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小勐养至磨憨公路工程竣工决算
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2011年第9号(总第73号)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
一、基本情况
小磨公路是国道213线兰州-昆明-磨憨公路的末段,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确定的八大通道之一,是原交通部计划的“十五”公路重点建设项目,是我国连接东南亚国际大通道的重要路段。公路全线长
小磨公路于
小磨公路的建设,促进了我省路网对外连接,对推动沿线地区经济及旅游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该项目建设能够按照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完整。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切实落实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在投资控制及工程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控制变更设计的批准权限,并对设计进行合理优化,使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在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实现了项目“自然、环保、生态、和谐”的建设理念,为我国其他同类型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借鉴。但审计也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部分勘察设计未进行招标等问题。
二、项目投资效益情况
(一)项目建设效果。
小磨公路项目基本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如期完成了相应的建设内容,未发生工程“甩项”情况,达到了该路段使用功能的要求。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范围内,工程总体质量合格,基本实现了预期的质量控制目标。项目自2008年7月底交工通车运营至今,除个别路段进行过滑(边)坡处置外,未发现路基深陷等情况。
(二)项目建设效益
指挥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合理控制了项目投资成本。建设期间,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同时,加强对工程统供物资供应的管理,使工程成本降低16957.7万元。通过优化设计,严把变更设计关口,加强统供材料管理,使项目总投资比批准概算节约43854.81万元。
(三)项目生态环境效益。
该项目在设计上通过环保选线,正确处理了项目建设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路线走廊带直接避让途经的勐仑、勐腊、尚勇3个自然保护区,保证了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和迁徙,有效解决了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在施工管理上,指挥部减少了施工对原地貌的改变,节约了工程用地,累计保护植物310567株,有效保护了公路永久性用地外的生态植被。在边坡防护上,改变传统的设计方式,对边坡绿化制定了初期、中期、远期的三级绿化恢复方案,使其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融为一体。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水保工程经水利部验收鉴定,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建成后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并获得了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作突出的生产建设单位》。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使沿线生态环境基本得到了治理,环境保护效果接近于项目建设前的水平。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及费用873.89万元。其中:核减施工单位工程价款277.16万元,核减材料成本差异税款505.73万元,核减预留费用91万元。
(二)景洪连接线勘察设计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指挥部采用续包方式确定了景洪连接线勘察设计单位,并订立勘察设计合同1个,涉及合同金额2000.39万元。
(三)部分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涉及金额3308.81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对相关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费用在预留范围内使用;对景洪连接线勘察设计采用续包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问题,鉴于景洪连接线(附属工程)属交通部同意补报的增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已经结束,从有利于工期和设计工作的延续性考虑,本次审计不作处理;对部分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问题,要求指挥部应尽快向相关单位收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尽快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资产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完善对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对尾工工程及相关收尾工作应尽快组织实施,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应严格按预留项目实施;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若有节余,应冲减工程投资。三是在工程结算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统供材料价格差异的核算,对由此产生的多计税金问题,应尽快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解决。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指挥部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指挥部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对多计材料成本差异税款问题,指挥部正在进行全面的代扣税清查汇算,严格按实际营业额审报结算税款。对部分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问题,指挥部正在与勐腊县人民政府和景洪沧江新区建设指挥部联系还款事宜,目前还款事项正在办理中。
富宁县清华洞水库二期工程竣工决算
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年9月至10月,对文山州富宁县清华洞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负责承建的富宁县清华洞水库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清华洞水库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清华洞水库位于文山州富宁县新华镇洪门河上,主要以防洪和城镇生产、生活供水为主,兼有灌溉、发电等功能,是具有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一期工程于
