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0年第13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2007年至2008年度省本级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0-07-21 15:42:00 【字体: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2007年至2008年度

省本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0年第13号(总第53号)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99月,对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局”)2007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延伸审计了省地税局所属相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

省地税局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负责全省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省地税局机关内设20个职能处室,2008年末在职人员126人;所属二级核算单位有省地税局机关和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2007年度,省地税局收入7900.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7747.84万元,其他收入152.96万元,支出9105.96万元,上年结余3494.35万元,年末结余2289.19万元;2008年度,收入12080.2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10053.47万元,其他收入2026.8万元;支出10848.4万元,年末结余3521.0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地税局20072008年度均能及时批复预算、拨付下属预算单位资金。基本能够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进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数进行了认真清查和整改,财务核算和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拨作支多支付税务研究经费379.71万元。

省地税局每年以划拨课题研究经费的方式,将省财政厅批复预算中的“省局机关税务研究经费100万元”支付给云南省地方税务研究会(社团组织),20022008年共划拨经费700万元。

延伸审计云南省地方税务研究会发现,20022008年实际用于税务研究的支出共计320.29万元,其中:专项支出161.61万元,业务活动成本158.68万元。省级税局多支付资金379.71万元。

()违规将非税收入用于局机关食堂补助。

20072008年,省地税局将该局服务中心取得的投资收益、房租收入等非税收入,违规用于职工食堂餐饮费共计182.3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以拨作支多支付税务研究经费379.71万元的问题,省地税局已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将多支付的税务研究经费379.71万元收回,并作账务调整,因此将不再进行处理;对违规将非税收入用于局机关食堂补助的问题,鉴于省地税局已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餐厅进行清算,并认真进行纠正,因此将不再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各项财务开支要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规定,全面真实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二是加强对经营性资产及所属单位财务核算的监督和管理,扎实认真做好单位经营性资产清查工作,理顺产权关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杜绝利用经营性资产或职工食堂变相为职工发放福利的情况发生。三是加大对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地税局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以杜绝此类或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对财务核算的监督管理。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至2008年度

市本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以及《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审计全省地方税务部门2007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通知》(云审发〔20097号)要求,20094月,昆明市审计局对昆明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2007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市地税局属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局机关内设19个职能处室,下辖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高新开发区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度假区分局。200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共计498人。

2007年度收入共计35241.16万元,支出共计30981.46万元,年末结余16881.28万元,固定资产总值68341.62万元;2008年度收入共计36798.43万元,支出共计47319.25万元,年末结余6360.47万元,固定资产总值59450.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地税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等财经法规执行。各种账簿、报表健全,建立了多项经费预算管理、物资采购、基本建设等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为规范和完善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奠定了基础。市地税局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审计年度实现了税费入库数的稳定增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市地税局2007年度和2008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时,存在编制收入预算不够规范的问题,未能全面反映单位的资金来源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不符合有关规定,未按规定比例设置基本支出预算的机动经费。

()机关财务借款2.3万元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昆明市审计局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项目支出预算不符合有关规定,未按规定比例设置基本支出预算的机动经费等问题,要求市地税局今后应完整编制预算,按规定比例设置机动经费,使预算的编制准确完整,对机关财务借款2.3万元未及时核算和清理问题,要求局机关财务室应将未入账的借款纳入会计核算,并查明原因,及时清理借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昆明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应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细化年初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三是及时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地税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制订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比对分析近年来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的范围、程序,提高各项收入、支出预测分析质量,严格预算标准,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办法设置预算项目,进一步规范预算申报和追加预算的审批程序。二是强化财务管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和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及时核对各项账务数据和清理往来款项。

 

 

 

 

 

昭通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至2008年度

市本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审计全省地方税务部门2007年至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通知》(云审发〔20097号)的要求,昭通市审计局于20097月至8月,对昭通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至2008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昭通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全市地方税收的行政机关,其职能是通过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内设计会科、办公室、规费科、票管所、稽查局和监察室等机构。市局机关200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7人、离退休人员15人。

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局机关经费户2007年度拨入经费2153万元,上年结余302万元,本年支出2145万元,年终结余310万元;2008年度拨入经费1783万元,上年结余310万元,本年支出1984万元,年终结余10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基本执行,未发现与征收税费混用的银行账户,未发现乱收费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5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已扣取未及时缴纳职工个人所得税1.65万元。

()未及时上缴发票工本费27万元。

()单位支付应由职工支付的大病医疗保险0.87万元。

()会计核算不规范。库存票据会计总账、明细账、实物账三者不相符,局机关经费户往来款未按规定设立明细账和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局机关经费户支出没有按要求设“信息化建设”明细科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昭通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5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责成市地税局按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未按规定扣取和缴纳职工个人所得税1.65万元的问题,鉴于2009年昭通市地税局已将该税款全部清缴入库,故免予处理;对未及时上缴发票工本费27万元的问题,鉴于2009年昭通市地税局已全部上缴,对该问题免予处理;对单位支付应由职工支付的大病医疗保险0.87万元的问题,责成昭通市地税局限期向职工收回。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提出的问题,昭通市地方税务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积极进行整改。已扣取未及时缴纳职工个人所得税1.65万元,已于20094月缴入国库;未及时上缴发票工本费27万元,已于20091月上划省地税局;单位支付应由职工支付的大病医疗保险0.87万元,已向职工收回;库存票据会计总账、明细账、实物账三者不相符,已进行全面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单位和个人往来账户,按照往来款的性质,分单位、个人健全了明细账。

