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1年第1号:云南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1-03-09 20:18:42 【字体: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

物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11年第1号(总第65号)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公告)

 

2009入秋我省发生特大旱情以来,云南省审计厅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自20103月开始组织对省财政厅、民政厅等7个省级部门、省红十字会等9个社会组织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省级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以下简称“救灾款物”)及“特别捐献”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于2010413公告了阶段性审计结果。目前,抗旱救灾款物跟踪审计任务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现将截至20101031的省级救灾款物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救灾款物收入、支出、结存情况

()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救灾资金情况。

中央及省级财政共安排抗旱救灾资金20.1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2.58亿元,省财政安排7.59亿元。用于水利抗旱8.08亿元,农业抗旱4.45亿元,林业抗旱0.97亿元,灾民生活救助6.46亿元,科技抗旱、卫生防疫、蔬菜运输等0.21亿元。

()社会捐赠救灾款物情况。

省级接收捐赠款物共计8.36亿元(资金7.79亿元,物资折价0.57亿元)。其中:民政厅5.28亿元,省红十字会0.91亿元,省慈善总会1.22亿元,省总工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等社会组织0.95亿元。用于水利抗旱3.47亿元,农业抗旱0.18亿元,林业抗旱0.04亿元,灾民生活救助4.36亿元。待拨付0.31亿元(待项目完工验收后具体结算)。

()“特别捐献”资金情况。

省级各单位共产党员共交纳“特别捐献”资金0.73亿元。用于“共产党员爱心水窖”0.36亿元,“困难群众关爱金”0.37亿元。

二、审计评价及建议

审计结果表明,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能够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核查灾情,积极筹集调拨救灾款物,注重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做到了安排合理,拨付及时,公开透明;各接收捐赠款物的单位能认真贯彻社会捐赠款物筹集和管理使用规定,在组织抗旱救灾捐赠活动中做到了有序、规范、高效;各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规定用途管理使用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总体上看,省级抗旱救灾资金拨付、使用和物资调拨分配的情况较好,跟踪审计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已经得到及时整改,为夺取我省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部分项目资金尚未结算拨付的情况,审计厅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抗旱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抗旱救灾款物使用的安全完整,使其效益发挥最大化;二是切实加强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群众组织等单位组织的捐赠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引导社会各界按照规范渠道开展捐赠活动;三是严格督促尚未完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尚未拨付到位的尾款应尽快拨付到位,确保抗旱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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