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2号: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0年绩效情况审计结果等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2-03-11 16:55:56 【字体: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

至2010年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2年第2号(总第87号)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1年2月至7月,对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旅游集团”)2008至2010年度财务收支、生产经营等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并对有关单位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09年4月,原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和原云南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为世博旅游集团,截至2010年末,注册资本为102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园艺博览、展览展销,花卉生产贸易,旅游及旅游资源开发,人才业务培训,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主要业务分为7大板块,包括:景区板块、旅行社板块、酒店板块、地产板块、会展文化板块、旅游交通板块、其他。

截至2010年底,世博旅游集团资产304382万元,负债127744万元,所有者权益176638万元。

二、经营、管理活动绩效情况的总体评价

(一)经营活动绩效评价。

2008至2010年,世博旅游集团分别实现利润11313.80万元、4191.68万元、7765.37万元。2009至2010年世博旅游集团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分别为:100.84%、103.17%,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但在经营活动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昆明世博园周边可供开发土地规划的调整和减少,支撑其发展的地产板块产业存在空心化现象。二是旅游资源储备和地产资源储备均不足。三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世博旅游集团景区景点建设进度慢,离发展规划目标相差甚远。四是世博旅游集团的业务收入、利润主要来源于昆明市,企业发展的步伐慢,不利于打造完整的旅游产业链,发挥集团的协同优势。五是“99世博会”形成的园林园艺世博品牌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拓展,园林园艺业务没有得到有效扩大及发展。

(二)管理活动绩效评价。

世博旅游集团紧紧围绕《云南省旅游业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制定了《世博集团发展战略规划总报告》,推动了集团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推行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和子公司改革,实现了资源整合和股权多元化,提高了资产规模和质量,提升了集团的综合实力。但在满足整体经营战略情况下,管理活动中仍然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中、高级专业人员比例低,缺乏战略管理、投资管理、产品研发、工程管理、资本运作、市场营销、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利于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二是企业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性、整体性和前瞻性,信息系统的效益作用发挥不够理想;信息系统应用控制中存在管理权限和职责不清晰,部分系统业务应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三是世博旅游集团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工作滞后,会计信息记录不完整。四是存在产权不清晰、业务整合不到位、改革负担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世博旅游集团对2009年“4.25重大交通事故”代云南旅游汽车公司垫付1500万元赔偿金的账务处理错误。

(二)世博旅游集团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未计提折旧,虚增利润总额183.15万元。

(三)原云南旅游产业集团正处于改革改制过程中的27家托管、监管企业未纳入世博旅游集团报表合并范围。

(四)世博旅游集团子公司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多计收入2723.45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2009年“4.25重大交通事故”代云南旅游汽车公司垫付1500万元赔偿金的账务处理错误,责成世博旅游集团调整相关的账务处理,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未计提折旧的问题,责成世博旅游集团做好账实核对,及时入账,并按照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对原云南旅游产业集团正处于改革改制过程中的27家托管、监管企业未纳入世博旅游集团报表合并范围的问题,责成世博旅游集团加快改革改制进度并按规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调整相关财务报告;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多计收入的问题,责成世博旅游集团督促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归还属于园艺博览局的租金收入2723.45万元,并理顺产权关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加快推进景区景点建设,以大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加快发展;二是加快推进企业改制工作,理顺产权关系,提升企业活力;三是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升旅游科技的运用水平;四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培养会计人员的规范意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世博旅游集团王冲董事长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从企业经营管理的多个维度进行了整体部署和统一安排,分解整改任务,规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内容,落实整改责任,将各项具体工作细化到有关领导、职能部门及所属企业。提出了40条整改措施,出台了《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资金管理办法》。对2009年“4.25重大交通事故”代云南旅游汽车公司垫付1500万元赔偿金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世博旅游集团对原计提的坏账准备已经冲销,并做了相关调整;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未计提折旧的问题,将从园艺博览局账上把资产转入世博旅游集团进行核算,从2012年起资产折旧及资产收益均纳入世博旅游集团本部核算;对原云南旅游产业集团正处于改革改制过程中的27家托管、监管企业未纳入世博旅游集团报表合并范围的问题,世博旅游集团将通过推进改革改制进程,将已无经营条件和无必要存续的所属企业关停并转,最后将实际控制的所属企业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多计收入的问题,世博旅游集团积极督促会展中心归还属于园艺博览局的租金收入,并安排协调由园艺博览局与会展中心签订老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同时加快推进园艺博览局资产注入世博旅游集团的工作进程。

 

