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09年第13号: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0-02-04 16:08:00 【字体:

 

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审计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95月,对云南省财政厅具体组织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08年,省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6.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3.7%,超收26.2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9.1亿元,增长27.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40.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7.1%,比上年决算数增支80.7亿元,增长3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7.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8.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8亿元,增长54.5%;基金预算支出40.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3.9%,比上年决算数增支0.2亿元,增长0.4%

审计结果表明,2008年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运行质量,促进了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但审计也发现省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一些亟需改进和加强管理、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批复部门决算。

决算批复是部门决算管理的重要环节,但截2008年,省财政厅对省级各部门单位的决算尚未进行过批复。

()在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违规新增银行账户的问题。

2008年省财政厅有关处室无政策依据在中国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新开设专项资金账户2个。

()对省煤田地质局抵押贷款审批事项缺乏风险控制。

20086月,省财政厅对省煤炭工业局上报的关于其下属单位省煤田地质局申请用该局及省煤炭地质勘察院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抵押贷款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同意其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但在批复中既没有明确贷款期限,也没有对该单位申报的拟还款资金来源进行认真核实。经延伸审计发现,目前省煤田地质局参与的煤田矿区详查勘探项目还在筹建过程,尚未产生探矿权收益,其还款的资金来源与其申报情况不符。

()省级部门结余资金使用管理中还存在结余资金规模较大、资金沉淀闲置现象突出,没有发挥效益以及对于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认真落实结余资金管理政策,发挥结余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推行省级预算公开;及时批复部门决算,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省级项目库的规范管理;严格资产审批管理,加强对相关事项的后续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及提出建议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究,结合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要求,采取制订和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对未按规定批复部门决算问题,制定了《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将从2010年起对2009年省级部门决算进行批复工作。

对省煤田地质局以国有资产办理抵押贷款审批事项缺乏风险控制问题,省财政厅下一步将按照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严格资产审批。省煤田地质局已于2009522归还银行3000万元抵押贷款。

对违规新增银行账户问题,省财政厅已注销了其中一个专户,另外一个专户正在办理销户手续。

对结余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拟在下一步工作中结合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解决结余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采取加大统筹安排使用力度、督促各部门对沉淀资金进行清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结余资金情况进行清查等措施,加强结余资金管理。

对推进省级预算公开的建议,研究制订了《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内部公示制实施方案(试行)》,在2009年选取了省级12家单位作为试点,要求试点单位在内部公开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对强化省级部门项目库管理的建议,修订了《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关于建立省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机制的通知》等4项制度办法,形成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的工作规范,强化省级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

对健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议,表示将按规定,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严格资产审批,同时加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力度。

 

 

 

 

云南省财政厅2008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5月,云南省审计厅对省财政厅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是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厅机关和8个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组成,除财政票据印制业务经费由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单独核算外,财务由厅机关统一分设账套集中核算管理。

审计结果表明,省财政厅2008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制订完善了会议管理、公务接待、计算机设备管理等办法,厅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加强。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在预算管理中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所属单位未纳入部门年度预决算汇总编报。

省财政厅在本部门年度预决算编报内容中,未将省编办批准成立的省财政厅票据监管中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单位收支情况纳入汇总编报,影响了部门预决算的完整性

()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⒈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基建项目长期挂账,未结转单位固定资产截至2003年末,省财政厅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5个基建项目累计投资16977.25万元,均未办理竣工决算,相关资产未纳入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反映。

⒉对外出租的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改制移交的南屏街国托大厦、原亚太会计公司改制移交的拓东路23号房产和11部车辆,未纳入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形成账外资产。

()财政票据印制业务未执行政府采购。

省非税收入管理局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指定昆明云波印刷有限公司承印全省财政性票据业务,未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