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已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机关经费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经费核算管理,准确反映经费收支情况,提高核算水平;在9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彻底的清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账卡。

 

 

 

 

 

楚雄州地方税务局2007年至2008年度

州本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审计全省地方税务部门2007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通知》(云审发〔20097号)的要求,20095月至6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州地税局”)2007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州地税局是隶属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的州级税务主管机关,属省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会科、信息中心等11个科()以及稽查局、开发区分局和烟厂分局三个直属分局。经费来源主要是省级财政预算拨款和地方财政拨款。至2008年末共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109人,事业5人;实有人员97人,其中:在职86人,退休11人;共有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6辆。

2007年局机关年初结余46.67万元,本年收入1528.74万元,本年支出1530.8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44.57万元;2008年收入1957.6万元,本年支出1737.0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65.1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072008年州地税局在省地方税务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各级下达的税收收入任务。能严格按照省级批复下达的部门预算项目和标准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所开设的银行账户均通过云南省财政厅批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务,新增购置固定资产认真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处置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报批;专项资金能按规定用途使用,严格经费开支,核算基本合规。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1.截至2008年末已出售房屋未减少单位固定资产892.73万元;

2.已交付使用的资产未入单位固定资产805.9万元。

()列支手续不完备。

1.2007年,州地税局机关经费户凭电汇凭证及《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列支职工出国培训费9.4万元,未附相关出国报批手续及通知;

2.20079月,州地税局机关经费户凭《云南省其他服务统一发票》支付云南慧达会议培训中心培训费0.68万元,无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应当进行清理,对购建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对未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作账务调整,确保固定资产账账、账实相符;对于列支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建议今后应加强对支出凭证的审核,规范财务核算,完善相关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建议:州地税局应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单位所有资金收支应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加强对支出凭证的审核,完备列支手续,规范财务核算;加强对资产的核算管理。对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清理,增加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减少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作账务调整,确保固定资产账账、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地税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接到审计报告后,已按审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并采纳了审计建议。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20072008年度

市本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审计全省地方税务部门2007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通知》(云审发〔20097号)要求,20096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2007年至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地税局属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负责该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经费来源主要由省财政和市政府预算安排。截至2008年末实有人员188人,其中:在职146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他人员28人。

2007年度,市地税局收入1438.25万元,支出1385.2万元,以前年度结余255.1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08.18万元;2008年度收入2908.75万元,支出3014.5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02.3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地税局2007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全市地税系统财政财务收支编报的组织工作,并结合全市地税系统经费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曲靖市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曲靖市地方税务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财务及资产管理办法,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强化了对各项资金及资产的监管。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违反规定用云南省收款专用发票收取承包费50万元,逃避了应缴税费。

2008510,市地税局用云南省收款专用发票收取翠峰酒店承包费50万元,应缴未缴税费。

()购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4.98万元。

2008210,市地税局机关购买车辆24.98万元,该购车辆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往来款长期未进行清理。

截至20081231,市地税局“单位往来”暂付款科目余额为56.14万元,经审计核实,该余额均属于三年以上长期挂账未按规定进行清理的往来款项。

()无依据列支有关费用12.91万元。

200810月支付稽查局购置款10.6万元,仅凭申请拨款单列支经费支出。20089月汇云南奥龙世博经贸有限公司购运动服款2.31万元,仅凭电汇凭证列支经费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反规定用云南省收款专用发票收取承包费的问题,要求按规定使用票据和补缴有关税费;对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补记固定资产;对往来款长期未进行清理的问题,要求查明原因,及时清理结算;对无依据列支有关费用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补充完善有关原始凭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地税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地税局高度重视,对违反规定用云南省收款专用发票收取承包费的问题,在审计期间重新开据发票,并按规定补缴了税费;对购置车辆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已补记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对往来款长期未进行清理的问题,已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对无依据列支有关费用的问题,已按要求补齐了有关原始票据。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至2008年度

市本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以及《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审计全省地方税务部门2007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通知》(云审发〔20097号)的要求,200935月,玉溪市审计局对玉溪市地税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2007200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市地税局属省地税局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负责组织玉溪市及市本级地方税收收入,完成省局和玉溪市政府下达的地方税收计划,对本市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和地方纳税户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下设直征分局、高新区分局和稽查局。截至2008年末,人员编制145人,实有人数148人(含退休15人)。

2007年度收入合计2342.8万元,支出合计2173.66万元,上年结转938.5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107.68万元;2008年度收入合计2300.26万元,支出合计2713.3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94.5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地税局20072008年度经费收支基本能执行预算,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私存私放资金87.64万元。

1.200720093月,市地税局将应纳入局机关基本账户核算的房租收入、招待所收入14.84万元,列该局后勤服务中心账户核算。该账户资金已于2009年二季度转入局机关经费账户核算。

2.200720083月,市地税局将应纳入局机关基本账户核算的代征残保金、工会经费手续费合计72.80万元,列入该局规费科代征代缴残保金、工会经费账户核算,截至2008324,该账户收支余额12万元已全部转入局机关经费户核算。

()违规兴办经营实体。

市地税局后勤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10万元(原由职工集资,后将集资款退还职工,注册资金实际为中心自有资金),法人代表、会计和出纳均由市地税局职工兼任,主要从事地税局办公楼、内部接待室的管理,同时该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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