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10年第5号:云南省农垦总局(集团)2006年至2008年度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0-04-13 14:50:10 【字体:

 

云南省农垦总局(集团)2006年至

2008年度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10年第5号(总第45号)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9211月,对云南省农垦总局(集团)(以下简称“农垦集团”)20062008年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调查了包括6个派出农垦分局在内的35个下属单位。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垦集团创立于1951年,是省政府直属企业单位。1996年云南省农垦总公司改组为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8年末,农垦集团拥有82家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786723.96万元,总人口31.67万人,实有国土面积346.15万亩,支柱产业是天然橡胶,是全国第二大天然橡胶生产基地。茶叶是云南农垦的第二大种植业,所生产的茶叶品牌已成为云南省著名商标。

农垦集团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隶属关系和产权关系为纽带对集团内下属67户企业进行资产管理;资产总额752676.33万元,负债总额484378.17万元,所有者权益268298.16万元。2004年以农垦集团为主要投资方,出资80693.29万元注册成立了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胶公司”),该公司集中了农垦集团内与橡胶生产有关的优良资产。橡胶公司的红利成为农垦集团本部的主要收入来源。

二、审计评价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云南农垦系统的深化改革始于2003年。通过改革,农垦集团与所属企业建立了以资产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行使出资人职权,并形成云南农垦系统的目标管理中心、资本经营中心、财务决算中心、投资开发中心和对外经济发展中心。同时,农垦集团积极推行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机制,进行了资产整合重组,组建了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进了国有农场内部政企分开,减少了农垦集团的社会职能,推动了云南农垦的“二次创业”。近年来,云南农垦稳步发展,资产总量、销售收入、所有者权益逐年增长,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但本次审计发现,农垦集团管理机制不灵活,权力高度集中,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以及产业结构不合理等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垦集团期货部违规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农垦集团期货部属农垦集团非法人资格的二级核算单位,于1997年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取得自营席位(非经纪会员),无期货经纪业务资质。截至20093月末,该部违规向农垦集团内部、外部的单位及自然人44户出租、出借席位进行期货交易。

2.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不到位。

农垦集团所属河口分公司新建的制胶厂厂房、仓库、生产队仓库、收胶站等占用的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属红河农垦部分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属临沧双江农场签订虚假合同转让土地1998平方米

3.云南农垦系统的医疗机构移交地方不彻底。

截至2008年底,农垦系统共有115个医疗机构,至审计调查结束时只移交地方管理7所,尚余108所未移交。

()体制机制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决策机制不灵活。审计调查发现,云南农垦在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决策机制不灵活,程序复杂,不利于解决问题。

2.体制存在漏洞,工资收入不合理。1997年以来,农垦总局、集团一直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截至2008年末,农垦集团本部有104人隶属于农垦总局机关,橡胶产业公司有16人隶属于农垦总局机关。以上人员(120)在职时实行农垦集团的绩效工资标准,退休时却执行公务员工资待遇。

3.农垦集团本部、期货部和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管理关系不顺。一是隶属关系不顺,期货部作为农垦集团本部非法人资格的二级核算单位,法人代表是农垦集团董事长,却隶属于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农垦集团的二级法人单位)管理。二是业务不顺,期货部财务经理由电子商务交易中心财务经理兼任,但该经理却不了解期货部的业务情况。

()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投资大,效益差,涉及金额19221.63万元。

农垦总局办公大楼(鼓楼工程)于199551日用下属等单位的集资款15370.82万元进行投资建设,至今一直处于无法使用状态,造成资产闲置;思茅农场医院投资700万元,地处闹市区,但该医院近3年仅实现收入112.52万元,年人均创收6357元,基本丧失了服务企业的功能,资产运营低效;西双版纳东风农场万头奶水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2004年开始启动,已投资236.37万元,20052008年累计收入仅13.87万元,投资大、效益差;红河农垦分局河口农场2004年投资480多万元建设的山腰边贸综合市场,资产闲置,投资难以收回;黎明农场投资淀粉厂,总投资1636.97万元,从1998年至2008年,累计亏损2086.92万元,2008128停产,预计资产损失1726.44万元,存在损失风险;东风分公司制胶厂投资概算5339.82万元,截至2008年末,共投入资金797.47万元。至今处于停工状态,资产闲置。

