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09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年3月至5月,对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扶贫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其下属单位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进行了延伸审计,重点抽查了省级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资金、扶贫贴息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持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
省扶贫办是省政府主管全省扶贫工作的直属机构,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项目管理处等9个职能处(室)。下设省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省老少边穷地区建设促进会、省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3个事业单位。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省扶贫办机关财务管理核算存在的问题。
1.实际收入决算数比收入预算数少56645.20万元。
经审计核实,2009年度财政厅下达省扶贫办“项目支出”收入预算为57909.18万元,省扶贫办“项目支出”收入决算为1263.98万元,比收入预算数少56645.20万元。造成决算报表编报不完整。
2.清产核资盘盈、核销资产1230.07万元未按规定作相应账务处理。
经审计核实,
3.办公楼征地费项目资金结余500万元未按有关规定上缴。
2009年5月财政厅拨入省扶贫办2008年办公楼征地费额度结余资金500万元,因该项目不再实施,国库授权支付额度结余500万元年终注销后,未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省财政。
4.以拨作支导致决算报表虚列支出、少计结余59.76万元。
经审计确认,2009年度省扶贫办将“世行扶贫贷款省级项目经费”102.3万元拨至下属省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核算。当年该项目经费支出为42.54万元,结余59.76万元。导致省扶贫办2009年决算报表虚列支出、少计结余59.76万元。
5.固定资产管理未按规定建立总账和明细账。
经审计核实,省扶贫办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未按规定建立实物总账和明细账。
(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县级财政扶贫专户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
审计抽查部分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情况时发现,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均不同程度存在扶贫资金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报账资料不全等问题。
2.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结余过大,回补报账不及时。
根据124个县财政所报数据反映,截至审计时止,尚未拨付滞留在县级财政专户扶贫资金共计70524.39万元。
3.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监测系统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通过对财政厅及耿马、祥云、宾川等县2005年至2009年的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监测系统数据录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项目共计200个,规划总投资24329.14万元,但实际录入启动项目仅有50个,累计报账金额957.40万元。抽查结果显示,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监测系统长期处于瘫痪状态,未能发挥监测作用。
(三)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存在的问题。
2008年省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用公款为个人购买手机10台,合计3.07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实际收入决算数比收入预算数少56645.20万元问题,责成省扶贫办商财政厅完整编报决算;对清产核资盘盈、核销资产1230.07万元未按规定作相应账务处理问题,责成省扶贫办按批复及时作账务处理;对办公楼征地费项目资金结余500万元未按有关规定上缴的问题,责成省扶贫办将500万元缴回省级国库;对以拨作支导致决算报表虚列支出、少计结余59.76万元的问题,责成省扶贫办在决算中作相应的账务调整;对固定资产管理未按规定建立实物总账和明细账的问题,责成省扶贫办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总账和明细账;对部分县级财政扶贫专户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省扶贫办和财政厅对全省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进行专项检查,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措施,切实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的管理;对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结余过大,回补报账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全省县级扶贫办和财政局对2008年度以前尚未报账的扶贫项目进行清理并加快对2009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已完项目及时报账;对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监测系统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责成省扶贫办商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时完善我省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监测系统;对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为个人购买手机10台,金额合计3.07万元的问题,责成省扶贫办监督省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对公款购买的手机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处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各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统一程序、统一支付、统一核算、统一报账机构的扶贫资金专户管理流程;各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快扶贫项目的实施,避免资金长期滞留,对完工项目抓紧时间验收,回补报账,尽快投入使用;在安排农村劳动力引导性转移培训项目时,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定点定向培训为主,坚持先有定单后培训,没有定单不培训的原则,防止搞虚假培训;建议省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尽快恢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的使用功效;省扶贫办应针对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存在问题,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扶贫办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建议,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积极部署整改措施,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审计决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省扶贫办机关财务管理核算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清产核资盘盈、核销资产1230.07万元未按规定作相应账务处理问题,省扶贫办已进行了账务处理,整改完毕;二是对办公楼征地费项目资金结余500万元未按有关规定上缴的问题,省扶贫办已于
