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1年第2号:省本级及昆明等5州(市)2008至2009年度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绩效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1-03-24 20:52:50 【字体:

省本级及昆明等5州(市)2008

2009年度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

财政贴息资金绩效审计结果

 

2011年第2号(总第66号)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3月至7月,对省本级及昆明、曲靖、丽江、保山、德宏5州(市)20082009年度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省本级及5州(市)167个项目,涉及金额20080万元。

一、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总体绩效评价和政策评估

从省本级及5州(市)审计情况看,技改贴息资金的注入,对于支持我省优势产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反映出,由于地区间、行业间以及企业间发展的不平衡等原因,导致部分州(市)的民营企业通过利用虚假材料申报,骗取或套取贴息资金,造成项目严重不实等突出问题。审计抽查的167个项目中,基本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已实施的项目有62项,占抽查总数的41%

()省级项目执行情况较好,带动成效显著。

本次抽查省本级项目49项,涉及资金7230万元。其中包括:技改贴息21项,资金4540万元;重大装备14项,资金1270万元;技术中心建设11项,资金1000万元等。其中:基本符合申报条件,并且已实施的项目为37项,涉及资金5680万元。从抽查情况看省本级项目立项材料充分,项目实施情况较好,进展顺利,管理较为严格,贴息及补助资金较好的发挥了支持优势产业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企业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作用,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财政资金的投入确实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5州(市)技改贴息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果。

本次抽查的昆明等5州(市)118个项目,涉及资金12850万元。包含:技改贴息117项,资金1185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项目1项,资金1000万元。其中:基本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并且已实施的项目25项,涉及资金2600万元,仅占审计抽查总数的20%。昆明市、曲靖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基础较好,企业的融资能力和项目投资完成率相对较高;但从全省的总体情况看,还是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为:一是虚假申报材料的比例较高。有92个项目,涉及资金9250万元,存在项目单位伪造、涂改贷款及立项、环评等资料,骗取套取财政贴息资金,占抽查数的78%,项目单位银行贷款的真实性普遍较低。二是有7户民营企业利用项目及资金管理上存在的漏洞,采用虚假材料和多头或多次立项申报的方式,骗取资金1940万元。三是部分州(市)技改项目存在“大申报、小实施”投资缩水的问题。德宏州30个贴息项目,投资完成率仅为20.39%;保山市21个贴息项目,投资完成率仅为12.61%;丽江市17个贴息项目,投资完成率为21.78%。四是基层职能部门存在重申报、轻管理,重立项、轻实施,对项目审批、贷款情况、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贴息资金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到位。结果表明技改贴息资金在州市间、行业间、企业间,未能充分发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促进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现行技改贴息管理办法亟待修订和完善。

审计发现,现行的技改贴息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步伐要求,存在涵盖范围单一、职能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严重影响贴息政策的实施效果,亟需修订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00个项目单位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或套取贴息资金共计10580万元。

1. 25个项目存在单位未实施申报的建设项目或项目投资严重缩水的情况,伪造、涂改银行借款合同、利息支付凭证等资料骗取资金2290万元。1个前期费补助项目不具备前期费使用条件,违规获得补助资金1000万元。这部分骗取的贴息资金,大多被违规提取现金,或转入个人账户,导致贴息资金去向不明。

2. 75个项目虽有一定的贷款及其他借款投入项目建设,但存在不符合贴息资金申报条件,伪造或涂改银行借款合同、借据、利息支付凭证及立项、环评等资料,套取贴息资金共计8290万元。

3. 7户民营企业涉及用同一项目违规套取省级财政各项补助资金1940万元。昆明市、丽江市、曲靖市有7户企业用同一项目多头套取各类财政资金,其中,涉及技改贴息资金750万元,其他各项补助资金1190万元。

4.28户民营企业涉及将骗取或套取的贴息资金,违规提取现金或转入个人结算账户1481.9万元,导致贴息资金去向不明。

()3个州市存在“大申报、小实施”投资缩水的问题。

德宏30个贴息项目,计划投资180343.2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6770.29万元,仅占计划投资的20.39%;保山21个贴息项目,计划投资228506.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8815.88万元,仅占计划投资的12.61%;丽江市17个贴息项目,计划投资129182.21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8140.82万元,仅占计划投资的21.78%。经审计核实,这些工业基础薄弱的州市,大部分项目技改实际投资达不到立项投资的要求,可核实的投资额很少,甚至远远低于获得的贴息资金。

