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告2008年第7号:丽江市本级2007年度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09-01-24 10:27:54 【字体: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831028日,对丽江市本级200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等5个单位2007年度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保险费缴纳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度,丽江市本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809.08万元,支出6413.03万元,上年累计结余7592.11万元,2007年末累计结余9988.1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408.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340.7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427.65万元;企业工伤保险基金结余376.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结余70.75万元;企业生育保险基金结余309.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基金结余54.0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丽江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社会保险政策和规定,在探索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各经办机构会计资料真实反映了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存情况,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在维护丽江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 市财政局违规调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00万元。

20073月,在丽江市“两会”期间,因市财政局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余额不足,市财政局社保科经电话请示分管副局长同意后,于2007329,将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的养老保险基金1000万元转到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200743,市财政局社保科又将此笔基金从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转回到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

2.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违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126.75万元。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于20059月至20068月,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定点医院参保职工14083人健康体检费126.75万元。

3. 五项社会保险费历年累计欠费964.68万元。

⑴参保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743万元。

截至2007年底,各参保单位欠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4.91万元、失业保险费13.5万元、企业工伤保险费27.3万元、企业生育保险费27.3万元。

⑵市财政历年未足额安排医疗保险费预算194万元。

2001年至2007年底,市财政历年未足额安排医疗保险费预算194万元。

⑶部分财政统发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27.68万元。

2007年度,市财政局将财政统发单位的保险费拨付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向税局缴纳。截至审计结束,尚有11个单位欠缴基本医疗等4项保险费27.68万元。

4. 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2007年度,丽江市失业保险基金暂收款科目余额1.04万元。

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务代理处财务账簿中,“其他应付款”2007年年末结存代扣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13.29万元(20081月补缴8.12万元)。

()在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 丽江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0017月,丽江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批转了《我区地直、省属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待遇的实施意见》(丽署发〔20014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该《实施意见》规定:“……医疗补助的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缴费率4%。具体补助办法是:个人医疗补助金额按个人缴费基数的4%,全额划入个人账户”。

2. 截至目前,丽江市尚未建立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丽江市自2001年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至今未建立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致使:一是医疗保险费不能及时划入个人账户;二是个人账户依托建行丽江市分行开立的“VISA储蓄卡”进行管理,不能全貌反映个人账户使用、结存情况,经办机构无法掌握医保基金的收支规模;三是医疗保险费缴费核定工作效率低,导致不能如实核定缴费基数,医疗保险费不能及时足额征缴;四是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审核不能做到实时监控。

()延伸审计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及保险费缴纳情况发现的问题。

一是延伸审计的5个单位少缴保险费75.16万元。二是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基数及经办机构进行核定时,除养老保险外,经办机构没有一个明确的缴费基数规定,多数单位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进行申报和核定。三是参保单位按季、半年、整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存在滞留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四是社保经办机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个别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统一以一个标准进行申报,经办机构也给予认可并核定,未要求参保单位提供其他的资料,以确认申报基数是否正确。

()无依据收取大病保险业务经费资助款。

2003年至20082月,丽江市医保局在无法规依据、无合同的情况下,仅凭口头协议收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大病保险业务经费资助款36.54万元。该局收取的资助款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设备款、燃油费、印刷费、职工福利、业务接待费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市财政局违规调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要求丽江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内控制度。对五项社会保险费历年累计欠费金额较多的问题,要求丽江市政府督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收回违规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市财政应将历年未足额预算安排的医疗保险费纳入预算;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财政统发单位及时补缴。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要求丽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务代理处查明原因,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在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丽江市政府对《实施意见》进行补充调整;将建立丽江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尽快建立丽江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延伸审计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及保险费缴纳情况发现的问题,要求丽江市政府督促各社保管理部门及经办机构将少缴的保险费征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按各险种的规定计算和确定缴费基数,并检查督促缴费单位如实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对无依据收取大病保险业务经费资助款的问题,要求丽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停止此项收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丽江市政府应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领导,研究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内控制度,从制度建设上防范基金管理中的风险;督促各社保管理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的研究,使基金最大限度地实现保值增值;对尚未建立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应切实予以解决;督促各社保管理部门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缴费基数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稽查工作。

四、对丽江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政策执行、待遇支付等情况的绩效分析

通过对丽江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政策执行、待遇支付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审计认为:第一,丽江市市级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过多。丽江市2007年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应不超过13.69万元,而实际结余为309.72万元,超过了296.03万元,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不符。第二,丽江市生育医疗包干费用标准偏低。2007年度,丽江市社保局共支付市级企业职工生育医疗包干费8.4万元,仅占医院实际发生生育医疗费25.85万元的32.49%

针对上述分析,审计认为,丽江市社保管理等部门应结合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对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进行调研,做出相应调整。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丽江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所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责成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税务局及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审计决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违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财政历年未足额预算安排医疗保险费的问题,截至2008年底,还未进行整改纠正。对部分财政统发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已整改纠正完毕。对延伸审计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申报及保险费缴纳情况发现的问题,丽江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已向被延伸审计单位发出《欠费追缴通知书》,已追缴社会保险费59.6万元,还余15.56万元未补缴(其中:云南烟草公司丽江分公司10.35万元,云南丽江机床有限公司1.82万元,丽江公路管理段3.39万元);其他问题,丽江市政府已责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各经办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相应规范的核定办法,进一步规范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审计报告中其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市财政局违规调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和基金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纠正完毕;五项社会保险费历年累计欠费金额较多的问题,截至2008年底,已回收历年欠费109.42万元。对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丽江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针对丽江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政策执行、待遇支付等情况的绩效分析中发现的问题,丽江市政府责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已草拟了相关规定,待上报批准后执行;对丽江市尚未建立医疗保险系统的问题,丽江市政府已制定计划,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建设,现正在建设中。对无依据收取大病保险资助款的问题已停止此项收费。

此外,对审计发现其他管理中不规范的问题,省审计厅另行出具了审计移送处理函,丽江市政府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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