昆明市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1年2月至7月,对昆明市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以及住房公积金重要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本级、市中心省直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分中心”)、市中心昆明铁路局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按照“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共有委员30名,下设办公室于市中心。市中心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经费来源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07年4月,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和县(市、区)管理部完成了机构调整和移交工作,划入市中心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和统一制度。

审计结果表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基本符合规定;资金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和缴存余额分别比2009年末增长25.89%和18.79%;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增速较快,2010年末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贷款余额比2009年末增长50.5%和57.46%;资金基本安全完整,201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贷款占期末贷款余额的0.002%。市政府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规范管理;市中心及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及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业务得到较大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在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管理体制未理顺、超缴住房公积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2010年管委会未召开过相关会议;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截至审计时止,石油管理部还未完成机构的移交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⒈部分单位职工超比例或超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⒉有2.34万名缴存人存在2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⒊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问题。一是有32笔涉及金额444.7万元的贷款存在重复贷款问题;二是有少量贷款的借款人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不满1年;三是少部分贷款期限超过规定年限。

⒋未按规定对8272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实质性封存。

⒌官渡区地方税务局未按规定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⒍市中心业务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业务系统电子数据中“单位基本资料表”记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中,组织机构代码未据实录入;二是记录的单位性质信息,采集时未据实录入,差错较多;三是有部分职工身份证信息有误。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尚未理顺问题,要求管委会应定期或按需要召开会议,切实履行其决策职责;要求市人民政府理顺对铁路分中心的管理,依法对其预决算情况进行监管。对于超缴住房公积金问题,要求昆明市修订相关政策,同时对全市范围内超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和纠正。对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方面的其他问题,要求进行核查和纠正,今后严格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昆明市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应严格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单位(项目)贷款3316.27万元一直未能收回的事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期间已就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如:2011年7月28日,中石化西南石油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已正式移交昆明市管理。

审计结束后,昆明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的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管委会的决策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提高管委会的决策能力;已着手理顺对铁路分中心的管理体制,将其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加强对其管理费用支出的监督。对于超缴住房公积金问题,昆明市已按照规定程序修改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对缴存人存在2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问题,已着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清理并户。对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问题,已向贷款职工发出通知,着手纠正,并结合业务系统数据清理工作切实加强管理,严格审批控制。对业务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已专题进行研究,将集中开展基础数据清理工作。对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方面的其他问题,已进行核查和纠正。

 

宁蒗木底箐水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1年9月10日,对宁蒗县木底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负责承建的木底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木底箐水库”)竣工决算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木底箐水库属金沙江水系雅龙江支流的木底箐河中游。水库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坝轴线长248米,坝顶高程2910.4米,河床处坝底海拔高程2862.4米,最大坝高48米,相应库容2780万立方米,属Ⅲ等中型工程水库。以灌溉为主,兼顾发电和下游防洪的中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7.12万亩。

1987年宁蒗县政府开始木底箐水库建设前期准备工作,1990年完成该项目建议书,1996年3月26日,原省计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同意建设木底箐水库。目前,导流隧洞、大坝、帷幕灌浆、灌区工程等主要工程已建设完成,工程质量验收初评为优良。项目的建成,保障了永宁乡农业灌溉用水,解决了永宁坝商品粮基地灌区用水的供需矛盾,同时,项目的建成可使库区两个电站的发电量有所增加。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和报批等基本建设程序总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实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950.26万元。

主要是:大坝枢纽工程多计价款12.84万元,帷幕灌浆工程多计价款15.41万元,主干渠工程多计价款1.81万元,东干渠工程多计价款1.10万元,西干渠工程多计价款1.21万元,多计材料价款917.89万元。

(二)多支付工程价款5.93万元。

由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建造的导流隧洞工程,其工程造价经云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为114.92万元,但管理处实际已支付工程价款120.85万元,多支付工程价款5.93万元。

(三)违规出借建设资金300万元。

管理处分别于2010年2月5日,10月5日和12月8日,违规出借建设资金300万元给坝后电站,用于支付电站的生产建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多计工程款问题,管理处应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于多支付工程价款问题,管理处应予以追回。对于违规出借建设资金问题,管理处应尽快收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管理处应根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及时支付各施工单位工程尾款。同时,依照审定的工程投资额和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调整编制相关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尽快办理交付使用资产手续。二是做好工程、财务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三是管理处应尽快与相关单位联系取得调整概算的批复文件。四是据实开支预留费用,并严格管理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预留费用若有节余,一律冲减工程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发现的问题,管理处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算工程价款问题,管理处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于多支付工程价款问题,管理处已经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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