()财政票据印制费支出手续不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是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以下达的财政票据印制数量为依据,支付印制费并列报支出,缺乏实际领购发放数等相关决算原始单据。二是未设置欠交票据工本费、毁损票据等核算科目,财政性票据工本费缺乏完整、清晰的会计核算反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单位未纳入年度部门预决算管理的问题,要求编入本部门预决算;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彻底清理,及时结转或补登记入单位固定资产;对财政票据印制业务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要求积极会商有关部门将财政票据印制业务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并完善票据印制费列报手续,严格支出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加大项目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力度,优先使用结余资金;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账务核算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处室和人员对照检查、认真分析研究,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审计决定和建议进行积极整改落实。对2个所属单位未纳入年度部门预决算管理问题,自编报2009年部门决算起加以解决,并在安排2009年项目支出预算中作了优先使用结余资金的安排。对已完工资产不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及账外资产的问题,已制定资产清理方案,委托中介组织正在进行全面清理,在2009年底前严格按规定彻底规范资产核算管理行为。对财政票据印制业务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和票据印制费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采取积极协调、健全票据决算单据等措施,自2010年起,将财政票据印制业务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进行公开招标;完整设置相关票据核算科目,严格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8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3月至4月,云南省审计厅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和处室。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厅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8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及时批复预算,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53.29万元。

1.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08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收费收入337.82万元,当年上缴财政300万元,余额37.82万元挂应缴财政专户。

2.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以前年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收费收入15.47万元挂预收账款。

()基建余款13.47万元长期挂往来账。

省抗震防震指挥部(恢复重建)办公室于1996年建设省抗震防震中心基建结余款13.47万元,未进行清理,长期挂“其他应付款——基建余款”账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应缴未缴预算收入的问题,要求及时上缴省财政;对基建结余资金长期挂往来账的问题,要求按规定比例上缴省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省审计厅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强化预算外资金征管工作,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同时,在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要强化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各项经费开支管理,对会议费、接待费、车辆使用费、办公用品的购置等经常性支出,要制定明确的规定和标准,严格统一审批程序,做到审查报销手续齐全,原始资料合法完整,确保支出的合规和效益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审计前已经开展了自查自纠,重视审计整改,对应缴未缴预算收入的问题和基建结余资金长期挂往来账的问题,已分别于20096月和8月按规定要求将应缴财政资金足额上缴省财政。

此外,对审计中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办法和措施,并向全省系统内部发文进行了整改。

 

 

 

 

 

云南省林业厅2008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93月至5月,对云南省林业厅(以下简称省林业厅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所属的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省林职院)、省森林公安局、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林业基金站)等下属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林业厅是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全省林业资源利用和保护、林业产业建设和管理任务。纳入2008年度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5个,下辖二、三级核算单位共19个。审计涉及银行账户37个。

审计结果表明,省林业厅2008年度部门预算基本能反映林业发展规划的需要,能按程序编制年初预算,及时批复下属单位的预算,并按规定拨付资金,无延压预算资金的情况,从资金上保证了林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林业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但在部门预决算编制、预算资金的安排使用、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门预算、决算编制不完整。

⒈2008年末,省林业厅项目结余资金合计242.19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收入编制;

⒉2008年末,省林业厅非预算拨款的其他收入共计7770.87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⒊2008年末,省林业基金站统贷统还账户资金371.9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11.90万元),未编入年度决算报告。

()无预算支出专项资金32.86万元。

()其他问题。

⒈2008年,省林业厅向下属单位林业规划院摊派老干办购置汽车款10万元;

⒉2008年,省林业厅机关在工会经费中发放职工蛋糕费、健身活动费8.85万元。

()固定资产账卡、账实不符。

固定资产账卡不符109.82万元;

国家林业局林业管理总站配发给省林业厅的省级林业管理总站联想台式电脑3台,森林防火处的通讯系统设备1套未入固定资产账;

下属事业单位省林业基金站的固定资产56.25万元划转给厅稽查办后,至今未入固定资产账;

国家林业局配发给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的计算机、打印机、照相器材等设备151台套未入固定资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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