。

2.虚列建设成本1898506.26元。

(四)其他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

1.公路网建设规划、设计统筹安排考虑不周,造成部分工程废置以及相应的停工损失716.7万元。

2.部分项目施工工艺没有进行优化,经济性考虑不足,间接加大建安投资384.62万元。

3.绿化工程、三大系统变更管理不严谨,投资控制不力,决算价较合同价增加3045.6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对相关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支付;对虚列投资完成及建设成本问题,要求指挥部进行账务调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指挥部应按审计确定的投资额进行账务处理,结清债权债务。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资产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移交手续,完善项目资料整理;认真分析超概原因,抓紧进行概算修编、报批工作,完善基建程序。二是加强项目前期规划和设计工作,注重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时效性,为项目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与基础,从而增强项目管理的计划性和投资控制的可靠性,减少和避免因规划设计原因造成项目管理中误差与工程废置。三是加强工程变更管理,避免资金浪费,建设单位应对工程变更的内容、必要性、费用变化、工期影响、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论证,遵循“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的原则,严禁出现随意变更、随意签证及先变更后审批行为。四是对尾工工程及相关收尾工作应尽快组织实施,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应严格按规定项目实施,做到专款专用,若有节余,应按照规定冲减工程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指挥部认真进行了整改。对项目超概算的问题,指挥部已按照交通部概算调整办法的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了概算调整资料;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指挥部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相关单位工程款,并调整了工程决算;对虚列投资完成及建设成本问题,指挥部已进行了账务调整;对其他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指挥部已向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了汇报,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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