(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部分县级财政扶贫专户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对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结余过大,回补报账不及时的问题;上述两个问题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六个方面规范了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规范下属单位的经营和财务管理行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是对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监测系统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省扶贫办计划在今年底组织一次扶贫系统的专项培训班,目前已对培训计划进行了安排。
(三)对省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用公款为个人购买手机10台的问题,该中心已对所购手机进行了折价处理,并已收回资金6800元。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年2月至3月,对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金融办成立于2007年9月,属于经费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内设综合处、政策法规处等5个处(室)及机关党委,行政编制47人,车辆编制9辆。截至2009年末,实有行政人员39人、车辆8辆。
审计结果表明,省金融办认真履行了其工作职责,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地方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但审计发现省金融办的预算编制、管理、执行和决算报表编制环节以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还不够完善,相关的财务核算与各项具体的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报表和账务反映出的各项开支情况还不够准确,在预算及财务管理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管理方面的问题。
1.省金融办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年度实际使用经费与上报预算相脱节。一是有近600万元经费支出用途难以区分细化;二是2009年度金融办仅实施了31项财政预算项目中的10项,占计划项目的32.26%。
2.挤占项目经费399.26万元。
(二)财务管理及核算方面的问题。
省金融办未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账务、编制决算报表,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核算管理和业务处理不够规范,会计记录部分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做账不及时等情况,导致部分会计信息失真。
(三)内控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
省金融办的内控制度总体执行较好,但也存在部分涉及预算和财务的内控制度执行不够理想的情况。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省金融办应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指定部门进行监管和考核,规范财务核算,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办法,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对整体工作任务的统筹管理和分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对项目的立项申报多研究、对费用的预算要细化,力求做到科学、合理、严谨、具有可操作性;加强对各处(室)项目的审批、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了审计建议,并向省金融办作了通报。省金融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非常重视,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一是对于审计发现的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及内控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该办已按照审计建议,逐项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二是对照审计建议,进行了财务人员的充实和调整,并对工作机制、制度建设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得到了整改和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年5月,对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侨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所属的昆明华文学校、机关工会等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侨办是省政府直属行政单位,内设8个处室。所属昆明华文学校、省侨办机关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其人、财、物全部纳入省侨办机关管理。
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度省侨办部门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在部门预算编制、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导致部门决算不真实。
1.省侨办机关历年项目经费结余405.5万元,华文学校经营结余-37.96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2.华文学校决算报表中漏报收入58.37万元。
3.华文学校招待所年初结余5.3万元,收入23.11万元,支出27.12万元及年末结余1.29万元未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
(二)无预算支出项目净结余资金32.87万元。其中:生态农业科技示范金10万元,华侨农场救灾、慰问、调研经费5.96万元,侨场改革补助经费16.91万元。
(三)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5.48万元。其中:支付华侨农(林)场改革工作小组生活补贴3.3万元,支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电话费0.81万元,机关工会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互助金等费用1.37万元。
(四)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省侨办机关“暂存款”科目长期挂账108.95万元,华文学校招待所“预收账款”科目期末余额1.45万元未结转。
(五)支出费用依据不充分。
2009年,省侨办支付全省侨务工作研讨会、侨务经科干部培训班费用、侨场改革工作经费、昆明新形象广告有限公司购礼品款共计5.9万元,报销单据内容不明确,附件不完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导致部门决算不真实的问题,要求省侨办调整2010年度决算,全面真实地反映部门收支结余情况;对无预算支出项目净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省侨办报省财政部门批准;对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省侨办进行清理,并收回违规支出的资金;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要求省侨办及时清理,并调整相关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省侨办应加强与预算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完善部门预算编报管理办法,增强预算的可控制性和效益性,维护部门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执行的可操作性;强化部门决算编制,杜绝漏列、漏报的现象发生;细化专项资金的预算,加强专项资金收支的预算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规范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和成果,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09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年4月至6月,对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省地矿局”)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国土学院”)、省地矿局工会及部分专项资金进行了延伸审计,本次审计未涉及省地矿局集团总公司。
