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及效益审计结果公告
2011年第18号(总第82号)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1月4日至5日,对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以下简称“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位于安宁市,占地108.76亩,总建筑面积为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和报批等基本建设程序总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实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60.15万元。
(二)概算外投资627.23万元未经相关部门审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多计工程款予以核减。对于概算外投资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责成尽快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批准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民政厅应根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及时支付各施工单位工程尾款。同时,依照审定的工程投资额和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调整编制相关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尽快办理交付使用资产手续。二是做好工程、财务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发现的问题,民政厅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民政厅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概算外投资627.23万元未经相关部门审批问题,民政厅已上报至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目前正在办理中。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
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安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建设项目,是原国家经贸委正式批准的第三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项目和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04年12月开工建设,2008年6月竣工投入试生产,2009年1月转为正式生产。
审计结果表明:5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总体设计先进、可靠、经济、适用。建设布局合理,设备选型先进,环保、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天安公司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进行项目管理。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制定了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同时积极多方筹措资金,争取国家支持,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益。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72.94万元。
本次审计对天安公司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结果进行了复核,同意社会中介审减金额24005.91万元,并在此基础上,认定多计工程价款72.94万元。
(二)应缴未缴建安营业税金198.97万元。
(三)因调整账务串户等原因导致多计投资成本801.7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对漏缴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问题,责令天安公司补交;对因调整账务串户等原因导致多计投资成本的问题,要求天安公司作相应的调账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天安公司应在以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依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在确属需要变更时,变更项目应包括详细的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部门文件图纸,以及变更处理的原则。尽快完善交付使用资产手续,组织人员整理、汇集有关项目建设的工程、财务等资料,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天安公司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已予以核减;对漏缴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已进行了补交;对多计投资成本的问题,作了相应的调账处理。
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1年2月至3月,对云南中医学院(以下简称“中医学院”)呈贡校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医学院呈贡校区扩建工程项目是昆明地区部分高校搬迁建设项目之一,可研投资39900万元,按照6000名在校生规模规划建设,规划用地面积823.5亩,采用“统一融资建设模式”,经高校搬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厅同意,委托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该项目于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立相关内控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能够按建设管理要求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中医学院呈贡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围绕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环保”五大管理目标的内容确定和开展工作。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相关制度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但在项目实施审计过程中,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建设单位管理费计提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9.55万元。
本次审计,审计厅在昆明华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基础上进行了复核,同意昆明华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结果,核减工程价款6644.17万元。在此基础上,审计厅核减工程价款29.55万元。本次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为45059.52万元。
(二)多支出管理费654.9万元。
经审计,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计算,应支出管理费518.58万元,而实际支出管理费1173.48万元(其中省城投计提的代建费873.43万元),多支出管理费654.9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中医学院对相关施工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对多支出管理费的问题,要求中医学院及时报有关部门审批。
审计建议:一是对未完工预留工程,中医学院应严格按审定的预留项目实施尾工工程,并据实开支预留费用,按照完工后实际审定结算计列投资,并严格管理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若有节余,一律冲减工程投资;二是进一步加大建设成本控制力度,严格按照概算批复使用建设资金,严防超概的情况发生。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一期建设中未明确、未包括的建设内容,要及时办理报批手续;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使会计核算管理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医学院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中医学院已按照我厅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对多计提管理费中医学院正在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