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1年第16号:迪庆州人民政府2009年度财政决算和德宏芒市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1-10-25 21:56:38 【字体: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09年度

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2011年第16号(总第80号)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716728,云南省审计厅对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09年度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相关财政决算事项对有关部门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迪庆州地方财政收入总计30650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3578万元(州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12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642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854万元(州本级4757万元),调入资金1650万元;地方财政支出总计30238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00894万元,上解支出1495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365万元(州本级6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755万元(州本级1845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8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614万元,上年结余808万元,收入总计925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714万元;年终结余1544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15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3万元,上年结余4811万元,收入合计6761万元;预算外资金支出1404万元;年终结余535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度迪庆州财政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州发展大局,把握财政政策,积极探索“生财、聚财、理财”的思路和机制,大力培植财源,促进财政增收。建立了“政府所有、单位执收、财政监管、银行代理、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努力规范预算执行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加大“三农”、医疗卫生、教育、科技、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支出。全州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支出突出重点,较好地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同时,州财政局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开展,财政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但审计也发现在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虚列支出18716.1万元。

2009年,州财政局以呈批件形式列支专项资金16842.2万元,转入“暂存款”科目;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以同样的做法,将一般预算1823.17万元、基金预算50.73万元,共计1873.9万元,转入“暂存款”科目。

()财政收入2056.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1.国有企业改制收回国有产权2000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0096月,州人民政府与云南电网公司召开迪庆州电网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迪庆公司”)国有产权划转协调会,对迪庆公司重组过程中的产权划转相关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共识,其中就迪庆公司净资产确认及新公司注册资本金确定等相关情况作出决定:“……按资产清查审计后的净资产10680.11万元,40%退还给迪庆州,由新公司分期归还迪庆州财政局”,根据上述协议,新公司应分两次在2009年内付清上述款项4272.04万元。州财政局企业科于20091228,收回2000万元(截至现场审计结束时止,剩余的2272.04万元仍未收回),州财政局将已收回的2000万元,列入该局企业科周转金账户“暂存款”科目核算,未及时缴入本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2009年末,州财政局将预算外资金258.88万元列入“暂存款”科目核算,未及时缴入国库管理。审计期间,州财政局对上述资金进行了清理,202.58万元已上缴国库,但仍有56.3万元还未上缴国库。

()州财政局出借国库资金7061万元。

2009年,州财政局从“国库存款”科目出借财政资金7061万元。其中:州消防支队装备购置借款50万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70万元、州生物办16万元、州旅游投资公司3500万元、香格里拉上海中学200万元、州报社100万元、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万元、巴拉格宗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元、迪庆香格里拉滑雪场建设指挥部360万元、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香格里拉办事处筹建办250万元、州财政局经济建设科2200万元。2010年,除州旅游投资公司归还2500万元、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归还15万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还60万元外,截至审计结束时止,仍有4441万元未归还。

()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49万元。

2009年,省财政拨迪庆州民族中专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0万元,整村推进项目资金120万元(其中:香格里拉县30万元、德钦县15万元、维西县75万元),扶贫项目贴息资金78万元。截至2009年末,州财政局还未拨付资金149万元(其中扶贫项目贴息资金9万元)。

()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1.2009年末,州财政局国库科“暂付款”科目余额25145.52万元,其中账龄在3年以上的金额为4468万元;“暂存款”科目余额44279.53万元。

2.2009年末,州财政局经建科“暂付款”科目余额为34512.8万元,其中账龄在3年以上的金额为15380万元;“暂存款”科目余额32367.8万元,其中由该局国库科拨入的资金13120万元。

3.2009年末,州财政局国库科预算外资金专户余额反映,出借州供销公司5万元、州轻工公司35万元、州物资公司80万元。经核实,以上公司已撤销。

4.2009年末,“预拨经费”科目余额为60万元。其中:2002年预拨州政府办购车经费余款40万元、2003年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GEF项目运作经费借款20万元。

5.200910月,州财政局从丽香铁路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借入扩大内需项目地方配套资金4970万元,出借给香格里拉县财政局1965万元、德钦县财政局1159万元、维西县财政局1556万元、州纪委监察局280万元(业务用房建设)、州水利局10万元,出借合同半年,截至审计结束时止,上述资金仍未收回。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州人民政府责成州财政局纠正,及时拨付相关专项资金,转入“暂存款”科目的资金尽快下达项目单位。对财政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应缴未缴的收入缴入国库,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尚未收回的余款2272.04万元,及时收回。对州财政局出借国库资金的问题,要求州人民政府应责成州财政局纠正,限期清理收回各项借出资金。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要求迪庆州人民政府应责成州财政局限时清理往来款项,及时调整相关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水平;加强州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规范对纳税企业扶持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出借财政资金,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迪庆州人民政府已责令市财政局等相关责任部门认真整改落实。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迪庆州财政局拟定了《迪庆州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迪庆州一般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迪庆州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迪庆州财政局,至20115月将列入支出转入“暂存款”科目的资金下达15676.6万元到项目单位,其余资金力争今年内下达完毕。

对财政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审计期间尚未收回的余款2272万元,州非税局已收回,原已收回的2000万元共计4272万元2011年作为财政非税收入。

对州财政局出借国库资金的问题,迪庆州财政局至20115月已收回2625万元,其余资金继续清收和以后化解。

对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49万元的问题,2010年已全部拨付项目实施部位。

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截至2011531州财政局已清理了暂付款6589.77万元,暂存款24812.58万元。

 

 

 

 

 

 

德宏芒市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情况

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1081115,对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负责承建的德宏芒市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德宏芒市机场是机场集团下属的12个机场之一,由机场集团投资在原址上进行扩建。项目建设规模按照满足2015年年飞行起降12224架次、年旅客吞吐量110万人次、年货物吞吐量8800吨进行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航站楼13000㎡,站坪联络道40160㎡,新建停车场9120.78㎡,扩建飞行区场道,室外绿化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其中,市政配套工程由德宏州人民政府负责筹措资金和组织实施,不在本次审计范围。

200710月中旬工程开工建设,2009218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143046585.84元。

德宏芒市机场的扩建完成,对完善民用航空运输体系、提高机场服务品质和服务能力、巩固多元化立体交通网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项目建设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完整,建设资金来源合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切实落实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指挥部还制定系统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并加以落实。在工程建设中,能够严格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支付内控制度,审批程序严谨,保证了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但是也存在装饰工程招标准备不充分,采用设计、施工总招标,施工范围不明确,装饰标准描述不清,个别项目存在多计、少计工程量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7428186.11元,少计工程价款4740101.52元。两者相抵,仍多计工程价款2688084.5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机场集团对相关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完备招标准备工作,审慎确定招标要求及合同价款结算形式,避免施工结算纠纷。二是机场建设集团应在今后的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政府第145号令)的规定,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者竣工决算的条款,规范工程结算行为。三是机场集体应尽快对项目资料进行归档工作,结清债权债务关系,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及验收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机场集团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机场集团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对审计所提的三条建议,机场集团完全采纳,并按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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