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0年第17号(上):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0-11-16 08:20:00 【字体:

 

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0年第17号(总第57号)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告)

 

目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司法厅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民政厅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委老干部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招标采购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中医医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昆明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3月至6月,对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省发改委所属的云南省经济研究院、培训中心等单位。

一、基本情况

省发改委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的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包括2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以及省物价局、省能源局两个归省发改委管理的副厅级机构。下属云南省工程咨询中心、云南省经济信息中心、云南省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经研院”)、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省发改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能按照省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执行,对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能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及时安排拨付。会计核算基本能反映年度预算收支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也存在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以及资金和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暂存款科目核算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作为结余资金反映。

1.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在“代管资金”科目中进行核算,未及时结转。

2.在服务中心账套中将经营结余列“暂存款”科目进行核算,未及时结转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1.省发改委驻京联络处固定资产1042.44万元未记入机关固定资产账。另外,44.83万元的电脑等设备已下发各州、市、县发改委使用,不应记入机关固定资产账。

2.省发改委将广州云南大厦的房屋用于出租,2009年收到的房屋出租收入45万元,未按要求及时上缴省财政。

()将零余额户用款额度925.80万元转移到省发改委实拨资金账户。

()2008年至2009年,省发改委将委托省经研院承担的5个项目工作经费共计159.9万元,拨到云南省农村经济学会。

()省经研院存在的问题。

1.决算报表收支结余情况不完整。由于2009年省经研院将部分课题经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以及漏报《探索》杂志广告收入、利息收入及支出的原因,导致省经研院2009年年初结余少计795.72万元;收入少计177.72万元;支出少计198.68万元;年末结余少计774.76万元。

2.将省经研院承担的课题资金13万元拨到省农村经济学会。

3.审计抽查省经研院承担的课题经费发现,列支了与课题内容无关费用5.92万元。

三、审计处理整改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在“暂存款”科目核算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作为结余资金反映的问题,已要求省发改委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于固定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省发改委在审计期间,已调整了驻京联络处和下拨州市的固定资产账务;对于房屋出租收入45万元未及时上缴省财政的问题,要求省发改委将该房屋出租收入收回并自行上缴省财政;对于将零余额户用款额度925.8万元转移到省发改委实拨资金账户的问题,要求省发改委今后加强对资金账户的管理,不得将预算资金擅自从“零余额账户”划往“实拨资金账户”;对于将交由省经研院承担的课题项目资金159.9万元拨到云南省农村经济学会的问题,省发改委已将课题资金余额转回省经研院财务统一管理;对于省经研院存在的问题,省经研院已调整了账目、转回了课题结余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省发改委一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二是财务人员应加强对经费支出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三是财务人员应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以及对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云南省司法厅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4月至5月,对云南省司法厅(以下简称“司法厅”)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法律援助管理局。

一、基本情况

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省范围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及管理、律师管理培训认证、法律公证事务和法学教育的日常工作,履行全省律师管理职责。

司法厅内设24个处室、1个下属单位即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以下简称“省政法干校”)和3个社会团体(云南省律师协会、云南省公证员协会、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

审计结果表明:司法厅机关及省政法干校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相应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基本规范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发放目标责任考核奖44万元,主要是无资金来源发放全省16个州(市)司法局2008年度考核奖38万元、超标准发放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金6万元;二是违规使用司法考试专项资金37.8万元,购买公务用车;三是新购设备4.53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四是车辆残值收入1.93万元记入暂存款,未纳入其他收入核算;五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六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效益的发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违规发放目标责任考核奖的问题,考虑到司法厅考核奖已发给全省16个州(市)司法局、超标准发放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金已发给下属4家单位,本次审计不再作处理,要求司法厅今后不得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奖励项目;针对新购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违规使用司法考试专项资金购买公务用车问题,司法厅已于审计期间将上述设备记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核算、将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归还了原资金渠道,本次审计不再作处理;针对车辆残值收入记入暂存款、未纳入其他收入核算问题,要求司法厅按规定记入其他收入;针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司法厅按照相关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调整有关科目;针对云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效益的发挥问题,鉴于该项目已办理招标手续,并与云南英茂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本次审计不再作处理,司法厅应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对各种往来款项应当及时清理,避免长期挂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津补贴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政策法规,杜绝超标准和超范围发放各项津贴补贴及挪用专项资金的做法;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各项规定。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司法厅高度重视,充分采纳审计建议,积极按照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截至20107月底,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完毕。

审计期间,司法厅已按照审计组要求,将车辆残值收入记入其他收入,将新购设备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核算,将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归还了原资金渠道。针对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的问题,司法厅已承诺,今后在处理相关事项时,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以精神奖励为主,无经费来源时杜绝物质奖励,不新设奖励项目;针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司法厅承诺在2010年度内全面清理往来款项;针对云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效益的发挥问题,司法厅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建设,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4月至5月,对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厅属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厅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厅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预算收支和会计处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财经、会计法规和相关会计核算准则、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较真实地反映了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有关制度。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国土资源厅机关存在的问题。

1.以拨作支2226.63万元。

2.无依据收取“采矿权、探矿权”两权公告费374.89万元。

3.收入长期挂账15.13万元。

4.用专项资金弥补公积金2.75万元。

5.2009年度净结余资金1182.8万元未向财政部门申报。

()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2009年矿业权交易中心代征收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金5933.5万元未按规定解缴省级财政专户。

⒉建设用地事务中心欠缴税金305.37万元,其中:所得税164.09万元、营业税128.34万元、城建税9.39万元及个人所得税3.5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拨作支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对无依据收取采矿权、探矿权公告费的问题,责令省国土资源厅立即停止收取公告费,并将采矿、探矿公告费累计结余上缴省级财政;对收入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对用专项资金弥补公积金的问题,责令将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净结余资金未向财政部门申报的问题,要求按相关规定向省财政厅申报净结余资金情况,并按财政部门要求管理和使用;对2009年矿业权交易中心代征收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金未按规定解缴省级财政专户的问题,责令省国土资源厅与省财政厅协调,将应当上缴的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解缴省级财政专户;对建设用地事务中心欠缴税金的问题,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督促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缴所欠税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省国土资源厅应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跟踪检查力度;对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余进行全面清理,细化各种项目的结余情况,对已执行完的项目节余资金,应合理配置、重新安排,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以拨作支的问题,将进一步跟踪检查管理;对无依据收取采矿权、探矿权公告费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停止收费,截至2009年底“两权”公告费累计结余已缴财政专户;对收入长期挂账的问题已作调账处理;对用专项资金弥补公积金的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厅机关净结余资金已行文向财政厅申报;矿业权交易中心代征收的采矿权、探矿权出让金已缴财政专户;建设用地事务中心欠缴税金已缴清。

 

 

 

 

云南省民政厅200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03月至20104月,对云南省民政厅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民政厅下属机关服务中心、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单位,以及省民政厅主管的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拥军优属促进会等社会组织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民政厅属省级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负责全省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救灾救济、行政区划、社团登记、社会事务、社区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厅机关内设15个处(室),独立核算单位18个,其中: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5个,未纳入决算2个,单独对财政上报决算1个。

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度,民政厅按有关规定编制了年度预算,预算收支符合国家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厅机关财务能坚持以预算为依据,强化支出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财务决算报表齐全,内容完整,账表数据相符,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核算基本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有待规范和纠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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