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2008年第10号:云南宣威新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09-02-10 08:26:39 【字体:

云南宣威新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83月至6月,对宣威新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新屯水库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新屯水库始建于195811月,19593月竣工。水库总库容为1300m3。水库建成运行多年后出现大坝碾压不密实,坝体、坝基及绕坝渗漏严重,高涵、低涵洞身多处断裂渗水,放水设备老化;溢洪道泄洪能力不满足要求等病险,并日趋严重。2003年,国家有关部门对新屯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病险水库。

20058月新屯水库加固工程开工建设,20082月完成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后评定为合格。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791.65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584万元,资金到位率88.41%。经审定,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为1715.98万元。与概算批复的总投资1791.65万元相比,工程节约投资75.67万元,占概算投资的4.22%;实际完成总投资与到位资金1584万元相比,尚有资金缺口131.98万元,占概算投资的7.37%

新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审批手续完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在建设中贯彻执行,使工程投资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的效益情况

新屯水库加固工程消除了水库险情,确保了大坝安全运行,对居民的正常供水提供了可靠保证,同时减轻了下游洪水威胁,保护了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及326国道和贵昆铁路的安全。并为水库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中央国债专项资金100万元滞留宣威市财政局,未及时拨付到新屯水库建设专用账户。

()市、县两级财政自筹资金未到位107.65万元,其中:曲靖市未到位资金53.8万元,宣威市未到位资金53.85万元。

()因工程量多计、错计、重计,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99.14万元。

()多计待摊投资支出15.69万元,其中:监理费8.5万元、工程质量检测费3万元、勘测设计费4.19万元。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及多计待摊投资支出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计审定的金额支付相关单位工程价款及费用;对滞留国债专项资金及市、县自筹资金未到位的问题,要求曲靖市、宣威市两级财政尽快落实到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签订工程合同时,对合同条款的描述应清晰严谨,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由于合同条款订立不规范导致工程结算时产生合同纠纷;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减少工程中可能发生的索赔事项。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滞留国债资金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宣威市财政局已将滞留的国债资金拨付到账;对市、县自筹资金未到位的问题,宣威市财政局于200810月已拨付40万元到新屯水库建设专用账户;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支出的问题,按照审计审定的金额正在与各相关单位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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