2.所属孟连农场擅自分配国有资产收益854.64万元。

2006年,普洱农垦分局部分干部及孟连农场职工根据云南省农垦总局的批准,集资入股465.33万元成立孟连复兴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至20093月尚未成立,一直延用原属国有经济性质的云南省国营孟连农场复兴商号(简称复兴商号)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孟连农场将其在境外种植已开割的4000多亩国有橡胶林注入事实上不存在的公司。3年来,有关人员根据事实上不存在的孟连复兴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国有企业复兴商号的利润854.64万元,其中:2006年分配288.61万元,2007290.55万元,2008275.48万元。2006年、2007年用当年实现税前利润分红,2008年分红股利直接进入成本费用。

3.境外天然橡胶资产未妥善管理,存在流失隐患。西双版纳农垦分局成立的勐腊振华商行在境外独资开发了3500亩天然橡胶林,该项资产在勐腊振华商行的账上没有反映。另外,该商行负责人已被调到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公司的子公司云橡投资有限公司,调走之前,农垦总局对勐腊振华商行的资产、债务等未进行认真清理,该商行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得不到保障。

4.所属临沧农垦分局用50万元公款以分局职工个人名义入股成立公司。2009年临沧农垦分局拨出公款150万元,其中50万元是以分局职工个人名义和其他股东成立耿马古贡茶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5.所属单位账外资金、资产911.23万元。临沧、西双版纳农垦分局等单位采取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形成账外资金369.74万元;账外资产541.48万元,其中西双版纳分局接受移交资产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61.14万元;红河农垦分局新建办公大楼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形成账外资产348.34万元;西双版纳国营东风农场以土地使用权评估价132万元出资,与西双版纳昆曼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东风昆曼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并持有49%股份,该项资产未在财务账中反映,形成账外资产。

6.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涉及金额1175.88万元。

弥勒东风农场等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736.56万元;西双版纳东风分公司违规发放、使用天然橡胶良种补贴18.82万元。瑞丽农场专项资金420.5万元未专户专账核算。

7.红河农垦分局擅自用公款160万元为私人购房。

8.普洱农垦分局2006年以收取工作协调费、土地协调费等名义向下属单位违规摊派收取费用40万元。

()财务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收入、成本费用不实27982.35万元,其中:少计收入17108.69万元,多计成本费用6010.56万元,少计成本费用4863.1万元。

2.漏缴、未缴税费357.42万元。

3.往来款4376.74万元未及时对账或清理。

2008年末,对于1995年以前潞江农场借边境贫困农场事业费等往来款项3627.89万元,农垦总局财务处长期未进行清理;西双版纳、普洱分局代农垦集团收取的管理费508.85万元长期挂账;临沧分局与勐撒农场双方往来款相差240万元。

4.资产未按规定计价核算,农垦总局(集团)资产不实。

29950.87万元。普洱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宗土地未作价入账,资产不实27504.71万元;河口分公司资产不实1858.7万元;弥勒东风农场资产不实142.53万元;文山农垦联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不实444.93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省政府上报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向农垦总局(集团)下达了整改建议书。对农垦集团期货部违规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问题,责成期货部在进行账户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期货交易业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认真清理出让的土地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对双江农场签订虚假合同转让土地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农垦系统的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管理不彻底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全面完成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对体制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和企业管理体制,加快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步伐,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对项目投资大、效益差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加强对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避免因决策不慎导致的国有资产损失;对孟连农场擅自分配国有资产收益854.64万元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对该事项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对境外天然橡胶资产存在流失隐患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对振华商行的经营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并规范管理;对临沧分局用50万元公款以分局职工个人名义入股成立公司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责成临沧分局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各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各项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款专户管理;农垦总局、红河农垦分局及河口分公司应追回被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并归还其原渠道;责成农垦总局(集团)收回违规发放、使用的18.82万元并重新安排发放;对红河分局擅自用公款160万元为私人购房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责成红河农垦分局追回160万元公款,对主要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对普洱分局向下属单位违规摊派收取费用40万元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责成普洱分局将收取的工作协调费、土地协调费全额退还下属有关单位;对收入、成本费用不实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责成各单位对往来账目进行清理或核对,并及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对漏缴、未缴税费357.42万元的问题,责成各企业、事业单位及时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补缴各项税费;对往来款4376.74万元未及时对账或清理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责成各单位对往来账目进行清理核对,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资产未按规定计价核算的问题,建议农垦总局(集团)责成下属单位应严格按照财务核算的相关规定,规范其财务核算。