()少数职能管理部门利用职权,违规收取赞助费75万元。

瑞丽市经济局2008年至20104月,违规收取4家技改贴息项目单位支付的赞助费69万元,用于冲减“经费支出”;玉龙县经济局违规收取企业赞助费6万元(审计期间已退回企业)。

()职能管理部门在贴息政策执行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基层项目主管部门重申报、轻管理、重立项、轻实施,对技改项目审批、贷款情况、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贴息资金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到位。

2. 相关职能部门间对企业项目立项信息的发布和沟通渠道不畅,导致企业为获得不同部门的财政资金支持,采用同一项目多头或多次立项申报的方式获得资金

3. 部分基层经济部门对项目立项管理不严谨。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审计中发现,德宏永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两份“仅供申请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的虚假审计报告,其中:为陇川县广信民族彩色印刷厂出具的审计报告,事务所证明该厂2007年末长期借款为2500万元,经核实,该厂长期借款只有1000万元;为德宏永虹水牛奶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该公司2008年末长期借款为1200万元,经核实,该公司长期借款仅有600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社会中介的公信力,而且给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危害。

()个别商业银行与项目单位联手伪造银行贷款资料骗取贴息资金。

中国农业银行丽江市分行、永胜县支行违规向6户企业出具虚假《借款合同》,涉及贷款金额共计5299万元,为企业骗取财政贴息资金提供了方便。并违规向该6户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30.5万元,这种行为不仅损害银行自身信誉,使其社会诚信度下降,而且会误导政府部门的决策。

()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财务虚假行为。

通过5州(市)的审计发现,大部分民营企业存在做假账行为。丽江市17户民营企业中有12户存在财务核算不真实、做假账、偷逃税金等突出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一是对于骗取贴息资金2290万元,不具备拨付前期费的项目(华泰汽车)补助资金1000万元,同一项目多头骗取的其他财政补助资金210万元,累计3500万元。分别作出如下处理:涉及情节较为恶劣的769.8万元全额收缴省级财政,其余2730.2万元收缴州(市)财政,由州(市)政府重新安排使用,并将落实情况反馈审计厅及省工信委、财政厅。对于非公企业多头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省政府领导已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问题解决方案,布置了整改措施。二是对于经审计核实有其他银行贷款或借款投入项目建设,项目已实施,贴息资金用途基本明确的其他项目,套取贴息资金8290万元,多头套取的其他财政补助资金1030万元,共计9320万元,责成州(市)政府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规范管理并跟踪问效。三是对于少数职能部门违规收取赞助费69万元的问题,已全额收缴省财政,并责成相关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对于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问题,审计厅已专题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目前,审计厅正积极落实省领导批示,与财政厅协商后续处理。五是针对个别商业银行与项目单位联手伪造银行贷款资料骗取贴息资金问题。审计厅及时向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出具了《移送处理书》。省农行及时组织了现场核查,对相关主要责任人进行了警告和免职处理。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向全省16个二级分行发出了风险提示,要求各行全面开展“财务顾问服务”业务的自查工作,防止类似违规问题再度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省工信委、财政厅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和细化技改贴息管理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二是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项目立项审批部门间应加强沟通,建立备案项目的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完善项目备案证管理机制,并与财政厅一道着力健全和完善项目库。三是切实改进和完善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申报程序。四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项目跟踪问效机制,严格项目的核查和验收,加大对项目的跟踪问效,切实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及我省诚信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强服务意识,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行为。使获得贴息资金的企业真正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和管理,督促企业合理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更大的效益。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工信委、财政厅及5州(市)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问题十分重视,逐条对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确定了整改期限,省工信委、财政厅已经对原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以(云财企〔201038号)上报省人民政府。各州(市)已在执行期内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执行完毕。对审计建议全部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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