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1年第8号: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增容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1-04-29 17:44:44 【字体:

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增容改造工程

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2011年第8号(总第72号)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720915,对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增容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机场增容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昆明现有巫家坝国际机场航站区设施容量不足的问题,省发改委批准对巫家坝国际机场进行增容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航站楼扩建及改造、交通流程改造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

工程于20076月开工,20081216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后评定为合格。工程概算总投资19646.2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799.77万元。经审定,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17799.77万元,与概算批复投资19646.23万元相比,工程节约投资1846.46万元,占概算投资的9.4%

机场增容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审批手续完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在建设中贯彻执行。使工程投资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效益情况

昆明机场增容改造工程竣工后,新增航站楼面积1.66万平方米,新增停机位10个。解决了在昆明新机场投入使用前,现有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航站区设施容量不足的问题,适应了航空业务量迅速增长的需求,对云南省旅游事业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核减工程价款161.95万元。审减的主要原因是: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定额子目标准套错;工程量多计、重计,材料价多计等。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审计查出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问题,要求建设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金额支付相关单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招标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厅建议: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邀请招标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签订合同时,要针对工程的性质和特点签订与之相适应的合同条款,避免补充合同与主合同条款之间产生差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原始凭证等报销依据,使会计核算管理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整理,统一归档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机场增容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正按照审计审定的金额与各相关单位进行结算。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云南省博物馆新馆项目建设情况

跟踪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1081220,对云南省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馆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是我省“十一五”公益文化事业的重大建设项目,为省级大型综合性、多功能的中心博物馆。主要建设内容:陈列区、观众服务区、文物藏品库区、科研技术区、学术研究区、行政办公区、综合服务接待管理区、设备用房和地下车库等。项目地点位于官渡区矣六乡普自村旁。

该项目于20105月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60477平方米,概算总投资49861.08万元。截至2010930,项目共完成投资132099837.87元。

省博物馆新馆建设指挥部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审批手续完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在建设中贯彻执行。财务核算基本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并围绕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和环保5大管理目标开展工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垫资购车。

20092月,新馆建设指挥部垫资购买交通车1辆,价值273960元。

()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挤占工程建设成本。

新馆建设指挥部财务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建设工程社保费2177529.48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67207.7元;新型墙体专项基金470453.9元,共计2715191.08元列入“待摊投资-土地使用费”中支出,挤占工程建设成本。

2.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真实反映新馆建设资金的到位情况。其中:新馆建设资金尚有30098471.8元未及时转入新馆财务基建账户;文化厅滞留新馆建设资金353.5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垫资购车问题,已将购车款从投资中剔除,作“其他应收款”处理;对挤占工程建设成本问题,已从原核算科目中剔除,调整相关科目;对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已要求新馆建设指挥部将33633471.8元建设资金及时转入新馆财务基建账户。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建议:新馆建设指挥部应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工作,对建设资金要严格执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规定,使会计核算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博物馆新馆建设指挥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垫资购车、挤占工程建设成本、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已按审计要求作了相应的账务处理,并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一期建设项目

()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9月至10月,对云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民大”)负责承建的呈贡雨花校区一期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大雨花校区(以下简称“新校区”)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县吴家营乡,属呈贡新城规划中的雨花片区。校区占地面积1666亩,总建筑面积约53.2万平方米。项目由深圳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总体规划,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负责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校园基础设施设计,由云南建工集团三、四、五、六、七公司等单位负责工程施工,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工程监理任务,质量监督单位为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该项目于20069月底陆续开工建设,一期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污水及再生水处理站、校区主大门等相关配套设施和附属工程先后完工并投入使用。截至审计时止,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竣工单项工程13项,建筑面积34.69万平方米,工程质量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一期已完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并报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在建单项工程7项,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待建单项工程1项,建筑面积8193平方米,建设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目前,入住新校区就读学生约11000人。

截至2010831,新校区建设项目到位资金114100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135176.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05509.6万元;设备投资4895.08万元;待摊投资24771.88万元。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除校区部分岩土勘察工程累计完成进度80%以外,其他单体工程均已完工。

二、审计评价

新校区建设项目是昆明地区部分高校搬迁建设项目之一,项目的建设符合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新昆明的战略决策。项目的建成将极大改善民大的办学条件,使学校能够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而且对推动云南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为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云南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的建设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完整,建设资金来源合规,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咨询等签订了相应的服务合同。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落实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障体系。同时,通过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使得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在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方面,民大还制定了《民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民大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对基建工程款和有关费用的支付、工程价款结算及报销实施逐级严格审批,有力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招标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22.48万元(不含本次审计复核并经确认的24个单项工程内部审计单位核减的工程款2661.73万元)。

()出借项目资金等1251.36万元。

()应缴未缴税金493.26万元。

()垫付施工单位水电费449.94万元。

()项目超出投资概算10388.63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民大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违规出借项目资金等问题,责令民大及时收回出借的资金和工作经费;对应缴未缴税金的问题,要求民大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尽快缴纳;对垫付施工单位水电费问题,要求民大在下一步的工程结算中,及时从施工单位扣回垫付的工程价款;对项目超出投资概算问题,要求民大及时向原项目投资概算审批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尽快在项目实施阶段完善相关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民大的学校基本建设账户要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加强代垫水电费的财务核算,加强结算管理,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操作程序,规范、严密、认真组织各项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清单拦标价审核工作,使拦标价与竣工结算情况相符,真实反映施工图纸的实际造价。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大于2011321对审计决定执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进行了回复。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民大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对违规出借项目资金等问题,民大正在积极与借款方沟通、协调和解决相关事宜,收回出借的资金和工作经费事项正在办理之中;对应缴未缴税金的问题,民大已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并进行了缴纳;对垫付施工单位水电费问题,民大相关部门正进行协同排查,对垫付的施工单位水电费直接从工程尾款中扣回;对项目超出投资概算问题,民大已将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作了如实汇报,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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