对审计调查发现云南农垦多起个人涉嫌经济犯罪事项,已按相关规定移交检察机关作进一步处理;对下属单位账外资金、资产911.23万元的问题,已移交农垦总局(集团)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进一步深化云南农垦内部改革,增强农垦活力;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支持农垦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稳步推进农场属地化管理改革,将农垦有关产业的发展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巩固和壮大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进一步加强与东南亚邻国的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大力发展垦区服务业,培育农垦经济新的增长点;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将农场的城镇化纳入地方城镇化建设总体规划;逐步改善农工的居住环境,提高农工生活水平;对特别困难的农场应给予特别的扶持政策。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省农垦总局(集团)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云南省农垦总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对农垦审计决定和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的通知》(云垦局〔201024号),将农垦总局(集团公司)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及专项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并将整改和处理结果纳入2009年度决算之中,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对每个具体问题专设督办人进行督办。临沧农垦分局根据审计建议,及时下发了《临沧市农垦分局关于切实加强农垦企业经营管理的若干规定》(临垦局发〔200939号)、《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农垦集团期货部违规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问题,期货部已进行了账户清理,及时出台了《期货部工作岗位职责(暂行)》(云垦商务〔200911号)等8个管理制度。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正在认真清理出让的土地并按规定完善各项相关手续,双江农场已按规定向上级部门申报,完善相关手续。对农垦系统的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管理不彻底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表示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全面完成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对机制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农垦总局(集团)将结合“二次创业”,积极改革管理体制,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和企业管理体制,加快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步伐;对项目投资大、效益差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正积极与有关单位协商,争取妥善处理鼓楼工程的闲置问题,农垦总局(集团)及其下属有关单位表示要以此为教训,今后要加强对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避免因投资、决策不慎导致的国有资产损失;对孟连农场擅自分配国有资产收益854.64万元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表示要对该事项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当处理;对境外天然橡胶资产未妥善管理,存在流失隐患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正对振华商行的经营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并规范其管理;对临沧农垦分局用50万元公款以分局职工个人名义入股成立公司的问题,临沧农垦分局已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资产处置,注销了耿马古贡茶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并清理收回了用公款以分局职工个人名义入股的全部款项;对下属单位账外资金、资产911.23万元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正在根据资产的产权调增相应的资产,调整相关账目,其中,临沧农垦分局已将账外核算“小金库”的收入310.73万元,支出309.64万元和余额1.09万元纳入临沧分公司的企业账内进行核算,分局行政主要领导主动向集团公司党委检查错误,总局(集团)责成分局主要领导就“小金库”问题在分局机关支部大会上作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集团公司纪委备案;对西双版纳农垦分局和云南橡胶股份公司东风分公司设立账外资金的问题也分别作了处理决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版纳东风农场已将账外资产调入农场财务统一进行核算,其他需要调整的账目,各相关单位正在进行纠正、处理;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已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各项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要求各单位追回被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并归还其原渠道;对红河分局擅自用公款160万元为私人购房的问题,红河农垦分局已进行了处理并追回160万元公款;对普洱分局向下属单位违规摊派收取费用40万元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已责成普洱分局将收取的工作协调费、土地协调费全额退还下属有关单位;对收入、成本费用不实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责成各单位对往来账目进行认真清理或核对,并及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对漏缴、未缴税费357.42万元的问题,农垦各企业、事业单位正积极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补缴各项税费,其中,临沧分局已到税务机关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对往来款4376.74万元未及时对账或清理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已责成以上各单位应对往来账目进行清理或核对,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其中,临沧农垦分局已将分局列支给勐撒农场的240万元作为借款处理,调增了对勐撒农场的应收款项;对资产未按规定计价核算的问题,农垦总局(集团)已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财务核算的相关规定,调整会计科目,规范其财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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