一、基本情况
省地矿局是省政府直管的正厅级事业单位,2009年末,省地矿局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局机关)和27个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7个地质队及大队、局勘查院、局测绘院、局地质科学研究所、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局职工疗养院、局地矿工程机械维修中心等)组成;财政预算实行地勘单位在职人员经费预算包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国土学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的高等学校事业单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审计结果表明,省地矿局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按照省财政预算包干经费管理要求及时编制预算。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土学院收入不实353.89万,涉及漏缴相关税金。
国土学院未将2009年至2010年4月末的“学生实习项目”收入245.94万元和“驾驶培训站”收入107.95万元,共计353.89万元,纳入该学院“经营收入”科目中核算,漏缴相关税金。
(二)国土学院会计核算不规范,虚列支出284.4万元。
国土学院将省财政拨入的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84.4万元,列入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然后又将该笔资金转入学院“教育事业支出”,虚列支出284.4万元。
(三)国土学院涉嫌使用假发票报销工程款186.3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国土学院将云南磷化集团公司勘探项目分包给税学芳等人(个体),经审计核实,该项目报销工程款的4份发票内容与发票开具单位(盘龙区地税局)发票存根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涉嫌使用假发票报销工程款186.3万元。
(四)国土学院频繁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和其他经费。
经审计发现,国土学院频繁提取大额备用金和现金,支付工程款、保证金、项目经费等,共计148.4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国土学院收入不实353.89万元,涉及漏缴相关税金的问题,要求国土学院调整有关核算科目并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相关税金;对国土学院会计核算不规范,虚列支出284.4万元的问题,要求国土学院调整账务,冲转有关会计科目,真实、完整地反映学院的各项收支情况;对国土学院涉嫌使用假发票报销工程款186.3万元的问题,我厅已移交省地方税务局作进一步查处;对国土学院频繁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和其他经费的问题,要求国土学院加强现金管理,减少大额现金支付各种费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省地矿局应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确保各项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国土学院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第三产业的相关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规范的核算各项财务收支。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地矿局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通报,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加强了对所属二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及漏缴相关税金的问题,已按《审计决定书》的要求及时申报补缴了税款28.57万元,并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对涉嫌使用假发票报销工程款将按照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执行;自2010年7月1日起,国土学院已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43号)规定执行公务卡结算,杜绝随意支付现金的现象。
根据审计建议,省地矿局对所属的二级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软件系统进行更新,实现局财务和内部审计对二级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的适时监控和及时检查;加强对所属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业务素质;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加大了对所属单位的政策法规、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国土学院进行认真整改,并帮助其完善、制定了相关的《经济合同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经费开支授权审批制度补充规定》、《国土学院会计政策》等内控管理制度。
云南省招标采购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年4月,对云南省招标采购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是2008年由原云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更名而来,同时保留了云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的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拨款。单位预算仅由局本级预算构成。
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度省招标采购局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真实,财务核算基本能真实地反映年度预算收支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每年编制年度预算时,仅对省财政厅拨入的12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编制收、支预算。
(二)会计核算错误478.08万元;账表不符373.7万元。
(三)虚列支出449.52万元。
(四)未收回部份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应承担费用。
(五)科目使用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将单位收支全额纳入年度预算编制;对会计核算错误、账表不符、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作账务调整处理;对未收回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应承担费用的问题,要求对个人需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进行清理,并按清理结果如数向个人收回相关费用;对科目使用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完善报销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省招标采购局应以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如实反映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单位的职能、职责,切实理顺与所投资或管理公司的关系和人员关系,为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打好基础。同时,注重加强财务人员队伍素质建设,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完善报账制度和手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自2011年预算编制开始,将全部单位收支纳入年度预算编制;对会计核算错误、账表不符、虚列支出的问题,均已按要求作了相应的账务调整处理;对未收回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应承担费用的问题,已根据清理结果如数收回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对科目使用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已按要求规范了科目的使用,加强了财务力量,强化了会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