该项目批复概算金额4955.31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347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485.31万元。
截至审计时止,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47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135.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987.24万元;设备投资72.57万元;待摊投资2075.65万元。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与实际到位资金相比,仍存在665.46万元的资金缺口。
审计结果表明,管理局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建设管理要求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现了对投资和质量的控制。项目的建设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基本完整,建设资金来源合规,财务管理方面基本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基建管理办法建账、核算。但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缺乏通过竞争、择优选择的机制;部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条款与招投标文件规定相违背,造成多计工程价款;库周交通恢复工程受招标工作及淹没补偿等问题,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工期。同时,因工期延长增加了工程的建设管理成本,影响了投资效益的尽早发挥。
二、项目建设的效益情况
(一)经济效益。
1.发挥水源保障作用,确保富宁县城用水安全。
工程建成蓄水后,不仅为县城及其下游乡(镇)近10万人和工矿企业生产生活提供了安全、优质、充裕的用水,还提高了水源点取水口高程,扩大了县城供水范围,解决了县城、仁和、头塘、党校、一中等片区因水压不足而缺水的困难。
2.发挥抗旱冲淤作用,保证农业灌溉用水。
工程建成后,清华洞水库每年在春耕生产中向下游河道泄水,确保了下游农田春耕生产用水,也保障了普厅河沿河两岸农田及热区耕地灌溉用水,为富宁县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3.经济效益逐渐显现,梯级电站的发电能力不断提升。
清华洞坝后配套水电站于2008年11月建成投入运行,总装机容量5000千瓦,安装1台水轮发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2000小时,年平均发电量1000千瓦时,枯水期保证出力达80%。电站可承担富宁电网的部分调峰任务,可以缓解电网峰谷差矛盾和电力供需矛盾。二期工程建成后,还可调蓄下游9个梯级电站年平均发电量达3470千瓦时,使水能资源进一步得到了合理有效利用。
(二)社会效益。
发挥调峰错峰作用,增强县城防洪能力。富宁县城地处低洼地,四面环山,洪门河、挡阿河、力门河、莫勺河、各甫河等七条河流呈扇形在县城区交汇,形成普厅河,是洪灾、泥石流多发的地区。通过水库调蓄可使富宁县城防洪能力由5年一遇提高到30年一遇,大大降低了洪灾对县城及周边乡镇的影响,水库直接防洪保护富宁县城及下游的新华、归朝、谷拉等乡镇近10万人,8.7余万亩耕地。
(三)环境效益。
清华洞水库二期工程建成蓄水后,库区水域面积从一期的1.86平方千米扩大到2.8平方千米,水域面积增大,水流平稳,水体也因沉降作用得到澄清,水质及水生生态得到较大改善,从而使库区的水生生物种类和数量得到提高;库体对一部分有机污染物也具有明显的自净和降解作用,兼之通过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等措施,施工过程产生污水、建筑垃圾及水土流失等得到有效治理。对保护和恢复库周生态环境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同时,清华洞水库的建成,还有效阻止了上游河道泥沙进入下游河道,保证了普厅河城区河道的畅通,促进了普厅河流域两岸生态环境的恢复。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79197.58元。
该工程施工单位送审工程价款19972553.02元,由于左岸灌浆水泥用量多计、进库道路定额标准错套、高套,单价偏高等原因,导致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279197.58元。
(二)多计勘察设计费30203.33元。
该工程勘察设计费合同金额1340000元,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的规定,经审定,该工程勘察设计费为1309796.67元,核减勘察设计费30203.33元。
(三)多计待摊投资支出51000元。
截至审计日止,办公费中列支与该项目无关的旅游考察费51000元。
(四)建设管理费超概算1056209.89元。
经审计确认,管理局实际支付建设管理费3021551.89元,比批准概算1965342元超支1056209.89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管理局对相关施工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对于多计勘察设计费的问题,要求管理局对相关勘察设计单位予以核减,并按审定的勘察设计费与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结算;对多计待摊投资支出51000元,要求管理局追回项目建设资金;对建设管理费超概的问题,要求管理局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管理局应严格按预留项目抓紧实施尾工工程,并据实开支预留费。资金必须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若有节余,应按照规定冲减工程投资。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项目建设资金应归口管理;设立相应会计科目,使会计核算管理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支出,规范原始凭证管理,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按国家相关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三是管理局应尽快筹措缺口资金,及时结清债权债务,预付款应尽快结转,完善对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资产应在竣工验收时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移交手续。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管理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管理局已按照我厅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对于多计勘察设计费的问题,管理局已按照我厅审定金额进行结算,对勘察设计单位多计勘察设计费已予以核减;对多计待摊投资支出51000元的问题,管理局已经按要求追回项目建设资金;对建设管理费超概的问题,管理局已按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且县人民政府同意将超概部分工程管理费纳入项目建设工程予以核销。对提出的审计建议,管理局正在逐一落实,并按建议抓紧完善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