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大城水库工程竣工决算
和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2010年第21号(总第61号)
(二○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9年9月至10月,对昌宁县大城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承建的昌宁县大城水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大城水库”)竣工决算和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大城水库位于昌宁县境内勐统乡怒江水系的勐统河流域一级支流,距县城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能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建设,管理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贯彻执行。项目完成了批复概算建设内容,并使工程投资控制在概算内。项目能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审批支付工程价款。该工程为堆石面板坝坝顶溢流,结构特殊,技术要求高,项目具体实施时,在建筑物的布置上,较好地解决了洪水坝顶溢流与坝体稳定的关系,有效节约了工程投资,也为以后同类工程建设提供了借鉴。财务管理基本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账核算,项目资金专户核算专户存储。
二、项目绩效情况
水库建成试运行后,加快了灌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在甘蔗农田灌溉的基础上,增加了水果、蔬菜等农作物的种植,提高了人民群众兴修水利的自觉性。特别是异地搬迁的农户,干渠通水后,除了灌溉外,还有效地解决了人畜饮水困难。水库的建成改善了下游灌区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管理处提供的资料显示,灌区农作物通过灌溉后,产量比原来翻了一番,甘蔗产量由原来3吨/亩增加到6.5吨/亩,水稻产量由原来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工程量多计、错计、重计,定额标准错套、高套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61.56万元。
经本次竣工决算审计复核,该项目送审金额为6252.24万元,审定金额6090.68万元,审减金额161.56万元。
(二)账务处理不当,多计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190万元。
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大城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占用土地调整方案的通知》(昌政发〔2004〕66号),易地安置土地来源由勐统镇小勐统村芒卡坝划出耕地650亩用于安置,按每亩补6000元,折合390万元,作为县级自筹资金分别计入待摊投资和基建拨款;而管理处实际以银行存款支付勐统镇人民政府安置移民土地费200万元,同时冲减基建拨200万元。因此,管理处多计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190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管理局对相关施工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多计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的问题,要求管理处进行调减,准确核算建设成本。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完善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资产应在竣工验收时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移交手续;严格按审定的预留项目实施尾工工程,并据实开支预留费用,按照完工后实际审定结算计列投资,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若有节余,一律冲减工程投资;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科学划分标段,将附属工程和勘测设计列入公开招投标范围内。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在工程管理中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规范执行,加强合同管理及施工资质的准入制;对涉及金额较大移民点的公共基础设施迁建工程,建议实行工程监理、质量评定、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水库概算批复建设内容中无水文监测站,建议向原审批机构申请立项并建设完善。同时,工程中留置了引水渠放水闸阀20个,但实际只修建了8条引水灌溉支渠,建议申请立项筹资建设。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管理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管理局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对多计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的问题,管理处已进行了调减。对提出的审计建议,管理局正在逐一落实,并按建议抓紧完善后续工作。
罗村口至富宁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
和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9年11月至12月,对罗村口至富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承担建设的罗村口至富宁高速公路(以下简称“罗富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罗富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75)衡阳-南宁-昆明公路滇境中的一段,是云南省通往广西、广东及沿海港口的运输大动脉。路线全长
该项目由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负责设计,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武通路桥工程局、云南省第一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等37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等4个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监督,云南光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云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跟踪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指挥部为了加强项目管理,在建设过程中按要求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现了对投资和质量的控制。工程建设能够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完整,建设资金来源合规。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切实落实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系统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并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在项目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控制变更设计的批准权限,并对设计进行优化;在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拨款程序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按照合同支付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支付,使罗富公路投资在批准概算内得到有效控制,并节约概算投资4.04亿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项目建成带来的社会效益。
罗富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五纵七横”高速化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建设“三纵三横”、“九大通道”框架网中连接广西和出海通边的主要经济通道。该项目的建成将缓解滇南地区目前超负荷运行的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国道主干线的客货流通状况。罗富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极大提高了通行效率和通行的舒适度,加快了社会物流速度,提高了经济效率,有效节约了社会、自然资源。
(二)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罗富高速公路提前建成通车,不仅减少了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提前实现通行费收入944.71万元。罗富高速公路自通车之日到
(三)项目环境效益评价。
该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在建设施工和试通车期间进行了环保监测,并通过了环评审批。罗富高速公路较好的实施了各项环保措施,有效的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实施对沿线的声、气、水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使项目区水土资源及自然环境得到较好的保护。
(四)项目建设科技创新情况。
1. 小间距隧道设计施工技术研究。依托罗富高速公路平年隧道建立了净间距超过
2. 山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生态处理及循环利用研究与示范。该项目研究开发污水中的油质处理去除技术,使处理后的水质达到污水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并且保证处理过的水能得到充分回收和利用,该项目获国家专利一项。
3. 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太阳能电源应用研究。该课题高效节能,低碳环保,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以太阳能为主电源供电,电网电为应急电源,一举解决了拉闸限电、不规律断电、柴油发电机组使用成本高等弊病,找到了一种节约成本、减少管理费用、清洁环保、独立供电的能源解决方案,该项目经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五)项目发展前景的预测。
罗富高速公路作为国道主干线(GZ75)衡阳—南宁—昆明公路在云南省境内的重要组成路段,连接富砚、砚平、平锁、石锁高速公路。由于目前石锁高速公路还没有修建完成,客观上影响了罗富高速公路的客货流量,待石锁高速公路通车后,预计车流量将大幅度提升,客货流量及经济效益也将大大增加。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施工单位多计或重计工程量、综合单价和材料价格取定不合理、定额标准套用或费用计取不合理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1593.55万元。
经本次竣工决算审计复核,该项目送审金额为353976.93万元,审定金额352383.38万元,审减金额1593.55万元。
(二)多计监理服务费17.39万元。
项目根据实际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和与监理单位确定的费率计算,多计监理服务费17.39万元。
(三)应付福利费结余36.71万元。
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截至2009年12月底,项目账面应付福利费结余36.71万元。
(四)截至2009年12月底,该项目应缴未缴印花税38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要求指挥部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多计监理服务费的问题,要求指挥部予以核减并按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与监理单位进行结算;对应付福利费结余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冲减投资成本;对应缴未缴印花税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尽快向税务部门缴纳上述税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指挥部应尽快落实投资缺口,结清往来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按照批准后的奖励方案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收集齐全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有关资料后归档管理,以便今后备查;对形成的资产,应尽快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对尾工工程及相关收尾工作应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按预留项目实施尾工工程、并根据实际发生开支预留费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若有结余,应冲减工程投资;项目土建六标因施工单位内部问题,未进行竣工结算编制,此次审计参照指挥部提供的2008年最后一期《计量支付月报》进行估算,待办理正式结算后应与尾工工程一并审计。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指挥部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指挥部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对多计监理服务费的问题,指挥部已经核减并按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与监理单位进行结算;对应付福利费结余的问题,指挥部已冲减投资成本;对应缴未缴印花税的问题,指挥部已向税务部门补交完毕。对提出的审计建议,指挥部已进行了相应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